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成效明显(聚焦高质量发展)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踔厉奋发新时代,不断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奋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即日起,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推出“喜迎二十大·非凡十年看山东”系列策划,对我省各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展开系列专题报道,以生动故事展现山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跨越。
记者 杜洪雷
山东推出《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省政府规章,以良法保善治促发展格局逐步形成;建成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31万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精心打造特色普法品牌,推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表示,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04部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保障高质量发展
9月21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专门保护早期长城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是为切实解决齐长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借鉴外省立法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地方立法为我省齐长城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东省司法厅始终把行政立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特别是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亮点纷呈,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加快推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制度。
近年来,山东制定的《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山东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都是相关领域全国首部省级法规,为推动相关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改进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是在立法中集中民智、汇聚民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政府立法接地气、可操作的重要途径和保障。为此,山东省司法厅出台《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建立33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18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组建101人立法专家库。据了解,在《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起草过程中,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工商学院等专家学者积极发挥作用,提出的多条修改建议被采纳,有效保障了立法质量。
“紧扣‘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聚焦省委‘十大创新’任务要求,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杨增胜表示,全省目前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204部,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6.31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
“今年4月份,我接到物业通知需要缴纳物业和水电费共700元,但我并没有入住,与物业产生意见不一致,最后打通了非诉纠纷调处中心的电话。”接到巩女士的求助,新泰市非诉纠纷调处中心迅速将案子转交物业纠纷调委会,让纠纷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最专业的调解,最终小区同意免除巩女士当月的物业和水电费用。“本来只是想打个电话咨询一下,没想到半天就把问题解决了,节省了时间不说,简直是太省心了。”巩女士欣慰地说道。
近年来,新泰市司法局创新打造“新链调”调解品牌,最大限度整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全力打造便民高效的“一站式”非诉纠纷调处中心,进行“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矛盾化解新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闭环链条。
发生在新泰的这一幕是山东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山东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建立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省级地方标准,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
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山东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一站式”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31万个,实现了五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升级“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5万人次;整合全系统各类网站资源,建成“山东公共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公众号、APP等应用系统358个,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目前,全省共有1.35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担任6.6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等,年均提供法律服务100余万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山东司法行政系统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十三五”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万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创新机制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年4月底,青岛西海岸新区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山东恒信通律师事务所在走访企业过程中了解到,青岛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作为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主营高端不锈钢板材制造业务,在经济大环境影响下出口业务大幅缩减,国内部分业务回款也出现问题。惠企法律服务团队及时通过分析企业应收账款、查询欠款方经营情况和信用情况等措施,至2022年7月初帮助企业收回了7万余元账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渡过了难关。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倾心打造“法惠企航”法律服务品牌,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形成了制度引领、专业保障、平台支撑、多元开展的一体化惠企法律服务模式,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服务代理、送法进企等法律服务活动,成立服务民营企业等各类法律服务团2200余个,联系服务企业1.2万余家。
“我们将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努力为市场主体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杨增胜表示,要建立起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法治建设综合评估和动态监测。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山东省司法厅大力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约244万件,累计减少各类证明材料2662.3万份。其中,日照市在确保数据安全保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公安部门支持,建立公安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130余个政务服务部门在线联动。依托这一机制,日照公安系统已实现了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16项常用证明材料的对外共享核验。
山东省司法厅连续5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实现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废止。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组织省直单位编制形成涉及29个执法领域、410项证明事项的通用清单,最大限度纳入高频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特色普法品牌
坐落于东阿黄河井圈险工55号坝的黄河法治文化广场沿黄而建。法治主题雕塑矗立在东阿黄河法治文化广场中间,黄河水蜿蜒婉转、飞流直下,蜿蜒的河水中穿插着各种字体的“法”字,黄河文化与法治文化相互融合贯通。从法治主题雕塑到法治宣介牌,再到法治小品、互动区域,宪法精神、法治思想、民法典、东阿黄河水政执法工作等元素与黄河工程充分相融,仿佛置身在一处集文化、艺术、法治、美景于一体的普法大课堂,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特别注重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加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实施黄河法治文化阵地拓展、精品创作、活动惠民、品牌创建、媒体传播、理论创新“六大工程”。东阿黄河法治文化广场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实践。
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六五”“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精心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省级层面《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推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在普法工作中,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489个,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选拔聘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24万余人,农村普法力量得到充实加强。
全省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3万个,打造法治文化长廊2.5万条,建成村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4.8万个。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2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目前,全省已命名3批396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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