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千古悬案(竟引起了北宋朝堂长达十七年的激烈争论)
北宋熙宁元年,山东登州。
这年发生了一件事,事情不大,因为主角都是平民,可是也不小,因为它不仅在当时引起了朝野上上下下长达十七年的激烈争论,还惊动了整个中国法律史。
这一年,年仅十三岁本该为母亲守孝的少女阿云,将自己丈夫的手指头给砍掉了一个。
她为什么要把自己老公手指头砍掉一个?是修指甲不小心么?这件事又为何会引起争议?
这得从头说起。
阿云本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女,家徒四壁,父亲去世的很早,去年又死了母亲,只留下自己孤身一人,和一个叔叔。
没想到,这个混蛋叔叔嫌阿云不够悲惨,偷偷用几石粮食就将阿云卖给了同村的一个老光棍。
我们说,打光棍都是有原因的,要么是自己条件太好,要求太高,要么就是自己条件太差,别人要求太高。老光棍就属于后者,只见他长得那是一个为所欲为,五官都有自己独特的想法,容貌丑到令人发指,而且家里特别穷,口袋比我还干净。
这让刚刚豆蔻年华的少女阿云实在难以接受,但又拗不过叔叔的强硬,于是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杀死韦大!
说干就干,俗话说月黑杀人夜,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年轻的阿云提着一把四十米的大刀走进了韦大房间,对着床上的韦大一顿乱砍,想送这个丑陋的家伙抓紧投胎,争取下辈子当个高富帅。
砍着砍着,没想到韦大却突然醒了过来,心想这是咋回事啊,自己这正做梦呢,梦里自己又高又富又帅,身边美女如云的。仔细一瞧,看到了阿云以及她手中的大刀,明白这是要送自己去投胎,赶忙翻身下床,跑了出去。
阿云一看韦大醒来,也吓坏了,本来想着做好事不留名,谁成想这老光棍还醒了呢?
让她更没想到的是,韦大这人还懂得知恩图报,连夜跑到了衙门,对县官说阿云想送自己去投胎,但是自己太不懂事了,只被砍断了一根手指头。
知县听到这件事,也想见识见识阿云这个女中豪杰,命人将阿云押到堂前,阿云也毫不隐瞒,将这起事件的前后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知县说:“好,我明白了,你是在学雷锋做好事,可是毕竟你这好事没做成,还把人家手指头给砍掉了,让他那本来就不好看的长相雪上加霜。所以我不仅不能给你发锦旗,还得按照谋杀亲夫罪名捉拿你。”
在古代,谋杀亲夫,死。
可是,在宋代,还有一个规定,地方官是没有资格判处死刑的,这就相当于今天的一审二审,案件必须要逐级上报,让领导们都看看,只有最后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及刑部复核之后,才准许死刑。
本来是一桩很明白的案子,没想到,案件刚到达上级知府那里,就出了差错。
少女阿云想要杀死丈夫,虽然没干掉,可也还是还得按照谋杀亲夫的罪名处死,可是没想到 ,就是这样一个案子,居然引起了北宋朝廷长达十七年的激烈争论。
当时的登州知府叫许遵,这小子来历不简单,他是大理寺外放到地方挂职锻炼的官员,既是锻炼,也是镀金,有了基层工作经验,以后便可以平步青云。
许遵一看到这个案件,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他发现,阿云在许配给韦大时,还处在为母亲守孝期间,宋朝法律规定,守孝期间的所有婚约全部无效,再者,阿云自己本身并不同意这门亲事,属于是被叔叔逼婚。因此,这门亲事,既不合法,也不合情。
说白了,结婚证是假证。
既然是不合法的婚姻,那阿云就不属于谋杀亲夫,况且后果也不严重,就掉了个手指头而已,韦大这种好吃懒做的人留着手指头也没啥用。
因此他就建议免除死刑,并将自己的这个建议以及案件本身上交给了大理寺。
不过大理寺和刑部不这么看,他们想,既然婚姻是不合法的,那咱就再加一条罪名呗,于是改判阿云为“违律为婚,谋杀亲夫,处绞刑!”
违法结婚,恶意结婚。
许遵看到这种判决,认为人命关天,不可草率,再次上奏希望免阿云一死,他是这么说的:按照咱们大宋法律,如果被告可以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行为,应当减二等处罚,这样的话,阿云还是罪不至死。
没想到,刑部和大理寺依然维持死刑判决。
正在这时,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许遵升为了大理寺卿,这是大理寺的最高长官。
这下子你们不听也不行了,兄弟我不用请示你们了,因此他直接免掉阿云死刑,改为有期徒刑。
可是御史台不干了,御史台就相当于今天的纪检委这样的监察部门,主要工作内容就是监督官员们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们上书弹劾许遵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枉法。
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终于,闹到了皇帝耳朵里。
刚即位的神宗皇帝也不知道该咋整,只好找到了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让他俩研究研究。
俩人研究半天,最后得出结论:王安石支持许遵,司马光支持死刑。
神宗皇帝于是又命其余翰林学士以及官员们一起讨论,最后讨论出的结果是:支持王安石。
那就照办吧。
可是刑部不愿意,他们搞了个联名上书,要求与王安石开一场辩论大赛,别的官员们一看,哎呦,还挺热闹,纷纷发表意见,将朝堂搞的天翻地覆,双方唇枪舌剑,谁也不惯着谁。
神宗一看这也不是个事啊,你说咱这一大帮子人,国家那么多大事等着处理呢,整天墨迹这个小屁事干嘛?于是他下圣旨免除阿云死刑,没过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云被释放回家,回到家后,阿云重新嫁人生子,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生活。
案子到这里,似乎就结束了。
十七年后,宋神宗去世,司马光官拜宰相。
我们知道,这小子从小就砸缸,所以他当上宰相之后第一件事便是重新审理此案,并以谋杀亲夫罪将阿云斩首示众。
这便是震动北宋一时的“登州杀人案”,案子闹得十分轰动,而且一千多年来,人们并没有因阿云之死而停止争论,我们知道,王安石和司马光两派政见水火不容,而阿云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斗争牺牲品罢了。
不知道你们看完是什么感受,反正我只为阿云的命运感到不公,然而,像这种不公甚至荒唐的案件,在历史上,实在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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