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原因与结果(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原因与结果)

原因与结果是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人类的活动是有目的的活动,对事物因果联系的认识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前 提之一。可以说人类的科学认识就开始于对事物的因果关系的探索。

(一)原因与结果的含义

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处于普遍联系、互相制约之中。每一种现象都 是由另一些现象引起的,它自己也必然要引起另外一些现象。一种现 象对于被它引起的现象来说是原因,对于引起它的现象来说就是结果。 事物、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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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对事物的因果关系的探索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开始了。人 们必须对事物的因果联系有一定的认识才能进行有目的的活动,如知 道放牧可以繁殖出更多的牲畜才有畜牧业,知道播种可以生长出更多 的粮食才有农业。即使是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是以某些因果性认识为 前提的。当哲学最初出现的时候,人们已经超出对一般因果联系的探 索而从事对事物总根源的探索了。

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道、气、阴阳、 五行、太极、无极等等,被当时的哲学家们看作是宇宙运动变化的总 根源。古希腊哲学中的水、火、无限、存在、原子、数、逻各斯、理 念等等,也被看作是这种总根源。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尽管包含了一些错误的观念,却是对一切现 象的总根源的比较具体的分析。中外古代都有天人感应的思想,它虽然是一种猜测或迷信,但仍不失为一种因果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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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语言中早已有了表示“原因”与“结果”的含义的词,如把因称为“故”。《墨 子,经上》说:“故,所得而后成也。”佛教的因果报应或因果轮回之 说已把原因与结果作为一对范畴来使用了。《涅繁经,遗教品一》说: “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这当然是迷信,所以 范缜反驳说:“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梁书,范缜传》) 但这毕竟是把原因与结果作为一对范畴来研究了。

西方近代自然科学 的发展推动了哲学对因果关系的专门研究,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 和法国唯物主义者们建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因果观和决定论。他们认 为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是无限的因果链条的一个环节,原因是主动者, 结果是被动者;原因是决定者,结果是被决定者。

自然界的现状是由 过去的原因决定的,如果我们能够完全掌握现在的各种因素,也就可 以知道将来自然界的状况;拉普拉斯的一段话很能代表这种因果观, 他说:“如果智慧在某一时刻知道使自然界活跃的一切力量以及自然界的一切组成部分的相对关系,并且,如果智慧非常渊博,以至于能够把这些材料加以分析,那么,它就可以用一个公式来概括宇宙中最大 的物体的运动和最小的原子的运动,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东西不是智慧确切知道的,它对于未来的东西如同对于过去的东西一样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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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

这种因果观否定了神的作用,肯定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普遍 性,但把因果关系简单化了。休谟从经验主义出发否定因果关系的客 观性,康德为了回答休谟的问题,提出了自己关于因果性的先验主义 观点,并把因果关系摆在纯知性概念的系列中,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开 辟了道路。

黑格尔力图在思辨哲学的范围内突破因果关系的机械性质, 把机械唯物主义理解的因果称为形式的因果关系,把辩证法理解的因果称为规定的因果关系,认为原因不仅是结果的原因,而且是结果的结果;结果不仅是原因的结果,而且是原因的原因。这种思辨的说法包含一个合理的思想:不仅原因制约结果,结果也制约原因,原因与结果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于是,因果关系便融化、消失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恩格斯唯物主义地改造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用实践观点论证了 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因果观。他指出: “原因和结果这两个概念,只有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适用;可是,只要 我们把这种个别的场合放到它同宇宙界的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 两个概念就联结起来,消失在关于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而在这 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 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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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说,不存在两头无限的 线性的因果链条,一种现象总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一种运动总会产 生多方面的结果,而且一种现象在此时此地是结果,在彼时彼地就成 了原因。世界就是一个各种现象相互作用的网络,非线性的立体。只是原因、不是结果的第一因,或只是结果、不是原因的最后果,都是不存在的。

对于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的实践验证,恩格斯也有一段极其 精彩的说明:“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前后相继,就能造成因果 观念:热和光随太阳而来;但是这里不存在任何证明,而且就这个意 义来刊休谟的怀疑论说得很对:有规则(此后)决不能为 (由此)提供根据。但是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出验证。”

接着他举了用凹镜集中太阳光引起燃烧来说明太阳是热的原因,用射 击来说明弹丸中火药的爆炸是子弹出膛的原因。如果子弹没有出膛是 否就不能验证因果关系的存在呢?他认为恰恰相反,这是对因果性的 双重验证,因为整个枪支和子弹都是人创造出来的,人们完全可以检 查出射击失败的原因,从而证实了原因的存在。

(二)原因与结果的辩证关系

原因与结果虽然融会在世界的普遍联系中,但对于每一种具体的 运动来说,它们的区别却是十分确定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恩格斯说:“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 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在这里出现的就是不断变换的运动, 一个表现为原因,另一个表现为结果。”

原因与结果具有相互排斥、 相互对立的一面,同时它们又有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相互转化的一 面。因果关系是矛盾的统一体,是对立面的统一。结果无疑依存于原 因,原因也依存于结果。例如太阳晒是原因,石头热是结果,如果没 有石头热及其他结果,太阳晒作为一种客观现象虽然是存在的,但在 这种具体关系中却不是作为原因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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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与结果是不可分割的, 原因是结果的原因,结果是原因的结果。不仅如此,原因和结果也是 相互包含的。原因与结果不是相互分离的两种现象,而是处于引起与被引起或作用与被作用的相互关系中的两种现象。确切地说,作为原因的是某种事物的作用。就原因和结果之间的作用与被作用而言,二者是相互包含的。太阳晒与石头热是两种现象,并不相互包含,但太 阳晒所起的作用显然包含在石头热之中,而石头热作为一种潜在的因素也包含在太阳晒之中。

