金圣叹评价水浒传的地位(金圣叹称他为水浒传中第一人)
《水浒传》中获得评价最高的人是谁?大约很少有人会说是在一百零八将中排名第一的及时雨宋江。无论是小说还是影视作品中,宋江都难称得上出色。
对明末清初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来说,这个问题就太简单了。他认为《水浒传》中最优秀的人是武松。他在《水浒传回评》第二十五回中批道:“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断曰第一人,不亦宜乎?”武松是个“特级”大英雄,兼具各位好汉之长,而无各位好汉之短。
金圣叹的观点也许说出了很多观众的心声。在《水浒传》里,武松刚一出场,作者就来了一段非常耀眼的“人物赞”: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在中国古代小说作品中,往往有一个倾向:越是正面人物,其容貌就越好看。武松的长相如此,在作者心目中必然是一位铁骨铮铮的大英雄。但是对武松的评价在今天却变得复杂:很多研究者仔细审读了《水浒传》之后指出,在武松身上,痞性比英雄气更加突出。
(一)勇猛冷静:武松的英雄气在小说中,武松的武力无疑非常强,这种强主要是他的神力。武松打虎时先是乱踢一阵,接着“打到五七十拳”,即将老虎打死,总共用了“没顿饭”的功夫。这里的饭应当是吃便饭,类似于今日之快餐,大约是十分钟。如果按照正常出拳速度,则五七十拳不过两分钟。在短短两分钟里,靠拳头就把“老大”的一头凶恶老虎打死,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武松在和独火星孔亮打斗时,同样一身功夫、身高七尺有余的大汉孔亮毫无还手之力,“怎禁得他(武松)千百斤神力,就手一扯,扯入怀来,只一拨,拨将去,恰似放翻小孩子的一般。”武松以压倒性优势,踏住孔亮就给了他二三十拳,然后“就地下提起来,望门外溪里只一丢”。这个场景太美我不敢想象……
武松被流放到安平寨牢城营里,在施恩面前随随便便地表现了一把自己的武力。 天王堂前有一个石墩,大约四五百斤重,武松“把那个石墩只一抱,轻轻地抱将起来”,双手把石墩一撇,落下来陷地里一尺来深,再提起来望空掷一丈来高,接住,轻轻地放在原处。面上不红,心头不跳,口里不喘。施恩近前抱住武松便拜道:“兄长非凡人也!真天神!”众囚徒一齐都拜道:“真神人也!”
就这几个小小段落,已经可以看出武松的武力有多么高强。更何况,武松还不像李逵那样莽撞,他在小说中是个极其冷静、甚至可以称之为智慧的人。当他得知潘、西合谋毒杀大郎时,他先到县衙告状,知县以证据不足不予受理,武松即请到四家邻舍,并王婆和嫂嫂,在四邻的证见下,记录了王婆的证词并点指画了字四家邻舍书了名,也画了字,然后才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二人报仇雪恨,变卖箱笼作随衙用度之资,再去县里自首,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安排极稳重。
武松打杀西门庆
血洗鸳鸯楼之后,武松连夜越城而走。站在濠堑边,还先从容地看了城濠里的水深只有一二尺,这才脱了鞋袜走过。当时他正处在随时可能被官府捉拿的危险之中,尚且如此细致清醒,在《水浒传》的诸将中是很少见的。
于是,我们很容易就感受出武松的光辉形象:爱憎分明,勇猛威武,冷峻仔细,再加上他的“颜值”,那可不是一位响当当的英雄?
