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黑名单子女出行也受影响吗(怕儿子上失信黑名单)
来源:广安日报-广安在线“我想帮儿子把钱给了,免得影响他以后的生活”近日,被执行人杨某的母亲因害怕儿子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到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代儿子履行赔偿金77000元,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失信黑名单子女出行也受影响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失信黑名单子女出行也受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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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帮儿子把钱给了,免得影响他以后的生活。”近日,被执行人杨某的母亲因害怕儿子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到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代儿子履行赔偿金77000元。
不观察便启动货车 装车工人从车上跌落致残
原来,杨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20年3月,杨某驾驶货车到岳池县某页岩砖厂拉砖,砖厂工人王某站在装好砖的货车上为砖块浇水降温时,杨某未进行任何观察,便启动货车,导致王某不慎从车上摔在地上受伤。
据了解,杨某所驾驶车辆系杨某购买,登记的所有人为某运业公司,使用性质为货运,某运业公司与杨某之间系挂靠关系。
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股骨胫骨折,右第9、第10肋骨骨折,治疗26天后出院。2020年5月12日,王某与所在工厂达成《工伤和解协议书》,获赔26万元。2020年5月21日,经司法部门鉴定伤残等级为九级,并且还需后续医疗费12000元。
致人伤残后一走了之 执行惩戒维护胜诉权益
王某受伤后,杨某对此事置之不理,未支付任何赔偿。王某将杨某、某运业公司及太平洋财保某支公司诉至岳池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其28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王某支付侵权赔偿款7万余元。王某上诉后经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维持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义务。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王某,经过此次事故后又不能务工,生活没有着落,后续医疗无法进行,无奈之下,王某向岳池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已赴福建打工,于是多次电话催促杨某回来履行义务,否则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限制高消费,对生活、工作都会有很大影响。但杨某以没钱履行为由,不但不肯回来,还声称不担心自己是否会被纳入失信名单。考虑到申请人王某家中困难又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双向发力,一方面多次与杨某老家的村干部沟通联系,共同做杨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邮寄到杨某老家所在处。
家中母亲为儿担忧 代其履行化解纠纷
杨某母亲在家中收到法院寄来的文书后才得知在福建打工的儿子已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她担心会影响儿子杨某以后婚姻、生活、工作,便立刻拿出自己的积蓄,前来法院代儿履行义务。
在岳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杨某母亲向申请人王某表达了歉意,也希望在履行义务后,执行法官能够解除对杨某的失信惩戒。虽然杨某母亲所拿钱款与执行款还相差些许,但杨某母亲主动替儿子履行的这一举动,感动了在场的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最终通过执行法官耐心做工作,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母亲当场履行77000元,至此该案执结。
法官有话讲
在该案中,杨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让人气愤,杨某母亲代儿履行的举措又让人动容。作为一个成年人,杨某应该主动弥补错误,承担义务,切莫心存侥幸心理,一旦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出境等55项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也会在购买不动产、购车、旅游等9个方面受到影响。
只有尽快履行义务,才能真正获得司法的宽容,重拾诚信。
(岳池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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