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残疾人服务工作网(非凡十年残健同行)
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残疾人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不断优化,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夯基固本为残疾人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要使残疾人享受到更为长远的福祉,完善的顶层设计必不可少,只有从全局角度为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稳定的保障,才能让残疾人个人的梦想与国家社会的进步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正式印发,指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并明确“帮助残疾人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对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会作出部署。
与此同时,我国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也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国各地已普遍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民生实事和年度考核内容。各地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规则,探索开展年度述职、重点工作督查等制度,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
各地财政持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残疾人服务资源得到有效聚合。2016年至2020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2896亿元,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入57.1亿元,建成各类服务设施4405个。各地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试点,建立指导性目录和标准规范,开展服务项目31471项,服务对象达1.6亿人次。
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我国趁势而上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开启新征程,残疾人事业转向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新阶段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了系统部署。“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兜底补短让残疾人过上好日子
面条、蜂蜜、牛干巴……在搭建的电商直播间里,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村民张顺东、李国秀在镜头前介绍着各种农特产品。“我是你的手,你是我的脚。”相互扶持中,这对残疾夫妇摆脱了贫困,如今他们还想带动乡亲们一起致富。“我们虽然残疾了,但我们精神上不残,还有手有脑,能去想去做,我们要让更多的残疾人站起来,走好自己的路,过好自己的生活。”
受身体残疾、劳动能力弱、受教育程度低等因素影响,贫困残疾人一直是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殊困难群体,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之后,中国残联等26个部门联合印发《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细化扶持贫困残疾人脱贫的政策措施,配套出台了一系列贫困残疾人脱贫专项行动方案。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解决因残致贫问题”的政策措施。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更是将残疾人扶贫作为“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十大举措之一,专章部署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党中央、国务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统筹兼顾贫困残疾人而推出的一系列重大举措,确保了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大局,并推动各地以更加精准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帮助贫困残疾人脱贫,为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十三五”时期,我国710万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如期脱贫,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由脱贫攻坚之初的2824元增长到10384元,增长了2.7倍,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消除贫困的奇迹。
在解决“因残致贫”问题的同时,我国还通过出台一系列举措,织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安全网。2016年1月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作为国家层面创建的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两项补贴”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实现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我国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的空白。截至2020年,我国已经有1212.6万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并建立起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与此同时,我国还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普惠性制度安排,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截至2020年,我国1076.8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近300万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作为单人户纳入低保,107.5万残疾人受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全国有超过2000万残疾人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实现全覆盖。各地还积极探索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护服务,为486.3万人次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
2020年以来,面对延宕反复的疫情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把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部署落实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全面动员残疾人工作者等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努力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下残疾人防护指南,巩固防控成果,最大限度保护了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悉心关爱让残疾人生活有尊严
念兹在兹,枝叶关情。越来越多的残疾人找到了人生出彩的舞台,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滋味。健康是幸福生活的基础,康复是残疾人最迫切的需求。十年来,我国残疾人康复状况明显改善——
2017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健康得到有力维护。2018年,国务院制定并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提供保障,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全国接受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已达67.6万人次,我国还将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筛查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等残疾以及孤独症的早期筛查。我国持续开展精准康复行动,发布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健全社区康复标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截至2021年底,全国有残疾人康复机构11260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31.8万人。全国11个省(区、市)建立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制度,1252.8万人次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国务院批准将每年8月25日设立为“全国残疾预防日”,并制定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在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着力防控疾病致残、努力减少伤害致残和显著改善康复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更好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十年来,我国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在理念上更加体现教育公平,明确禁止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助力。2021年,我国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达到6.9万人,比2012年增加2.53万人,增幅达57.9%。与此同时,我国大力发展融合教育,不断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由2013年的19.1万人增加到2020年的43.58万人,增长128.2%。10年来,我国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比例均接近或超过50%,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实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从小学到高中阶段的12年免费教育。我国还通过为完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提供“合理便利”,使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得到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条件。对于残疾人而言,就业更是其全面参与社会活动、成就自我理想与尊严的关键。十年来,我国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稳固提升——截至2021年,我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已达881.6万人,其中按比例就业81.8万人,集中就业26.8万人。我国加速发展辅助性就业,建设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超过2000家,帮助14.3万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劳动就业,有240万残疾人在网店经营、直播带货等新就业形态中实现就业,“十三五”期间,有449.3万人次城乡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
文化体育是促进残疾人自立自强、康复身心的有效途径,也是人们认识残疾人潜能与价值、促进社会和谐共进的重要渠道。十年来,我国残疾人文化体育丰富活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均载入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将残疾人文化事业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快速发展,全国省地两级残联艺术团已有248个。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出访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交流演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艺术家”。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5个、电视手语栏目38个;地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01个、电视手语栏目253个。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315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9315场次。
体育强则中国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辉煌成为新时代中国风采的生动体现。我国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中国体育代表团在近5届残奥会上实现了5次蝉联金牌榜和奖牌榜双榜首;我国冬残奥运动水平也得到快速提升,自2015年至2021年,我国开展的冬残奥会大项由2个拓展到6个,实现比赛大项全覆盖,运动员由不足50人发展至近千人,在今年3月的北京冬残奥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位列金牌和奖牌榜榜首;我国残疾人参加听障奥运会、世界特奥会等重大国际赛事也取得历史最好成绩。与此同时,我国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文体活动参与率从2015年的6.8%持续提升至2021年的23.9%,每年“全民健身日”所在周全国各地都会集中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自2016年起,我国连续6年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为残疾人参与冰雪运动搭建平台,带动残疾人融入“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截至2020年,我国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已累计建设10675个,共培养、发展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2.5万名,为43.4万户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等服务。
平等共享助残疾人融入社会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人,尊重残疾人的价值,肯定残疾人的地位与作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我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人大代表,但我一定要做最努力的一个。”从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在履职尽责的路上,身为残疾人的李莉已经走了9年。拄着一根拐杖,李莉下过深井、走过乡村、爬过高山,在深入调研与思考之后,她写下了173条近50万字的建议和议案,将残疾人等基层群众的呼声传递出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强残疾人权益法治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维护。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截至2021年,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2862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2620个。公共法律服务将残疾人作为重点对象,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严厉打击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无障碍环境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我国制定实施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新修订和出台的体育法、职业教育法、法律援助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中均有无障碍条款。《马拉喀什条约》在中国落地生效,进一步保障了盲人、视力障碍者和其他阅读障碍者平等欣赏作品和接受教育的权利。截至2021年,全国共出台753个省、地、县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我国的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也得到加速推进。全国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有81.05%的出入口、56.58%的服务柜台、38.66%的厕所进行了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601.9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3.2万个政务网站实现信息无障碍,452家老年人、残疾人常用的网站和App完成改造并通过评测。同时,随着建筑、交通运输、金融、邮政、旅游等行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持续推进,残疾人在出行、生活等方面愈发便利。
十年来,我国扶残助残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广泛宣传“时代楷模”杜富国、张富清等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典型,激励了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同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对助残、志愿者助残更加活跃,全国已有6.7万支志愿者团队,237万名助残志愿者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
十年来,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也在不断深化拓展。我国认真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残疾人领域相关目标,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成就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一带一路”残疾人事务主题活动等的成功举办,为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文化体育等领域务实合作,深入开展残疾人事务多边和双边交流合作,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以梦为马,不负韶华
“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正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不断向前。(光明网记者:庞聪)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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