正因为这扑面而来的英雄气息在一百零八将中实在特殊,小说作者对武松极其偏爱,竟有十回的篇幅用在武松身上,没有分散穿插,非常集中连贯,俗称“武十回”,一个人的个人传奇占了全书近一成。在民间舞台上单有武松戏,评书中有三十八回的武松传,还建起了武松庙,甚至于至今于杭州西泠桥边还有武松墓。虽然又口口声声说此武松非彼武松,杭州武松是宋代时刺杀蔡京之子的义士,但二者恐非完全没有联系。
杭州西泠桥边武松墓
但是,在文学研究者眼中,武松可不仅仅只是一个英雄。他的痞性,甚至超过了英雄气。
(二)清河县的问题少年在景阳冈之前,武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水浒传》成书之前就流传着武松的传说。南宋末年的勾栏瓦肆中已经讲起了武松,《大宋宣和遗事》里,“行者武松”是宋江手下的36个好汉之一。南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转载龚开的《宋江三十六赞》,对“行者武松”的赞语是“汝优婆塞,五戒在身; 酒色财气,更要杀人”,“酒色财气”俱全,从南宋时起,武松的民间形象就已经“痞性”十足。
如果直接称呼武松为痞子,大约有些不好听,因为他看起来仪表堂堂,也并不直接以鱼肉乡邻为乐,因此可以勉强称之为任气好武的“好汉”。注意,这里的“好”,指他的勇武,而不是指他的道德品质。
瓯塑,武松
我们理一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之前的生活轨迹:
武松原籍山东清河县,自幼父母双亡,由哥哥武大抚养成人,武大的职业是卖炊饼,武松自然也只能混迹于市井,沾染好勇斗狠的流氓习气是大概率之事。第二十四回里武大说,“当初你在清河县里,要便吃酒醉了,和人相打,如常吃官司,教我要便随衙听候,不曾有一个月净办,常教我受苦。”可见武松行事其实与街头生事的闲汉无异。
大约武松二十三四岁时,终于惹出了大事端。在古代,男性结婚年龄偏早,武松二十三四岁,论长相一表人才,连婚配的苗头都没有,恐怕与他好生事端有一定关系。此时武松在家乡清河县“因酒后醉了,与本处机密相争,一时间怒起,只一拳,打得那厮昏沉”,以为把人打死了,逃亡江湖、住在柴进庄子上一年有余。
高唐县柴府花园,柴进塑像
即使寄人篱下,武松也不是个和和气气的人。庄客初时还好好接待他,“次后在庄上,但吃醉了酒,性气刚,庄客有些顾管不到处,他便要下拳打他们。”竟然把满庄里庄客得罪完了,都去柴进面前告诉他许多不是处。为什么武松发了疟疾之后根本没有庄客照顾,只睡在廊下,其原因就可想而知了。
在景阳冈之前,武松就是这么一个没有正经事情、虚掷光阴的“好汉”。要说他一事无成,似乎太严重了,毕竟宋江已经听说过他的“大名”,这个大名显然是打架打出来的,并不是什么良名。在景阳冈打虎之后,武松突然成了众人歌颂的英雄,那么,他的早年行径是不是就完全改了呢?
恐怕没有。
(三)武松的酒色财气我们仔细分析一下武松在成名之后的行为,依旧从酒色财气四个方面来谈。
武松爱喝酒吗?爱,非常爱!不但爱喝酒,而且酒后爱打人,所谓“喝最烈的酒,发最凶的疯”。武松在景阳冈打虎,实属因酒而起。店家解释说自家的酒初入口时,醇醲好吃,少刻时便倒。“三碗不过冈”,是因为吃了三碗便醉了,过不得前面的山岗去。店家再三劝告少喝,不肯为他筛酒,武松却焦燥道:“我又不白吃你的!休要引老爷性发,通教你屋里粉碎!把你这鸟店子倒翻转来!”足足吃了十八碗,好酒、嗜酒、以酒为命的性格跃然纸上。
景阳冈景区的三碗不过冈酒店
第三十二回里,武行者醉打孔亮,其缘由说来更可笑。武松进小酒店喝酒,店里只有茅柴白酒,肉却没了。武松眼见比他后来的“独火星”孔亮吃着预先带来、存在酒店里的青花瓮酒和鸡肉,想喝,想吃,怒从心头起,也不听店家解释,把店主和孔亮打得瘸手瘫脚,都被打跑了,武松志得意满地说“好呀!你们都去了,老爷却吃酒肉!”吃得醉饱,还出了个刀劈黄狗、滚进溪里的闹剧。
要说起武松的“色”,很多读者也许会说,武松怎么会色?他在潘金莲面前坐怀不乱,是个堂堂正正的汉子。但令人疑惑的是,武松在面对孙二娘和蒋门神老婆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样。他认出孙二娘所开的店是个黑店,就说起“你家丈夫却怎地不见”、丈夫不在家你“独自一个须冷落”的“风话”。假装中蒙汗药昏倒后,趁孙二娘来提他,他的动作更加不堪(此处不方便引用)。至于蒋门神那位在柜台里卖酒的小妾,武松竟说:“过卖,叫你柜上那妇人下来,相伴我吃酒。”
