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岛的主权属于日本吗(琉球群岛的主权属于日本吗)
冲绳县目前是日本实际管制下的一个行政区,位于日本九州岛和中国台湾省之间。2013年《人民日报》文章作者之一、中国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强撰文指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东海的固有群岛,日方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的行为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同时李国强进一步指出冲绳在历史上本身也并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甚至迄今为止日本在法理上只对冲绳拥有施政权,至于冲绳的主权目前在国际法层面并未得到确定。
冲绳本名琉球,直到1879年之前一直是一个独立王国,那么独立的琉球王国为什么会成为日本治下的冲绳县呢?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越南等邻国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国家的早期历史基本上都是由中国古籍记载的。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文明起源相对较晚,形成书面文字相对较晚,所以也就没办法系统记录自己的历史。琉球的历史最早也是由中国人记载的。相传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羽骑尉朱宽奉隋炀帝之命出海寻访海外异俗。
当朱宽一行途径今日北起奄美大岛、南至与那国岛(今钓鱼岛西南170公里)时见一片珍珠般的岛屿浮在海面中,“若虬龙浮在水面”,遂为其取名流虬。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将此地更名为琉球。需要注意的是:这时还没有琉球国的概念,这时的琉球其实是对包括我国台湾岛和琉球群岛在内的东海诸岛屿的统称,后来为了将属于我国领土的台湾岛与琉球群岛进行区别而将台湾称为大琉球,而琉球群岛则称为小琉球。台湾问题属于我国内政问题,不在本文探讨的范围之内,历史上的琉球国系指小琉球。
关于琉球国的起源问题在《中山世鉴》、《中山世谱》和《球阳》三部著作均有记载:天神阿摩美久下凡,用天帝所赐予的草木土石做成岛屿,然后又求上天赐予人口,于是天帝将其子女二人赐予阿摩美久,此二人结合生三男二女,长男天孙氏建立了天孙王朝。天孙王朝共有二十五位国王,历时17802年,传至第二十五代王思金松兼王时为重臣利勇杀害,天孙王朝遂告灭亡。后来一个叫尊敦的人起兵诛灭了利勇,于是百姓拥立尊敦为君,号称舜天王。
这一事件大约相当于我国宋代时期。公元1253年—1259年据称是天孙王朝后裔的英祖担任舜天王朝义本王的摄政,公元1260年义本王禅位于英祖,由此开创了琉球历史上的英祖王朝。事实上直到此时的琉球仍处于一种近似于神话传说的混沌迷蒙状态,英祖王朝末期琉球分裂为山南、中山、山北三国,三国之间时不时会爆发战争。这一时期琉球的历史记载开始逐渐清晰起来,与此同时当时的中国明王朝的《明实录》和李氏朝鲜王朝的《李朝实录》中也出现了对琉球的记载,因此可以实现多方印证。
1372年(明洪武五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遣行人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这是明代第一次遣使琉球。同年十二月琉球中山国国王察度派遣自己的弟弟泰期等人随杨载入朝贡献方物。1373年(洪武六年)山北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也相继向明朝进贡。至此北山、中山、南山三国开始向明政府朝贡,使用明朝年号,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派遣福建三十六姓前往琉球支援琉球的造船航海事业。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中山国国王察度去世。
