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杀害两个女孩的案例(花费25年侦破的奸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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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221讲)
花费25年才侦破的奸杀案:91年残杀女教师的歹徒是爸爸还是儿子?
这是一起跨度长达25年的案件,最终依靠科技的进步得以告破。
这起案件发生在1991年,地点是河南省山区的一个村庄。
周日中午,民办小学女教师曹惠娟,说要带孩子去县城看病。
4岁的儿子半个月前得了重感冒,在镇上小诊所打了针退了烧,可是到今天仍然咳嗽不止。
曹惠娟心疼儿子,决定趁着周末放假带儿子去县医院看病。
当天曹惠娟的丈夫要去亲戚家办事,不能陪着老婆一起去。
村子距离县城并不远,也就是六七公里,骑车大概1小时。虽然是山区,但这里人口密集,在周日很多人去县城赶集,土路上来来往往都是人。
曹惠娟决定中午12点出发,先去给儿子看病,然后顺便赶赶集,给女儿买件衣服、给儿子买双鞋子,最迟三四点应该就到家了。
在人来人往的路上走,又是青天白日,家人做梦也没有想到可能出什么事。
丈夫将自己的二八自行车交给曹惠娟,又给了她50元。
在1991年,100元可不是小数字,北京城市职工平均工资才200多元。
为什么给这么多钱?丈夫是怕儿子是肺炎或者什么其他疾病,还要去治疗,身上多带一些钱比较好。
中午12点,曹惠娟骑车带着4岁的儿子离开了家。
丈夫办完事到家已经是6点多,天快黑了。奇怪的是曹惠娟并不在家,自行车也不在。曹家有一儿一女,女儿6岁,儿子4岁。此刻女儿在家饿的嗷嗷叫,等着母亲回来做饭。
丈夫本能的感觉到不对劲,这是从没有过的事情。
于是,丈夫喊上了自己的大舅子,两人开始顺着唯一那条路去找人。
他们从村子一直找到县城,根本就没有看到曹惠娟。县医院看门的老头说,医院下午3点就关门了。县城的集市下午4点也收摊了,曹惠娟在这里有没有亲戚或者熟人,早就应该到家了。
心急火燎的两个男人,又从县城往回找,沿途遇到人就问。
期间,他们遇到本村的一对老夫妻在走路,询问他们看到曹丽娟没有。
老夫妻说没看到,却看到距离路边大约二三十米的一个机井房外,倒着一辆二八自行车。
当时村民都把自行车当作宝贝,用完以后都是擦了又擦,哪有胡乱这样扔在外面的,万一被人偷走呢?
老夫妻很狐疑,却也不敢管闲事,只是自己议论了几句。
丈夫和大舅子急忙赶到机井房外,那辆自行车还是胡乱扔在地上,赫然就是曹惠娟的车。
丈夫顿时被吓得六神无主,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好在大舅子还比较沉稳,立即打起手电筒在附近寻找起来。水井房门被踢开了,里面一片狼藉,并没有找到人。
四面都是麦田,两人找了很久,只是看到一些奇怪痕迹,也没有找到人。
还是大舅子有一定社会经验,用手电筒朝着机井里面照去。顺着手电筒的光线,两人依稀看到一个漂浮在水上的人影。他们惊呆了,立即跑到县城报警。
听说出了人命案,县城民警也不敢怠慢,连夜驱车赶来。
天已经黑了,附近村民都回家了,现场保护还是比较完好的。因为涉嫌凶杀案,必须尽快找到尸体,以便于破案,民警不等到天亮就开始打捞。
没有多久,一具小男孩的尸体被打捞上来,根据辨认就是曹惠娟4岁的儿子。
法医当场进行了简单的尸检,发现孩子颅骨破碎,显然是遭到了钝器的打击。后来尸检发现孩子肺里没有水,他是被凶残的歹徒砸死以后扔到机井里,不是被淹死的。
发现了孩子的尸体,曹惠娟在哪里呢?
