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案例宣传报道(国际爱鸟日行动)

公益诉讼案例宣传报道(国际爱鸟日行动)(1)

今天是“国际爱鸟日”,湖州市检察院在长兴集中召开三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公开听证会。长兴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队代表等5人应邀参加。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阐明了相关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对公益损害人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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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8年6月,罗某勇在长兴县雉城街道五峰水库附近的树林里利用竹竿、铁叉、丝网等工具非法狩猎画眉鸟,共捕获画眉鸟5只,其中1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

2019年6月,何某勇在禁猎期、禁猎区前后两次使用火钳子从鸟窝中夹取幼鸟7只,导致2只尚未发育完全的八哥幼鸟死亡。

2020年11月,王某忠和吴某良在长兴县太湖街道南庄村小桥头西面的树林里用事先准备的弹弓、钢珠等工具捕获斑鸠2只,且2只斑鸠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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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阐明了相关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出示了相关证据,并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对公益损害人进行普法教育。经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综合审查评议,一致认为诉前赔偿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合法合理。最终,双方达成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协议,四名公益损害人对自己捕猎鸟类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愿意在赔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公益损失赔偿金2200元至“公益诉讼专项基金”。

它是“空中精灵”

也是“森林卫士”

画眉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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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栖息于山丘的灌丛和村落附近的竹林中,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并于2021年2月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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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南方种群数量较普遍,是重要的农林益鸟,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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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在山地、山麓或平原的林区,山斑鸠常与珠颈斑鸠结群栖息,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鸟类不仅是“捕食能手”,大自然的“清洁工”,也是“森林大夫”,生态系统的重要维护者。野生动物资源作为国家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科学价值以至政治价值。

野生动物生存的环境本身比较复杂,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是在对野生动物进行猎捕、运输、饲养、宰杀、贮存、加工和食用过程中扩散传播的,猎捕野生动物易导致各类传染病传播。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野生动物予以保护,《世界保护益鸟公约》也将每年的4月1日规定为“国际爱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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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第五检察部

编辑 | 钱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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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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