1403年(明永乐元年)世子武宁遣侄三吾良叠讣告中国。1404年(永乐二年)2月中山王世子武宁来朝告父丧,明成祖朱棣即遣行人时中赴琉球祭吊,“赙以市帛”,继而颁诏宣布世子武宁“袭爵位”。从此琉球新王登基必须经明朝册封成为惯例。频繁往来琉球的明朝使者甚至根据出使路线写成《顺风相送》一书,此书明确记载了当时明朝使者出使琉球的路线:由福州出发途经台湾海峡,趁着东南季风顺着黑潮流向,经过钓鱼岛等岛屿之后进入琉球国境。目前此书已成为我国对钓鱼岛主权的一大佐证。
1429年中山国王尚巴志结束了三国纷争的局面,统一了琉球群岛。1430年明宣宗正式赐姓琉球统治者“尚”姓,在之前琉球人只有名,从此以后琉球人才有了姓,这时的琉球王朝因此被称为第一尚氏王朝。琉球王国的统一使其具备了对外开拓的能力:1440年琉球国北上与日本九州地区的诸侯大名岛津氏争夺奄美群岛并成功攻克了奄美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奄美大岛。1466年琉球国王尚德率2000人马和50艘战舰御驾亲征喜界岛。然而琉球王国并没能控制住整个奄美群岛。
在之后相当一段时期内琉球王国一直与日本萨摩藩的岛津家族就奄美群岛展开争夺。尚德王在征服喜界岛3年后撒手人寰,迄今为止关于尚德王的死因仍众说纷纭,不过较为普遍的观点认为他应该是死于权臣的阴谋暗杀。尚德王死后琉球随即爆发内乱,尚德王的两个儿子均在内乱中被杀死。1470年伊是名岛出身的宫中御锁侧官(管理财务的宫廷官员)内间金丸(一称金圆)被群臣推举为君,金丸出于政治上的考虑对外宣称自己是尚氏王朝的后裔并改名为尚圆。
1471年尚圆以尚氏王朝世子的身份向宗主国明朝报告“父丧”,次年明朝使臣抵达琉球并册封尚圆为琉球国王。至此琉球国名义上仍处于尚氏王朝的统治下,但实际上这时的琉球王室与之前的尚氏王族并无直接的血缘传承关系,因此后世一般将其称为第二尚氏王朝以与第一尚氏王朝区别。1500年琉球王国出兵迫使距离琉球本岛西南方向303公里外的宫古岛称臣纳贡。1507年久米岛主动臣服于琉球国。1509年琉球派遣46艘战船和3000人马进攻八重山群岛并相继占领了西表岛、石垣岛和与那国岛。
明嘉靖元年(1522年)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的尚真王将势力扩张到宫古岛、八重山群岛,基本确定了琉球南部的版图。1537年尚清王率军北伐攻取奄美群岛。至此琉球王国横亘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蜿蜒1000公里,总面积约3600平方公里。琉球王国的政治典章制度、衣冠服饰、法律法规几乎都仿照明王朝而创设,和当时的朝鲜、越南等东亚汉字文化圈的国家一样的是:琉球王国以汉字作为官方文字。
琉球王国的国都首里城仿北京紫禁城而建,在其王宫之前以中国的牌坊为原型混合中国唐代建筑的风格和琉球的传统手法而建的守礼门至今被视为琉球建筑的典型代表,守礼门上挂有以汉字书写的“守礼之邦”匾额。整个有明一代琉球始终作为一个恭顺的藩属国的存在,明清易代后琉球继续称臣于清王朝,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琉球王尚真曾获得康熙皇帝御笔钦赐的“中山世土”匾额并将其悬挂于王宫正殿。琉球王国通过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从中国获得大量的物资供应。
与此同时琉球还发展成为了锁国状态下中国的海上对外贸易“总代理”。琉球的船只不仅往来于那霸与福州之间,还北上日本、朝鲜,南下安南、吕宋、暹罗、亚齐、爪哇、满剌加等,足迹遍布整个南洋群岛,琉球也因为海外贸易的发达而被誉为“万国津梁”。由于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琉球很快发展成为明王朝同朝鲜、日本、东南亚乃至此时东来西洋势力之间的贸易中转站并因此积累了丰厚的财富。也正因为如此使琉球招来了恶邻的觊觎之心。
15至16世纪琉球就不断遭到大量倭寇海盗的骚扰,这对琉球国的海外贸易造成了很大损失。事实上觊觎琉球的并非只有作为乌合之众的倭寇海盗,此时日本九州地区的诸侯大名们也纷纷打起了琉球的主意。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日本萨摩藩领主岛津家入侵琉球,在萨摩入侵的过程中琉球人民进行了自发的抵抗并诞生了琉球历史上一位抗击外来侵略的英雄人物——郑迥:他是福建长乐移民郑肇祚的后裔,1540年出生于琉球国久米村的郑氏湖城殿内家族里,1606年57岁的郑迵被任命为三司官。
