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的故事 汪毅夫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

古人称求雨之祭为雩祭,《说苑》: “大旱则雩祭而请雨”从本质上说,雩祭属于迷信活动,它在客观上全然无力发生抗灾减灾的效应如《荀子·天论》谓:“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有(犹)不雩而雨也”然而,雩祭是人类在旱灾的威胁之下发生的仪式行为,它反映了受灾地区社会成员共有的抗灾减灾的愿望在历史上,各地雩祭的详情往往被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从闽、台雩祭之某些做法和某些说法里,我们可以看到闽、台历社会的若干情况:人与自然、人与神明、人与社会诸种关系的纠结,闽、台两地在文化上的联结,闽台文化同中原文化的关系兹举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而言之,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汪毅夫的故事 汪毅夫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汪毅夫的故事 汪毅夫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

汪毅夫的故事 汪毅夫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

古人称求雨之祭为雩祭,《说苑》: “大旱则雩祭而请雨”。从本质上说,雩祭属于迷信活动,它在客观上全然无力发生抗灾减灾的效应。如《荀子·天论》谓:“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有(犹)不雩而雨也”。然而,雩祭是人类在旱灾的威胁之下发生的仪式行为,它反映了受灾地区社会成员共有的抗灾减灾的愿望。在历史上,各地雩祭的详情往往被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从闽、台雩祭之某些做法和某些说法里,我们可以看到闽、台历社会的若干情况:人与自然、人与神明、人与社会诸种关系的纠结,闽、台两地在文化上的联结,闽台文化同中原文化的关系。兹举闽、台雩祭的一个情节而言之。

闽、台雩祭往往穿插有丧祭的情节。清道光《建阳县志》记:“凡遇亢旱祈求雨泽”,“雨缨素服,诣城隍庙、龙神庙读祝文行香”,“如遇亢旱太甚,各官步祷行香祭坛,俱穿朝服行礼。余日各庙行香俱雨缨素服,惟报祭则穿补服。祈雨禁屠,祭坛用牲。各衙门照常办事,不理刑名,不宴会,不声炮鼓吹,不鸣金张盖,相见俱雨缨素服”。雨缨是官员雩祭专用的帽子;而素服则是丧服,《礼记》:“素服,以送终也”。清咸丰年间,刘家谋《海音诗》有诗幷注云:“通泉谁把堰渠开,旱魈如焚总可哀,百面麻旗千面鼓,五街簇簇戴青来(久旱,乡村人皆人城,手执麻布旗,各书村名,首戴树叶,击鼓鸣钲,数步一拜,呼号之惨,闻者恻然)。这里也记录了台湾雩祭的丧祭情节:“手执麻布旗”。台湾学者吴槐《乡俗漫谈》(载《台北文物》第五卷第四期)谓:“齐有节妇含冤系狱,三年不雨。有司悟而出之,请为祷祝,雨即沛然下,三日足乃止。后十五年天复大旱,有司欲再请之,而妇既卒。乃相计升其灵位,相率穿孝携杖以从。倏而,黑云四合,大雨滂沱,旱乃解。后世乞雨者皆仿效之”。“齐妇含冤,三年不雨”的故事见于晋代干宝的《搜神记》,还见于更早的班固《汉书》。《搜神记》记:“汉时,东海孝妇,养姑甚谨。姑日:‘妇养我勤苦,我已老,何惜余年,久累年少?’遂自缢死。其女告官云:‘妇杀我母’。官收系之,拷掠毒治。孝妇不堪苦楚,自诬服之。时于公为狱吏,曰:‘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于公争不得理,抱其冤词,哭于府而去。自后郡中枯旱,三年不雨。后太守至,于公日:‘孝妇不当死,前太守枉杀之,咎当在此’。太守即时身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雨,岁大熟”。《汉书》记:“东海孝妇少寡无子,养姑甚谨。姑告邻人曰:‘孝妇养我勤苦,哀其无子守寡,我老久累丁壮,奈何?’后姑自缢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妇诬服。郡掾于公争之不得,乃抱具狱哭于府上,因辞疾去。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杀牛自祭孝妇冢,因表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实际上,雩祭里的丧葬情节,上古时代已有之。《尸子》记:“汤之救旱也,乘素车白马,着布衣,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野。”

(作者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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