民警在附近反复搜索,并没有发现曹惠娟。警察是比较有经验的,认为她很有可能也被抛尸在机井中。于是,警方反复打捞,折腾了几个小时之久,果然打捞上曹惠娟的尸体。
曹惠娟全身一丝不挂,头部被重击几乎砸成平的。她的脸部肿胀,身上也有很多淤青和伤痕,显然生前遭到过暴力殴打,而不是浸水。根据多根肋骨折断来看,曹惠娟遭到的殴打是非常严重的,完全是把人朝死里打。即便曹惠娟是个30岁健康的妇女,也经受不住这种毒打。
万幸的是,警方发现尸体比较及时,井水并没有毁掉所有的证据。
经过检测,发现曹惠娟生前被人强奸过,提取了到少量歹徒的精液样本。
这一番打捞结束后,天也亮了。
民警们封锁了现场,再次搜索,发现了很多痕迹。
根据现场痕迹,曹惠娟大概是下午5点左右在机井房附近的土路上,遭遇袭击的。
歹徒将她和孩子连人带车打倒在地。
当时土路上还是有行人路过,歹徒唯恐被别人发现,可能拖着曹惠娟和孩子进入麦田。由此,麦田上出现了一条明显的痕迹。
歹徒本来是想在麦田里强奸曹惠娟,然而有零星行人骑车路过,有人还看到倒在路上的自行车,听到了曹惠娟挣扎呼救的声音。
可惜,中国人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前后连续3个路人都装作没事一样,匆匆骑了过去。
歹徒可能以孩子的生命威胁曹惠娟,让她放弃呼救还要跟着走。曹惠娟唯恐孩子出事,不敢再喊叫,跟着歹徒进入了水井房,没有在路上留下拖拉的痕迹。
歹徒拿出绳索将孩子捆绑以后,也要捆绑曹惠娟。曹不是傻瓜,顿时感到了危险,开始拼命抵抗。
歹徒开始对曹惠娟施暴,试图强奸她。曹惠娟拼死搏斗,歹徒恼羞成怒,下了毒手。他拳打脚踢,对曹惠娟进行了残酷的殴打,导致她受重伤,失去了抵抗能力。
歹徒将曹惠娟捆绑起来实施了强奸,之后却没有迅速逃离现场。他找到一块石头,首先将曹惠娟活活砸死,又砸死了年仅4岁的孩子将两具尸体丢进了水井。
之后,歹徒将倒在路边的自行车搬到水井房附近,这样不太引人瞩目。
歹徒似乎有一些作案经验,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民警在现场没有找到曹惠娟的衣服以及随身物,100元钱不见踪影。作案凶器不知去向,应该被歹徒带走,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现场提取到一些足印,但没有清晰的指纹。根据足印分析,歹徒身高1米7左右,身材中等。
确定是恶性奸杀案后,民警们开始讨论案件性质。
这起案件会不会是报复杀人?
一些民警认为这就是报复杀人。
原因不复杂。如果这是单纯的抢劫强奸案,歹徒似乎没有必要杀死曹惠娟,更没有必要杀死4岁的孩子。
谁都知道,抢劫强奸最多判个十几年,杀人则要枪毙的,更别说还杀两个人。
退一步说,就算要杀人,歹徒杀死奋力抵抗的曹惠娟也就罢了,为什么要杀死4岁的小孩呢?