武松对潘金莲一本正经,对蒋门神小妾撒泼装疯,对孙二娘则放浪形骸。有研究者认为,武松在潘金莲面前受到家庭道德规范制约,而蒋门神小妾及孙二娘被他视为恶势力的帮凶,没有任何人格尊严,怎么侮辱迫害都是天经地义。他竭力调戏甚至对女性大打出手,这并不能体现他的正义,更谈不上什么替天行道,只能反映出封建道统思想和男权主义在他的脑海中根深蒂固。聂绀弩先生在其《中国古典小说论集·自序三》中说“《水浒》上的英雄豪杰竟几乎都是风化主义者” ,“《水浒》全部都是轻蔑妇女的”、“这些都是封建而不是反封建”,武松可以说是一个写照。
对于财,我们似乎对武松无可指摘,毕竟他贪酒肉,却不贪财。景阳冈打虎之后,知县把赏赐钱一千贯给与武松,武松竟然因为猎户曾因大虫而受知县责罚,把这赏钱在厅上散与猎户众人。这等做法可以说是非常光明磊落。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水浒里的众位豪强,除了劫生辰纲以外,财产来源并不是劫富济贫。比如武松帮施恩打蒋门神,施恩是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伏星,绰号是金眼彪。施恩的钱财是如何来的呢,他是在快活林收店家保护费的地痞,每月能收二三百两银子,称之为荼毒乡邻也不为过。他找武松打蒋门神是黑吃黑,而武松并不在乎对错,只在乎“兄弟义气”,他对这样的生财之道毫无意见,甚至可能是受益者。
至于武松之“气”,早就为各路《水浒传》的研究者所诟病。武松在方见到宋江时,宋江酒醉之下跐了火鍁柄,就被武松气将起来,劈胸揪住,大喝道“你是甚么鸟人!敢来消遣我!”如果不是因为他恰恰就是武松所敬佩的宋江,只怕要吃一顿好打。
最严重的一桩是他在鸳鸯楼除诛杀除张都监、蒋门神、张团练及亲随5名外,还大杀无辜之人。明万历容与堂刻本的眉批说“只合杀三个正身,其余都是多杀的。”著名文学评论家刘再复说:
武松血洗鸳鸯楼,他报仇最充分的理由顶多可以杀蒋门神、张都监、张团练三个人,那已经过分了,可是他杀了十八个人,其中十五个是无辜的,丫环、马夫、还有那些夫人,都是无辜的,问题还不止于此,问题是杀了人之后,他还理直气壮,在墙上写了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种以杀人为荣的态度是我们中国文化的糟粕。
这与武松自称的“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武松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相符合吗?武松这种狭隘的、盲目的斩尽杀绝式复仇观,能称之为英雄吗?凶狠暴戾并不是英雄所必须,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才是。
(四)痞性向英雄气的转换:景阳冈打虎为什么普通读者感到的是英雄气,而非武松在本质上的痞性?——打虎是武松形象从痞子到英雄的一个关键节点。
同样的事情,英雄做和痞子做,效果是不同的。英雄的一举一动,都会使人朝正面方向去理解,在心理学上这叫做“晕轮效应”,或者叫做“光环效应”,即认知者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就会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本质上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认知上的偏误。但这种认知偏误非常常见,在文学创作与接受中甚至常常有决定性的影响——英雄嗜酒,叫做豪爽,痞子嗜酒,叫做流氓气息;英雄大大咧咧,叫做豪爽,痞子大大咧咧,叫做耍横;英雄落草为寇,叫做乱世所逼,痞子落草为寇,叫做恣暴不法;英雄抱得美人归,读者们感到众望所归,痞子抱得美人归,读者们抚膺长叹……
晕轮
二十五岁的时候,武松过景阳冈。他的目标是去寻找他哥哥武大郎。在山冈下,他不听劝告,喝了十八碗酒,醉了。他在景阳冈上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刚准备睡,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又饥又渴的吊睛白额大虫来,活生生被武松拳打脚踢给打死了。
《水浒传》成书后数百年的清末,夏曾佑在《小说原理》中提出了一个问题:这种打法,能打死“坏了三二十条大汉性命”的老虎吗?
