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山上意外发现了只野猪(一男子竟然对69头母猪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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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久见!令人惊呆!

这个男人

竟对69头母猪动起了歪念头

是的

它们在一夜之间

被偷了

没错

居然有人偷母猪

一偷就是69头

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昨天在山上意外发现了只野猪(一男子竟然对69头母猪下手)(1)

事 情 是 这 样 的

2月28日,信丰县公安局接到某公司报警称:其公司在信丰县大阿镇民主村养猪场的69头已配种母猪全部被人掉包,换成了未配种的母猪。

昨天在山上意外发现了只野猪(一男子竟然对69头母猪下手)(2)

直接替换

母猪还是母猪

这怎么成了盗窃呢?

外行看热闹,不养猪的不知道

配了种的母猪

意味着不久将产下小猪仔

随之产生的就是经济利益

接到报警后

信丰县公安局快速介入

展开案件侦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调查发现

该公司员工刘某生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迅速将其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经 查

2019年12月,该公司租用刘某生的养猪厂,同时聘请其在养猪厂喂饲料。犯罪嫌疑人刘某生为节省成本、节省时间以更快让母猪下崽获得资金,动起了歪脑筋。于2月27日以35万余元的价钱购得70头未配种的母猪,随后雇车运送到该公司养猪厂旁,从该养猪厂盗出69头已配种的母猪运上车,再将买回的70头未配种的母猪分配至空缺的猪圈里。刘某生将盗窃的69头母猪运送至在其在他处租用的养猪厂,涉案价值达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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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刘某生因涉嫌盗窃罪

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昨天在山上意外发现了只野猪(一男子竟然对69头母猪下手)(4)

普法时间

犯罪嫌疑人刘某生

用秘密窃取、偷梁换柱的作案方式

盗窃他人母猪

该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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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信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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