当萨摩军队进犯那霸港时郑迵据守那霸港附近的三重城,然而最终寡不敌众。郑迵和琉球国王尚宁王等人都成为了萨摩军队的俘虏并被虏至鹿儿岛。1611年萨摩藩主岛津忠恒强迫尚宁王签署了《掟十五条》:承认萨摩藩对琉球的控制。同时将奄美五岛(即喜界岛、德之岛、奄美大岛、冲永良部岛和与论岛)划归萨摩藩直辖。此外琉球还必须遣使谒见日本幕府将军。对此郑迵给予了严词拒绝和厉声斥骂,恼羞成怒的岛津忠恒下令将郑迵投入油锅烹煮。
琉球人为纪念郑迵而将这一事件记载在了他们的国旗上。这是一面类似太极图的旗帜,在琉球叫做“三巴纹”——所代表的正是郑迥和将其投入油锅的两名狱卒。在签署《掟十五条》之后无论是当时实际统治日本的德川幕府或是作为半独立政权的萨摩藩尽管将自己的势力成功扩张到琉球,但还是默许了琉球作为独立国家存在的事实。这主要是考虑到琉球同中国的特殊关系,如果日本方面执意吞并势必将再次引发像万历年间的朝鲜战争类似之事。
从此琉球进入到同时向中国明朝和日本萨摩藩称臣进贡的两属时期,每当接待中国使者时琉球总是要将同日本相关的一切藏起来。就这样忙于内部问题的中国方面竟一直对萨摩已迫使琉球称臣一事蒙在鼓里。当中国发生了明清易代之后琉球作为之前明朝的藩属国仍向清朝称臣朝贡,中国和琉球之间的宗藩关系仍继续维持着。这时的日本还无力挑战中国作为东亚第一大国的地位,所以对中国和琉球之间的宗藩关系也并没试图抵制。不过日本仍暗中加强了对琉球的控制力度。
1632年(日本宽永九年)萨摩岛津氏在琉球那霸设立“在番奉行”,以监视琉球内政和监督贸易和进贡。1853年5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的舰队首次到达琉球。1854年3月佩里又到达了日本江户(今东京),在美国炮舰的威胁下日本被迫签订《神奈川条约》,在签订过程中佩里要求日本开放琉球的那霸港。对此日方表示:琉球是独立的主权国家,日方无权决定其港口开放权。这表明至少在1853年日本仍承认琉球系独立自主的国家,而不是隶属于日本。
1854年7月11日佩里又与琉球政府以中英文两种文字签订了开放那霸港口的《琉美修好条约》。《琉美修好条约》的签订足以证明当时日本和美国都承认琉球为独立国家。1871年12月19日一艘琉球国船只在海上遭遇风浪被吹到中国台湾的牡丹社土著居住地。由于双方语言不通,结果这群琉球漂流民被牡丹社居民当成入侵者杀死,有几人侥幸逃到了台湾汉人聚居的地区后被保护了起来。清政府在对幸存者进行抚恤后派船送他们返回琉球。
按说这件事本该就这么过去了,然而日本方面却趁机插手了。日本以琉球向萨摩藩称臣纳贡为由宣称琉球为日本领土,于是提出台湾土著杀害琉球漂流民的行为是对日本国民的伤害,日本据此向清政府提出索赔要求。清政府方面认为:台湾系中国领土,琉球为中国属国,朝廷已对双方的摩擦进行了妥善处置,实在没必要对日本有所交代。1874年日本以日本国民遭台湾土著杀害为由入侵台湾。日本这次侵台最终以与清政府达成和议而告终。
1874年10月31日经过反复论争之后中日双方签署《北京会议专条》。在这份条约中有这样一条:日本此次所为原为保民义举,中国不指以为不是。日本以此为由认定清政府已承认琉球百姓为日本国民,所以琉球自然也就该是日本领土了。事实果真如此吗?事实上就在清政府与日本方面谈判期间日方代表柳原前光又提到了另一起漂流民遇害事件:1873年3月8日来自日本小田县的佐藤利八等人在海上遭遇风暴漂流到台湾东岸。佐藤利八等人和当初的琉球漂流民一样遭到了当地土著的劫杀。
清政府在条约中提到的保民义举系指日本方面为被害的小田县漂流民主张权利一事,而从来都不是指日本方面越俎代庖为琉球漂流民主张权利一事。日本方面实际上是将琉球漂流民遇害事件和小田县漂流民遇害事件捆绑在一起,从而混淆了事情本来的真相。说日本方面是用捆绑策略混淆视听有没有证据呢?事实上这是可以从当时日本侵台将领西乡从道照会中国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文书中得到证实的。这份文书先是提到明治四年12月琉球漂流民遇害一事,接着又提到明治六年的小田县漂流民事件。
在这份照会中西乡从道把琉球漂流民和小田县漂流民皆称为“我人民”。由此可见日本方面一开始就打定了以捆绑策略混淆视听的主意。《北京会议专条》签订后大久保利通在向明治政府的建议书中说道:“琉球历来为本朝与中国之两属。其人民受日本保护,其正朔又受之于中国。此次对清交涉之后征讨台湾藩地使中国认作义举,为受害难民支付恤银。虽然据此说琉球是我国版图有几分依据,但难以达到判断定局”。由此可见即使在条约签订后日本方面自己都感觉据此主张对琉球的主权有些牵强。