唯一的解释是,歹徒和这对母子认识,才要杀人灭口。
既然是强奸杀人案,歹徒找熟悉的女人下手是比较愚蠢的,一旦对方报警就根本逃不掉。
所以,民警认为这是报复杀人。歹徒残酷殴打曹惠娟后,又将其强奸杀死,再杀死孩子。
这种判断有一定道理,民警开始全面排查曹惠娟夫妻的社会关系,看看他们有什么仇人。
然而,排查结果却否定了这种推测。
曹惠娟夫妻都是很普通的村民,脾气温和,在村子口碑很好。尤其是曹惠娟,平时在乡村小学教书,对孩子们认真负责,是有口皆碑的好老师。她的性格温柔安静,很少发脾气,对孩子们也很有耐心。
这么一个女人,社会关系非常简单,不是亲戚,就是学生家长。乡村小学的学生家长也是附近村子的村民,不是什么陌生人。
看来看去,没有发现曹惠娟有任何仇人。
至于曹惠娟的丈夫,性格内向,甚至有些懦弱。他几乎没有朋友,熟人只有一些亲戚,更别说有仇人。
通过对曹惠娟社会关系反复排查,警方认为他们并没有仇人,更没有可能杀死母子两人的大仇人。
更重要的是,在走访期间,民警们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在曹惠娟经过水井房前大概10分钟,邻村一个16岁女孩也骑车路过。
她告诉民警:我看到路边坐着一个男人,头发很短,像和尚一样。他坐在不远处的树下,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很凶狠的样子。我觉得特别心慌,心里非常害怕。我就拼命骑车,把车子骑得速度飞快。当车子快到男人那边时,我看到他站了起来,就更心慌了。但很快他又坐下去了,后面有个中年人也骑车过来了,这条路上人还是比较多的。我飞快地骑回家,第二天就听说有个女人带着孩子出事了。听说出事的地点,靠近机井房,就是我看到那个短发男人的地方。
民警又走访了其他人,看到这个短发男人的村民还真不少,至少有五六人。
这个男人最迟在4点40分就坐在那颗树下,20分钟内被五六个人看到。
估算曹惠娟是5点左右经过,当时恰好前后的路上都没有人。
一个中年女村民5点15分经过时,只看到路边有一辆翻倒的自行车,不远处似乎有女人的呼救声和儿童的哭喊声。她很害怕,没有敢管,迅速骑车逃离。
随后15分钟内,又有2个男人骑车经过,都看到了这辆翻倒的车子,也听到隐约的呼救声,也没有管“闲事”。
5点30分以后,再有人经过时就没有看到这辆车,它被搬到了机井房附近,路上骑车的人是看不见的。
那对老夫妻是徒步走路,才会看得到。
这个短发男人坐在树下的阴影里,所有路人都没有仔细看清楚他的长相。
只是觉得此人相貌平平,表情凶恶,大概30岁左右。
根据几个路人的描述,警方画出了模拟画像。可惜几张画像差距很大,几乎不像是一个人。
看来,模拟画像没什么用了。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大部分民警认定这是恶性拦路抢劫强奸杀人案。
歹徒应该同曹惠娟并不认识,只是在路上随机选择对象作案。
至于为什么要强奸后还杀人,连4岁孩子都不放过?唯一解释他本来就是穷凶极恶之人,禽兽不如。
杀人对他来说是寻常事,顺手就可以杀掉。
那么,这个家伙究竟是什么人呢?
是外地流窜犯,还是本地的犯罪分子?
警方还要慢慢地分析。
经过反复调查走访,以及各种证据的汇总,警方判断他似乎是本地人。
此人非常大胆,不像是外地流窜犯。
这条土路并不偏僻,是曹惠娟所在几个村子去县城的必经之路。周日的时候,这条路上人流量还是比较大的,可以说是人来人往。
曹惠娟遇袭前后,就有多个路人经过。
正常来说,歹徒大白天选择在这里作案,是很荒谬的事情。
比较符合逻辑的理解是,歹徒长期在这附近生活或者工作,对于周围环境非常熟悉,敢于在这里堂而皇之作案。
路上人较多,但接近5点以后村民基本都从县城返回村子,村里人一般不会夜里还去县城。因此,曹惠娟遇袭时间点,路人是越来越少的,一般到6点就基本没人了,歹徒才敢于袭击。
同时,这里靠近土路,逃跑起来却非常方便。
周边是大片的麦田,不远处就是树木密布的山地。一旦歹徒作案失手,几分钟就可以借助麦田钻入山地逃走。
在这种判断下,民警开始在周边几个村庄调查,找出有劣迹前科的村民,让几个路人进行辨认。
并没有仔细看清楚歹徒长相,几个路人还是大体能够分辨的。他们基本排除了这些村民的嫌疑,毕竟相貌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同时,对这些人的调查也表明,他们基本都没有作案时间。这些人当时都在家或者在村内,有很多目击证人。
会不会是没有前科劣迹的普通村民所为呢?