原因与结果的相互转化不仅是指事物由于处 在不同的联系中,使原因成了结果或结果成了原因,这实际上只是讲了原因和结果区分的相对性。原因与结果的真实的相互转化是指原来 作用者一方变成了接受者一方,而原来接受者一方变成了作用者一方, 亦即互为因果或相互作用。这是一种普遍现象。一切因果关系实际上 都是互为因果,只是主导方面有所不同而已。用一圆球撞击另一个静止的圆球,后者也运动起来,但前者的运动速度立刻就减慢了。

雨量充沛和空气湿润使植物与森林繁荣茂盛,而植物与森林的茂盛又反过 来使湿润的空气得到维持和发展,同样,砍伐森林和破坏植被会引起 水土流失,而水土流失又会进一步破坏植被。系统与环境之间、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是现代系统论的客观基础。系统论所讲的反馈现象就是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而反馈概念的提出和应用为控制论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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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中的自动控制系统就是依据反馈原理设计的,它能自动地将已经施行的控制作用的效果与预期的目标相 比较,并根据误差修正下一步控制的实施。在这里,效果对控制的修 正就是反馈。火箭追踪目标时能不断根据追踪的效果改变自己的方向, 就是因为它装有自动控制系统。人体具有天然的自动控制能力,能使自己保持有序的稳定状态。人吃多了糖,就会使本来是弱碱性的身体 变为中性或弱酸性,这时骨骼中的钙就会补充进来,使身体恢复弱碱 性;血糖过高,胰腺就会分泌更多胰岛素,降低血糖。

当然,长此下 去,人体健康就难于维持。人类社会同样具有自我调节功能,以维持社会机体的平衡。消费与积累相互制约,积累得当有利于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也会反作用于积累,或者有利于积累,或者不利于积累。 价值规律在商品生产条件下也起到一定的调节各种商品生产数量的作 用。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关系变化的原因,生产关系的变化又会反作 用于生产力,促进或阻碍它的发展。经济和政治的发展是文化发展的 原因,文化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和政治,成为它们变化发展的原因。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只是一次又一次地验证了因果关系的 普遍性,决没有动摇它的普遍性。因果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不能说任 何因果关系都是必然的普遍的,都是规律,但有因必有果则是规律, 哲学史上称为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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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量子力学创立之后,有人重弹老调,认为微观粒子有自由意志,不受因果律支配,决定论在微观世界是不适 用的。这里有两个问题:因果律对自由意志是否有效?微观粒子是否 有自由意志?意志是人的意志,它的产生当然是有原因的,即使认为 是上帝造成的,也是把上帝视为原因;即使认为是天生的,也是把 “天”视为原因。

微观粒子即使有自由意志,也摆脱不了因果关系,何况它根本没有什么意志。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原理说明微观粒子的运动有不确定性,只能说明它们的运动具有另一种因果关系,不能说明 它们根本没有因果关系。至于什么因果关系,当然应根据科学事实加 以阐明。

因果关系是极其抽象的概括,具体的因果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复 杂的。这就是因果关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以原因来说,有现在的原因和过去的原因,有直接诱因和根本原因,有主要的原因和次 要的原因,有客观的原因和主观的原因,有内部的原因和外部的原因, 有偶然的原因和必然的原因,等等。根本的、内部的、必然的因果关 系是规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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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为思维形式的原因与结果

原因与结果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之一。不停留于描述事实而同一 个为什么,是科学思维的第一步,问为什么便包含着对原因的探索。 这对范畴实际上早已作为思维形式来应用,至今仍然是一切正常人的 思维形式。重要的是应该把自发的应用变成自觉的应用,即按照辩证 唯物主义因果观来应用它。

首先,在探索原因时,不能仅仅依据前件与后件的几次重复出现 便断定前件是后件的原因,因为先出现的不一定是原因,后出现的不 一定是结果,虽然原因与结果一般说来有先后的顺序。人们在开始探 索一种现象的原因时,往往要从在此之前的现象着手。先后多次甚至无数次出现,一般也能肯定其间的因果关系,但要最后肯定其间的因果关系,必须搞清楚原因引起结果的机制。

用某些单方治病有时有效, 有时无效,其中是否真有因果关系就很难说。针刺穴位虽然也有无效 的时候,但有效的次数多得多,可以说是无数次都有效,其间因果关 系完全可以肯定。但要真正肯定,还需要弄清楚针刺治病的机制,这 正是中外医学家在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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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实践中根据某种因果关系用原因引起一定效果,不能只看见原因的作用,还必须看到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就是说,要自觉运用反馈原理,使我们在实践中获得更好的效果。我们经常谈到的群 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就包含了对反馈原理的运用。执行一项政策时,先 要试点,然后根据试点效果,制定推广计划。

在推广过程中,还要不断根据椎广的效果,随时校正贯彻政策的具体要求和做法。我国的体 制改革就是这样一个原因与结果相互作用的过程。任何一个计划的实 施、一个建筑物的修建、一个新产品的试制,都是一个以效果来不断 校正自己的实践,使之更加准确地指向目标的过程。

最后,因果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在探索原因或预测效果时,必须探索各式各样的原因或预测各式各样的效果,并加以区别。要努力捕捉必然的内在的根本的原因,大力追求主要的必要的结果,防止、避免不利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深刻的认识,才能最大限度地达 到预期的目的。下一节我们将研究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它将使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与掌握深入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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