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踩踏黄龙景区钙化滩流(康定钙华滩惨遭碾轧)
央视网消息:四川甘孜的康定市有一处亚拢沟钙华滩,是一种特殊地貌,钙华滩的钙华层十分脆弱,当地是明令禁止驾车入内的。但近日一段驾驶越野车在亚拢沟钙华滩反复碾轧炫车技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受到当地群众和网友的谴责。康定市相关部门展开联合调查,找到了当事人。
这段视频拍摄于5月16日,画面中,两辆越野车先后在一片有结冰带的钙华滩上快速行驶、并转圈漂移炫技,钙华滩被碾轧出一道道轮胎印迹。记者了解到,位于康定市甲根坝镇的这处亚拢沟钙华滩,长约6500米,宽约200米,是一处难得的自然景观。
事情发生后,康定市多个部门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康定市副市长李尚谦:“这个事情出了之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肇事者,要求他(们)立即回到康定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然后对他们造成的损失予以评估,我们正在对接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调查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不排除下一步将把他们列入不欢迎到康定旅游的黑名单。”
记者了解到,这三名驾驶员来自四川乐山。
甘孜州相关部门表示,亚拢沟钙华滩属于贡嘎山风景名胜区地域范围,目前还没有开发。康定市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经勘测后,依据我国《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成涉事人员开展滩地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每名涉事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绿水青山"公益行动。随后,3名越野车驾驶员书写了致歉信,并发布道歉视频。
越野车驾驶员杜某某:“对于2020年5月16日,我们一行三辆汽车在去雅哈垭口观景途中违规进入雅哈(亚拢沟)钙华滩,私自碾轧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由此我们表示最由衷深刻的歉意。”
据地质专家介绍,钙华滩的钙华层是由含有大量矿物质的水流在地表产生化学沉淀后形成的,形成速度非常缓慢,一旦遭到破坏,几乎无法修复。
四川拥有丰富的钙华景观,比较著名的有世界自然遗产黄龙风景名胜区和九寨沟风景名胜区。钙华的形成既需要内在的基础条件,也需要外在的自然条件。
钙华的形成速度十分缓慢,需要严格复杂的条件,一旦遭到破坏几乎无法修复。目前当地加强了对亚拢沟钙华滩的保护措施,增设了更为明显的警示标识。
康定市副市长李尚谦:“我们也呼吁到康定旅游的游客一定要文明出行,保护好环境,特别是对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加大进一步保护力度。”
钙华滩是四川康定当地特有的自然景观,形成时间至少要经历上万年,如此美景可以说是大自然对人类慷慨的馈赠。但钙化滩的生态环境相当脆弱,一旦这种河滩遭到破坏,其毁灭性将难以逆转。但涉事三人却开着越野车在钙华滩上撒野、耍漂移,其行为将带来怎样的破坏性可想而知。我们看到涉事的当事人已公开道歉,并开展滩地植被恢复相关工作,面对这样的惩罚措施,网友直呼处罚仿佛“挠痒痒”,相比江西巨蟒峰对于破坏自然景观的严厉追惩显得太过轻了,难以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
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2017年4月15日,在江西省三清山景区,张永明等3人为了攀爬巨蟒峰,用电钻在岩体上打孔,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9年12月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永明、毛伟明、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上诉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
2019年12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张永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毛伟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张鹭免予刑事处罚。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三人需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并赔偿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付的专家费15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永明不服一审刑事判决,提出上诉;张永明、张鹭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江西高院经过审理认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名胜古迹。被告人张永明、毛伟明、张鹭的行为对巨蟒峰造成严重损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应依法惩处。一审法院根据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量刑情节所判处的刑罚并无不当。张永明及其辩护人请求改判无罪等上诉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江西高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三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对三被告人的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被告人张永明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法律、社会、经济因素,依法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600万元并无不当。张永明、张鹭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4月15日,在江西省三清山景区,张永明、毛伟明、张鹭三人为了攀爬巨蟒峰,用电钻在岩体上打孔,将26枚膨胀螺栓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
这三人擅自攀爬的是垂直高度128米的巨蟒峰,是三清山景区的标志性景点。巨蟒峰是由风化和重力崩解作用形成的巨型花岗岩石柱,禁止任何人攀爬。然而这三名游客为了航拍视频,于2017年4月15日清晨,利用电钻、岩钉、铁锤、挂片等工具对巨蟒峰进行攀爬。
景区工作人员发现并对其进行劝阻,这三人并不理会,随后工作人员报警,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人员赶来才制止了三人擅自攀登的行为,但三人攀登行为已对巨蟒峰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
张永明等3人故意损毁名胜古迹,造成了不可修复的后果,破坏了珍贵自然资源,将依法承担刑事和民事双重责任。
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名胜古迹都是我们人类的自然文化遗产,有关在名胜古迹上刻字涂鸦、损毁自然景观的行为时常出现在新闻媒体报道中。保护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我们不能仅仅呼吁提高游客的文明素养,也不能仅限于发生了损毁之后依托法律的惩处,因为这样对于已经损毁的景观和古迹已是于事无补。我们还要依托现代监测监管手段,在事前就能有效监管和规范人类活动,以免造成无法弥补的遗憾。
可喜的是,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日前已启用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监管系统,自2016年起,生态环境部组织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利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全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人类活动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增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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