周边几个村子说大不大,说小也着实不小,有数千村民,一一排除是不太可能的。
即便如此,民警仍然选择了身高、外貌和年龄的男性村民,无论他们是否有劣迹,都由路人目击者进行辨认。
人数太多,路人表示无法准确排除。本来他们就没有看清嫌疑人相貌,只能排除相貌差距很大的。
由此,警方的侦察完全归0。
此时,有个民警突然想到一个重要的细节。
那个18岁女孩说这个歹徒的头发很短,比板寸还短,几乎像僧人一样。同时,歹徒穿着一条军裤,式样很古怪,她从没看过这种裤子。
其他几个目击者的说法,同女孩很类似。
这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一来,当地男人没有留长发的习惯,但也不可能留光头,除非是天生的秃子或者后天脱发。
当地的传统说男人没头发,会走霉运。即便是秃头,平时出门都要带着帽子。显然,这个男人的发型古怪。
二来,当地村民很多都穿军裤,军裤却都比较贴身,毕竟大家都要干活。相反,根据路人描述,这个男人的军裤相当肥大,明显是大了几号,正常人不会这么买衣服。
这两个古怪之处,让民警们一度非常困惑。
突然间,他们想起了一件事,思维豁然开朗。
在曹惠娟遇害的土路附近,有一所监狱,准确的说是劳改农场。这里关押着数百名犯人,都是在本省犯罪后被判刑的。
众所周知,劳改犯进去就要剃光头,还会定期剃光,不允许有较长的头发。
另外,劳改农场可不是商店,犯人也会得到发给的衣裤,却不能随便挑选大小,能穿就行。
一些劳改犯的衣裤都偏大,看起来很滑稽,普通村民不会这么穿的。
众所周知,劳改农场没有女人,男性犯人都是长期禁欲状态,非常饥渴。
如果有犯人越狱或者在监狱外工作的时候,突然遇到一个女人,将其奸杀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民警们立即赶到这所劳改农场,进行调查。
劳改农场相当配合,却表示案子不可能是他们的犯人所为。
这个劳改农场不是那种做农活的农场,主要是做一些手工活,都是在农场内完成。平时犯人根本不允许离开农场,擅自离开会被视为越狱。
劳改农场有围墙,还有铁丝网,墙外设有警戒线。犯人只要无辜走出警戒线,就会遭到看守军人鸣枪制止进而枪击。
而这几个月,劳改农场并没有犯人脱逃情况。
民警不死心,追问当天是否有犯人曾经在监狱外劳动,或者外出。
这句话提醒了监狱方面,还真的有。
劳改农场外墙出现损坏,这一周内安排了34名表现较好、刑期也快要结束的年轻犯人,维修了差不多1周时间。
不过,劳改农场表示也不太可能是这些人作案。
修理外墙期间,这些犯人有专门的狱警监视,根本不能离开。
期间,还有2名犯人在狱警监视下,负责给这些犯人送饭和送水,全程也没有离开过。
民警们没有随便相信劳改农场的说法。
如果出了事,谁也不会主动承认是自己的问题。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劳改农场最近确实没有人逃狱,不是什么逃犯奸杀了曹惠娟。
而平时劳改农场内的犯人,确实不太可能跑到外面奸杀妇女,然后再若无其事的回去。他们都从事集体手工劳动,同一个班的犯人互相监督,又在高墙之内,想要到监狱外犯罪几乎不可能。
由此,民警们就盯上了曾经在监狱外工作的36人。
查看劳改农场的档案,这36人中有很多罪行累累的家伙,也包括强奸犯、杀人未遂犯。
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去奸杀妇女甚至杀死孩子,也都是寻常事。
民警们首先让路人对着36人进行了辨认,只排除了其中一半嫌疑人,也就是相貌相差非常大的。
剩下还有18人,路人表示无法排除,当时并没有看得很清楚。
警方又通过身高的不同,排除了其中10人,剩下8人。
那么,这8人中会不会有凶手呢?