日本在与清政府就琉球问题展开谈判的同时却一直在不断制造既成事实:琉球漂流民事件发生在1971年。1872年日本政府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削琉球国号设为“琉球藩”。也就是说当1874年《北京会议专条》签订时日本实际上已实现了对琉球的高度控制。日本政府用这种“在战场上制造既成事实,在谈判桌上捆绑处理”的策略对清政府步步紧逼。1875年7月日本强令琉球王国停止对清政府的朝贡并改用日本年号。1877年10月日本政府又将琉球的司法权纳入大阪高等法院的管辖之内。
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完成所谓的“琉球处分”,将琉球强行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日本这种单方面的侵略行为不仅得不到琉球人民和身为宗主国的中国的认可,在国际社会上也并没得到承认。1880年1月13日英国驻日大使巴夏礼向日本外相寺岛宗则说明了英方在中、日两国就琉球问题交涉的态度:英方认为中国清政府在1874年的条约中支付抚恤金的对象是小田县漂流民而非琉球漂流民,英方并不认为中国政府已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
在日本吞并琉球的过程中自身实力有限的琉球只得寄希望于身为宗主国的清政府:1875年日本派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出使琉球,强迫琉球断绝与中国的宗藩关系,琉球国王在日本方面的压力下只好派官员赴东京请愿。然而与此同时琉球也开始暗中积极联络清政府以避免被日本吞并的命运:紫巾官向德宏奉琉球国王之命以前往伊平屋岛祈祷作为幌子掩护自己秘密出使中国的行动,琉球在中国的留学生林世功等一行19人也随同前往。1877年4月12日秘密出访中国的琉球使团抵达福州。
向德宏、林世功等人将国王尚泰的密信呈给闽浙总督何璟并提出直赴京师请愿。这时的清政府尽管已被列强的坚船利炮强行打开国门,然而闭关锁国的心态却没多少改变,以致于当何璟的上书送达京城后朝廷大员们才知道琉球所发生的一切。恰逢此时沙俄正在新疆制造事端,因此中国一时无暇顾及琉球局势,日本也就趁此时机完成了对琉球的实际吞并。尽管此时琉球国实际上已然被日本吞并,然而包括林世功等人在内的大量流亡在中国的琉球人士展开了复国运动。
他们以福州、北京、天津为据点,向清朝总理衙门、礼部和李鸿章、左宗棠等朝廷重臣递呈请愿书,要求清政府就琉球问题向日本交涉。日本对琉球的吞并行为从未得到清政府的承认,这就使琉球问题仍是摆在中日外交关系中的不确定因素。日本公然吞并琉球的行为使清政府感受到了来自日本的巨大战略压力,实际上这时日本已然开始将中国的台湾锁定为下一个目标,而中国的北洋舰队实际上从成军伊始就是以日本为假想敌的。从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以来中日之间围绕琉球问题不断展开交涉。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尤里西斯·格兰特在天津会晤中国政府代表李鸿章时被邀请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7月3日格兰特一行乘坐“里奇蒙德号”抵达横滨,7月22日格兰特与日本政府要员伊藤博文、西乡从道等人就琉球问题举行会谈。在听取了日本方面的意见后格兰特认为日本吞并琉球侵犯了清国的海上贸易利益并将对中国的台湾构成巨大的战略压力,为此他提出只有和平谈判才是解决琉球问题的方法。8月10日格兰特会见明治天皇时指出若是日本吞并琉球将“断绝清国与太平洋之通道”。
格兰特建议日本“予彼以太平洋之广阔通路,如至此议彼将应承之”。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发电报通知总理衙门称格兰特提出“琉球三分方案”:包括琉球本岛在内的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包括奄美大岛在内的五岛划归日本。总理衙门表示赞成这一方案,但事后美国方面不承认这是格兰特提议的。这时的日本羽翼尚不丰满,对号称”世界第八、亚洲第一“的北洋舰队还是有所忌惮的,加之有美国方面的调停,最终日本方面决定在琉球问题上采取一定”让步“。
