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管局对快递罚款规定(快递放6天没取用户被)

邮管局对快递罚款规定(快递放6天没取用户被)(1)

近日,洛南县的韩女士向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称,自己网购的一个快递包裹寄放在柳林社区邮政代收点,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在取快递时被代收点工作人员言语攻击,并声称以后不受理自己的包裹。“工作人员态度恶劣,说我把代收点当自己家了,放了6天也不取,说以后让我不要在这里寄快递,寄了也不给我。”韩女士说。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向洛南县邮政分公司发函咨询。

7月9日,洛南县邮政分公司回复称,经调查,用户韩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已对柳林百世邮政代收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向用户登门拜访,当面进行道歉,赢得用户的谅解。对在服务工作中造成用户投诉事件的当事人给予经济处罚300元。

责令代收点当事人在以后快递服务工作中,作为工作人员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如果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县分公司将收回该代收点代收、代投的权利及相关手续。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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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管局对快递罚款规定(快递放6天没取用户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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