缺乏足够的证据了。
好在很快有犯人检举,8人中有个叫做王利华的,有一定嫌疑。
根据他们介绍,在曹惠娟遇害当天,王利华说吃坏了东西腹泻,一天有很多次去拉屎。
乡下没有厕所,拉屎都是在野地上。王利华一天拉的次数太多,导致附近有大堆粪便,臭味难闻。
狱警很是不高兴,让王利华挖土将粪便掩埋了。结果大概下午4点多,王利华又说闹肚子。
狱警让他去远一些的草丛里拉,不要影响其他人。
王利华表现良好,况且还有几个月就刑满释放了,狱警认为他不可能逃走,没去管他,甚至一度忘了他。
其他犯人反应,王利华一直到5点30前后才回来。狱警问他怎么拉了这么久,王利华支支吾吾胡说了一通。狱警认为他是偷懒,骂了几句让他归队。
然而,熟悉王利华的犯人发现,他神色很慌张,同平时不一样。
而王利华有性犯罪的前科,他在多次猥亵邻居家幼女,被村民扭送到派出所,判了2年徒刑。
那么,王利华会不会在这一期间奸杀了曹惠娟呢?
警方立即提升王利华,但他同公检法打过很多交道,有反侦察经验。
无论警方怎么盘问,他咬定只是在大便,其他什么也没做。
无奈之下,警方又盘问同王利华关系不错的几个犯人,顿时有了重大突破。
一个犯人犹豫再三,表示愿意立功。
在曹惠娟出事当天晚上,王利华得意洋洋的偷偷告诉他,当天借着在监狱外工作的机会爽了一把。犯人追问,他却不说了。
监狱里爽了一把的黑话,一般意味着性的方面,多是指犯人打飞机。
如果王利华只是打飞机,何必单独对人炫耀。
显然,王利华有重大作案嫌疑,很可能奸杀了曹惠娟。
但是,无论民警怎么通宵审讯、单独关入禁闭室(只能容纳一个人坐着,无法躺下),王利华就是不承认犯了强奸杀人罪。
写到这里,大家会问,警方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了?
曹惠娟尸检不是发现了歹徒的精液吗?随便做个DNA检测,不就知道是不是凶手了吗?
遗憾的是,当时是1991年,全国尚且没有DNA检测技术。
县城民警死马当活马医,将精液送到省会检测,只检测出歹徒血型为O型。
然而王利华血型是A,也就是说,他并不是奸杀曹惠娟的真凶。
由此,民警将王利华从禁闭室释放出来,告诉他检测结果。
得知民警没有故意栽赃他是杀人犯以后,王利华舒了口气。
也许是作为回报,他讲述了当天做下的下流事。
根据王利华交代,当天他很快就大便结束了,为了偷懒就在附近溜达。
王利华在监狱外晃悠了十多分钟,无意中看到2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在摘花。这个猥琐的家伙死性不改,哄骗少女靠近后,突然脱下裤子,当着她们面打飞机。少女们受惊后立即逃走,王利华还追着她们跑了一阵,才提上裤子回去。事后,她无耻地向其他犯人吹嘘。
那么,王利华说的是不是真的呢?