1880年3月日本方面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岛、改约”案:琉球群岛的北部和中部岛屿归日本管理;宫古岛、八重山等南部诸岛则归清政府管辖。这就是题目中所谓日本主动提出归还琉球一事。在日本方面看来:这已是他们做出的重大让步。这时的日本在琉球问题上秉承的是强盗逻辑:既然琉球实际上已被自己吞并,那么日本也就理所当然将琉球视为自己领土的一部分,如今主动提出将琉球南部诸岛交给中国,至于中国在得到琉球南部诸岛后如何处置则由中国自行决定。
不得不说日本人的如意算盘打得精:琉球本来就不是日本领土,如今日本用吞并得来的领土与中国交易,那么即使在让出南部诸岛后日本仍是净赚。然而作为当时中国方面谈判代表的李鸿章却不能接受日本的这一提议,因为在他看来:琉球国本就是中国的藩属国,是被日本强行吞并的,只有日本完全从琉球撤军才能算琉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果就日本方面的方案进行谈判,那么实际上相当于中日合谋瓜分琉球,这不符合中国对待藩属的兴亡继绝之道。
况且在日本的方案中琉球北部和中部绝大部分地区都处于日方控制下,而中国只得到土地贫瘠的南部诸岛,中国通往太平洋的海上通道仍受到日本的遏制,台湾仍将面临来自日本的巨大战略压力。可以说中国尽管在表面上看似得到琉球南部的几个岛屿且可以将其并入自己直接管辖的领土,然而却无助于改善中国东南海疆的战略态势,反而还要背负与日本合谋瓜分藩邦的恶名。与此同时日本方面的方案是附带交换条件的:中国应修改日清通商条约,允日享有最惠国待遇。
有鉴于此的李鸿章也担心日本会利用这一条款趁机向中国索要更多政治经济利益,从而为将来埋下隐患。日本提出的方案公布后流亡在中国的琉球人士再三向清政府请愿表示宫古、八重山二岛土地贫瘠,无法生存,万不可接受。林世功甚至在北京总理衙门前自杀以示抗议。林世功自杀后清政府拒绝在谈判条约上签字,于是中日之间围绕琉球问题的谈判就此搁置。也许当时李鸿章等人还想着暂时搁置争议以待日后解决,然而甲午战败后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缔结《马关条约》。
至此清政府连自己的领土台湾都割让了,至于早已被日本实际吞并的琉球就无力声索了。当初明太祖朱元璋曾派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帮助当地人防备倭寇和发展当地经济,这三十六户闽人后裔定居于如今那霸市的久米村。身为汉人后裔的久米人在历史上曾诞生过抗击日本萨摩藩入侵的英雄人物郑迥,甚至在琉球被日本吞并后这里的人们仍拒绝穿和服、说日语并设法与当时的清政府取得联系,直到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日本占据台湾,从而切断了久米人同中国的联系。
尽管腐朽的清政府无力惩罚日本公然吞并自己属国的行为,最终只得以拒不承认的方式作为一种无声的抗议。然而今天我们回头重新审视这段历史可以说这种无声的抗议并非是毫无意义的:如今的国际体系是由西方式的条约关系为主基调的,而东亚传统的宗藩朝贡体系早已成为历史,条约体系在东亚取代宗藩体系是经历了一段相对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在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及其藩属国的过程中一开始是承认在东亚已维持数千年之久的宗藩朝贡体系的。
所以中国近代相当一部分不平等条约中都包含有废除宗藩关系的条款:1885年的《中法新约》中清政府宣布废止与越南的宗藩关系,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1886年的《中英会议缅甸条款》中清政府承认英国取得缅甸主权;1895年的《马关条约》中清政府宣布废止与朝鲜的宗藩关系......正是通过这一个个条约使中国及其藩属国由传统的宗藩体系过渡为西方式的条约关系。这样就形成一种惯例:中国与藩属国关系的转型是通过条约确立的。
尽管今天我们认为这些条约是不平等条约,但当时的中国政府的确声明放弃对越南、缅甸、朝鲜等国的宗主权,然而在东亚世界由宗藩体系向条约体系转型的过程中琉球成为了一个例外:琉球是被日本强行吞并的,尽管事后中日之间围绕琉球问题展开过谈判,但并未达成任何协议。甲午战争后日本是有机会迫使清政府以条约形式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占领的,然而也许是当时的日本醉心于战胜的喜悦之中竟忘了完善这样一道手续。这意味着什么呢?
