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顶装蜘蛛侠被罚款(你以为很拉风车顶放)
入冬以来,全国各地的轿车都掀起了一股新潮流——在车顶粘玩偶。曾经平平地贴在车身上的卡通贴画在这个冬天活了过来,一个个毛绒绒的还在风中摆动……小黄人、蜘蛛侠、大龙猫等的玩偶都被安置在了车顶。然而,记者从交警处获悉,不少车主只知道这样做时髦又个性,殊不知这样安装玩偶饰品的行为悄悄跨过了法律的界限。
我们来做一个场景设想:一个人在自己的私家车顶上安装了心爱的玩偶,或是网购或是从别的什么地方买的,这个玩偶就一直坐在车顶。白天的时候,清一色的车流中乍现一个奇异的形状,好几辆开车的车主定睛去看车顶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然后忘了正前方发生的事情;晚上的时候,玩偶在黑暗中身形不明,走过的路人和开过的路边车都被它吓了一跳。
警察同志说这样做违法,那么违了什么法呢?主要是以下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法律中明确规定,禁止司机在车辆上非法安装任何标志,虽然严格来说玩偶并不属于标志,法律中也没有明确指明是“物品”,但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所以一旦发现私家车在车体上粘有玩偶之类凸起的异物,就要责令车主改正并予以警告。
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写到,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实际上这个规定标准并不明确,惩罚力度也不清楚,作为一个自由量刑,浮动范围太大。有人曾因这一规定上缴费窗口缴纳过100元的罚金,而后又见到得了相同处分的人凭着内行的关系没有收到任何现金处罚,感觉实在不公平。
确实,这些法律也存在着不足,还有待未来的我们去逐步完善。任何能留下文字的法律条文必定要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检验,非朝夕促就。所以对于像机动车外观这种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分成不同的层次问题来规定处罚力度,不能乱棍全部打死,自由量刑也应有标准的活动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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