民警走访了劳改农场附近的村子,好不容易找到了这对姐妹。这对姐妹至今还颇为惶恐,证实当天有个劳改犯,突然在她们面前脱下裤子。两人被当场吓跑,由于害怕和害羞,事后也没有告诉家里的大人。
经过姐妹辨认,这个劳改犯就是王利华。
由此,王利华因坐牢期间耍流氓,又被加刑半年。
至此,案件彻底走入死胡同。
虽然有几个犯人血型是O,民警无法证明他们当天有作案时间,案件无法继续。
由此,曹惠娟和儿子被害案件,也就成为一个无头案,根本无法侦破。
于是,这个案件就被积压起来,成为悬而未破的案件。
一晃几年过去了,到了90年代后期,刑事鉴定技术有了很大提高,省会已经可以做DNA比对了。
本着对受害母子负责态度,警方先是将王利华的DNA样本送去对比,结果自然不符合。
随后,民警花了很大精力,将其余35个有可能作案的犯人,一一做了DNA比对。
遗憾的是,结果无一符合。
可见,警方之前判断是监狱外劳动的犯人作案,这个推测是错误的。
万般无奈下,民警将周围村子有劣迹和前科的男性村民,全部提取样本进行比对。
结果让警方无奈,没有一个人符合。
至此,民警们用完了所有的方法,案件成为未破案,封存在档案柜中。
岁月如梭,一晃21年过去了。
曹惠娟的6岁女儿,此时也27岁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2012年,公安部具备了全国犯罪资料库的DNA信息联网比对能力,情况就完全不同。
对这个案件一直耿耿于怀的民警们,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将留下的歹徒DNA资料,进行了全国比对。
结果让他们欣喜万分,比对竟然有了结果。
DNA对比锁定了邻县一个男人,他的DNA和歹徒非常接近。
然而,民警们却没有高兴太久。
这个男人竟然已经有70多岁高龄,21年前也有50多岁,不是群众看到的那个只有30岁歹徒的。
那么,会不会是当年群众搞错了,真正的奸杀犯压根就不是年轻的光头呢?
民警们调查了这个70多岁的史老头,发现他确实不是省油的灯。
史老头一辈子性格都很暴躁,经常会做出一些过激的事情。
之所以留下DNA,是因为几年前因修建房屋的小纠纷,他用瓦刀将邻居老头劈得头破血流,被鉴定为轻伤,被判刑2年。
不过,史老头有严重的心脏病,刚服刑几个月就病发垂危。于是,服刑还不到1年,史老头就保外就医,回家里躺着了。
在服刑期间,史老头留下了DNA信息。
那么,史老头会不会是20多年前的奸杀恶魔呢?
答案是否定的。
史老头是乡下老农,一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从没有离开过本县。
20多年前,他天天在家务农,从没有去过邻县。
况且,史老头身体很不好,中年开始就患有多种疾病,包括严重的心脏病。
在50多岁的时候,他也是百病缠身。这样一个人,想在短时间内制服30岁的曹惠娟,基本是不可能的。
另外,根据史老头的老伴介绍,由于心脏病比较严重,史老头在40多岁就失去了性能力,根本不可能去强奸别人。
如果史老头确实不是歹徒,但为什么DNA会如此接近呢?
就DNA来说,只有父子、兄弟会有如此接近的比对。
史老头只有2个哥哥,年龄比他大得多,当年都是六十多岁老汉,也不可能作案。
史老头目前只有3个女儿,并没有儿子。
那就见鬼了?DNA比对结果,是不会骗人的。
就在警方万分惊讶时,史老头所在村子的村长,偷偷告诉了他们一件事。
村长认为,这个丧尽天良的案子,很可能是史老头已经死掉的儿子干的。
村长是这么说的:这个案子,肯定是史红兵干的,是史老头的儿子。
民警:不对啊,史老头不是说没儿子吗?
村长:那是他不认这个儿子了,不代表不是他的种。
民警:史红兵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死的?你怎么这么确定就是他干的?
村长:这个人?哎。。真是一言难尽,羞于启齿。我们这个村都姓史,大家都沾亲带故的。史红兵就是我们村的祸害,丢了我们史家的人。这小子从小就特别恶劣,什么事情都干得出。他10多年前就死了,还是死在监狱里。当时史老头有病不能出门,托我借了辆卡车将尸体拉回来的,埋在村口乱葬岗。
民警:他为什么坐牢?