“武松打虎,以一手按虎之头于地,一手握拳击杀之。夫虎为食肉类动物,腰长而软,若人力按其头,彼之四爪均可上攫,与牛不同也。若不信,可以一猫为虎之代表,以武松打虎之法打之,则其事之能不能自见矣。”
老虎和猫都是猫科动物,身体极其柔软,反应灵敏,肌肉控制力强。用手按住猫头(顶瓜皮)部分,先不说毛皮柔软,未必能够抓紧,人在正面,它能挥动两只前爪挠抓,人在侧面,它能翻过身来,用后腿抓蹬。想按住头就牢牢把猫或虎按住,是不大可能的。
孙绍振则说:
老虎向人进攻,只有三招,一招是,“一扑”,就是猛地向你扑过来。扑不着,就用屁股“一掀”。掀不着,就用尾巴“一剪”,也就是一扫。这有什么根据?老虎又没有进过少林寺,哪来这么规范的武术化的三个招数?(听众大笑) 而且用过了这三个招数,就没有招了。把老虎写得这么死心眼,这么教条主义, (听众大笑) 无非是方便武松取胜。读者如果要抬杠的话,小说就念不下去了。(《武松的痞性_匪性和人性》)
武松去提老虎时,是在“血泊里”,而武松只是口里气喘,手脚酥软,不要说被老虎抓挠受伤,就连拳头上的皮都没有蹭破。每思及此,都令人不能不感叹——老虎啊老虎,你是特意来送经验的吗?
为什么《水浒传》会恰好在这个时间、恰好在这个地点,用这种看起来有些不大真实的方式,写出武松打虎这个情节?
因为,“武十回”即将开始了,需要以打虎这么一件威风凛凛的大事件开场,一举奠定武松的英雄形象。
景阳冈上的老虎,对武松而言,实在是上天的一次馈赠。从此以后,武松就被贴上“打虎英雄”的标签。武大在街上听得人沸沸地说道:“景阳冈上一个打虎的壮士”,西门庆说,“我须知景阳冈上打虎的武都头,他是清河县第一个好汉”。菜园子张青一听武松报名,即说“莫不是景阳冈打虎的武都头?”到了第五十七回,慕容知府和鲁智深在不同的场合下都称武松说:“原是景阳冈打虎的都头”。
武松也以此自得。将挨打杀威棒时,武松傲然说“我若是躲闪一棒的,不是打虎好汉”。在景阳冈上打死老虎时,累得“手脚都疏软了,动掸不得”,却对蒋门神说,“休言你这厮鸟蠢汉,景阳冈上那只大虫,也只打三拳两脚,我兀自打死了……”鸳鸯楼杀了人,还要白粉壁上大写下八字道:“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就是英雄的晕轮效应。既然他是打虎为民除害的英雄(虽然武松打虎时头脑中根本没有为民除害的思想),那么他便时时都是英雄,他做的事情便都应该给出合理的解释。在这种晕轮效应的影响下,武松的真实性格被掩盖了,他的性格缺憾隐藏起来,使读者们只记住了一个高大光辉的武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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