村长:为什么坐牢?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呗。这小子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也是他堂叔,本来和他关系还不错。他大概10岁的时候,有一次在我家院子偷果子,被我发现骂了一顿。第二天,我家院子里面都是屎,晒得衣服和被子上也是屎,就是这小子干的,才10岁就这么坏。80年代,18岁的时候,他跑到邻村的村口,把一个16岁的闺女拖到田里面强奸了。他强奸的时候,被几个村民看到了,将他抓住痛打了一顿,扭送到派出所去。他最后判刑7年,应该80年代末释放的。史老头是个要面子的人,本来身体还可以,心脏有些小毛病而已。因为儿子这事,他硬是气出了严重的心脏病。他就说这儿子不是他生的,从此不认了。
民警:后来他们父子还接触过没有?
村长:接触倒是还有几次,大概是1989年,史红兵过年时候回过一次村子,但史老头不让他进门。史老太不忍心,将儿子带到邻居家吃了一顿饭,史红兵就走了。后来史红兵陆续回来过几次,但史老头都不见他,其他村民也躲着他。1994年以后就没见到人了,他又被抓起来了。听说是他在外面持刀强奸好几个妇女,又被抓住判刑10年。2004年刑满释放以后才几天,他又去拦路抢劫,也不知道被判了多少年。我去监狱的时候,听管教干部说,史红兵这小子这么多年,就没做过好事,不是在偷就是在抢,还强奸妇女。他不是运气好躲过了严打,早就被枪毙了。
民警:你说他2006年就死了,岁数也不大啊,才40多岁。
村长:岁数是不大,得病死的。这小子偷抢到钱,立即就去喝酒嫖娼。听说有钱的时候,天天喝一瓶酒,找一个女人。人的身体也不是铁打的,这么搞怎么可能好呢。2004年入狱时候,他就查出有严重的肝硬化,但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到了2006年,史红兵病情加重,当时考虑给他保外就医,但史老头不愿意接收,监狱也没办法,只能送到监狱医院去了。监狱医院治疗水平差,再说史红兵这病也治不了,几个月后就病死了。听说他死的挺惨的,最后几个月疼得要命,求医生给他注射杜冷丁。监狱医院不是搞慈善的,不可能你要注射就给你注射,只是偶尔注射一次。史红兵是活活疼死的,最后1个月不管白天黑夜都喊疼,尖叫,搞得其他病人也无法休息。他死了以后,我去收尸,看到手上皮肉都烂掉了,密密麻麻都是牙印。医生说是,这是他疼得受不了,自己用嘴咬的。
那么,史红兵究竟是不是凶手呢?显然只有一个办法,开棺验尸。
史红兵死后,村长带人将尸体运回,却没有火化,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用一口薄板棺材埋在乱坟岗了,具备验尸的条件。
史老头虽不认这个儿子,却也不愿意有人挖坟动尸体,坚决不同意。
当地村民也有反感,认为挖坟会惊动鬼魂,迁怒于村子,很不吉利。
警方第一次来验尸的时候,村民们挡在乱葬岗,不允许挖掘。
民警们没办法,先撤了回去,随后由村长出面给村民以及史老头做了很多工作,大家这才同意。
开馆后提取了史红兵的DNA样本进行鉴定,结果是高度吻合的。
可见,史红兵就是1991年奸杀曹惠娟,又杀死4岁儿童的恶魔。
警方这才发现,史红兵第一次服刑的地点,就是在曹惠娟遇害附近那个劳改农场。
不过,他在1989年就释放了。
释放了以后,史红兵回家以后发现父亲不认他,不给他住在家里,只能又回到劳改农场附近。
他没有什么生活阅历,18岁就因强奸被抓捕入狱,比较熟悉的就是家里和劳改农场。
看起来,随后至少二三年时间,史红兵就在劳改农场所在的县里面鬼混,以盗窃和抢劫为生,期间应该还有强奸妇女的事情。
不过,乡下比较保守,妇女被强奸以后往往不会报案,警方并不知道这些事。
1991年这天下午5点,史红兵应该是在劳改农场附近转悠,寻找可以抢劫的目标。连续看到了几个人,想动手却都不太合适。直到曹惠娟带着儿子骑车过来,前后都没有别人,史红兵才冲上去动手。他应该一拳打倒曹惠娟,进行了抢劫。曹惠娟交出了给儿子看病和给女儿买东西后,剩下的几十元钱。
期间,史红兵看到乡村教师曹惠娟有几分姿色,色心突起,将其往田地里面拖,试图强奸。曹惠娟不断抵抗呼救,4岁儿子也放声大哭。史红兵怕被路人发现,对曹惠娟拳打脚踢,又把小孩让田地里面拖。这顿拳脚虽将曹惠娟打伤,她仍然拼命反抗,誓死不从。
期间,有几个路人看到路上翻倒的自行车,也听到呼救声。他们却因怕惹祸上身,装作什么也没看见。
由于曹惠娟不屈服,动静还太大,史红兵恼怒之下挟持了男童,威胁要将他杀死。
见儿子有生命危险,曹惠娟才不敢呼救,跟着挟持儿子的史红兵走到机井房内。
此时史红兵迅速将孩子捆绑起来,又试图绑曹惠娟。曹见状知道很可能性命不保,又开始反抗呼救。
机井房距离土路较远,史红兵不再怕被人发现,对曹惠娟进行残酷殴打,将其打成重伤,有七根肋骨骨折,差点当场打死。在曹惠娟失去抵抗能力后,史红兵将其捆绑以后实施了强奸。
为什么史红兵要将曹惠娟和男童杀死?警方还不能肯定。
比较合理的推测是,史红兵在之前应该已经有命案在身,并不怕杀人。而且曹惠娟抵抗的时候,可能将史红兵也打伤或者抓伤,引起了他的愤怒,就放手杀人。
史红兵找来一块石头,先将曹惠娟砸死,又残忍的将孩子砸死,双双抛尸到机井内。
在抛尸之前,颇有作案经验的史红兵脱光了两人的衣服。这样如果尸体在多年后被发现,就不容易确定身份。随后,他将路边的自行车搬走,扔到机井房附近。至于为什么不拿走还算值钱的自行车?他要进入山地树林逃跑,无法携带自行车。
同时,史红兵将那块作为凶器的石头,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现在看来,杀死曹惠娟母子,只是史红兵做了系列案件中的一个。
做了这个案子后,他就离开了本县,流窜到其他县去避避风声。
在1994年,他因为抢劫强奸多名妇女案发,被抓捕后判刑10年。
史红兵为了保命,肯定不会交代自己还杀过人,没说过曹惠娟案件。
2004年释放后,他又持刀多次抢劫,导致一人重伤,被判刑15年。
入狱后1年,就发现史红兵有严重肝病。家里不愿意接受他保外就医,史红兵在监狱医院基本没什么治疗,巨疼半年后死去。
现在看来,史红兵应该还做了一些案子,甚至包括杀人案。他已经死了,这些案子也不为人知。
警方在1991年侦破这起案件时,虽大体方向正确,却先入为主的认为光头和穿着监狱军裤的人,就是劳改犯。没想到,史红兵只是刑满释放人员,习惯于剃光头,还穿着当年的裤子罢了。
另外,警方也认为是熟悉地形人作案,怀疑是周边村子的村民所为。而史红兵只是在这里服刑多年,对四周环境比较熟悉罢了,并不是常住居民。
退一步说,就算当时警方知道这是流窜犯作案,在当年技术条件下也是很难锁定,更别说抓住史红兵的。
说起来,史红兵作恶多端,却在40多岁就患病暴毙,死前还极为痛苦,也算是报应了。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什么?
以前社会上很多地方是比较乱的,有很多这种歹徒在流窜,恶性案件频发,警方侦破能力又有限。
史红兵这种人作案,几乎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却也一样可以逃脱。
只是当年传媒控制的严格,这类事情一律不报道,老百姓压根不知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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