越南、缅甸、朝鲜等国脱离以中国为核心的宗藩关系都是通过条约形式得到确认的,然而从清政府到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再到人民共和国政府从未有任何一届中国政府在承认日本吞并琉球的条约上签字(哪怕是不平等条约),也就是说作为琉球原宗主国的中国从未声明放弃过对琉球的宗主权。尽管宗藩体系在今天看来似乎早已成为历史,然而如今的国际法体系是由西方国家所主导的,而在此之前东亚的宗藩体系早已运作了数千年之久。
在东亚地区被动纳入到西方式的国际体系过程中实际上缔结的各种条约实际上形成了这样一种惯例:中国与藩属国关系的转型是以中国通过条约形式承认放弃宗主权而实现的,偏偏在琉球问题上却没形成类似的条约,那么至少在国际法层面中国实际上还保留有在琉球问题上发声的法理依据。日本吞并琉球尽管缺乏法理依据,但的确造成了一种既成事实。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后清政府连台湾都割让了,自然也不会再继续对琉球问题发声了。
到了1945年琉球问题再次开始浮现在世人面前:在这年3月至7月期间日军与美军进行的冲绳战役中日军在琉球群岛进行了二战期间仅次于南京大屠杀的第二大屠杀事件。据战后统计资料显示:日军的屠杀导致岛上26万多居民的伤亡,美军的轰炸同样也造成大量岛上平民的伤亡。根据二战后期美、苏、中、英等反法西斯同盟国达成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协议规定:战后日本的主权范围将限定在本土的九州、四国、本州、北海道四个主要大岛。
至于其他离岛则由盟国认定是否为日本所有。随着美苏冷战格局的日益明朗,美国对日本的态度由打压开始向扶植转变。1951年9月4日美国请了52个国家在旧金山同日本签订了和平条约,因此这一条约被称为《旧金山和约》,美国刻意将中、苏等国排除在外。值得注意的是:《旧金山和约》不仅排斥当时已然成立的新中国,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也被排除在外。就这样美国在背着中国的情况下同日本达成和约。这份和约的第三条对日本除四大主岛之外的离岛做出了规定。
《旧金山和约》第三天的规定是: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提出将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琉璜列岛)及冲之鸟礁与南鸟岛置于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之任何提议将予同意。这样一来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日本本土四大岛之外的离岛由联合国托管。名义上说是由联合国托管的琉球群岛实际上是处于美国的占领管治之下,从此这里就成为美军在亚洲的前哨基地。
1952年4月1日美国在琉球群岛成立了一个“琉球政府”作为行政机构,琉球群岛由此实现了部分自治,但实际统治权仍掌握在美国手中。历史上饱受战火荼毒的琉球群岛居民这时最大的希望是远离战争,然而在美苏冷战的格局下琉球成为了美国遏制战略对手的前沿地带。在这种形势下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主导下制定的《和平宪法》就对饱受战争创伤的琉球人产生了莫大的吸引力。这就导致琉球原有的独立运动逐渐转换成为了本土复归运动。
琉球当地人在1951年成立日本复归促进期成会、1953年成立冲绳诸岛祖国复归期成会、1960年成立冲绳县祖国复归协议会,这些都是当地人要求美国将冲绳群岛移交日本的民间协会。1964年6月日后成为日本首相的佐藤荣作在与池田勇人竞选自民党总裁时提出了要让美国归还冲绳的计划。1968年11月在冲绳本地的选举中主张“本土复归”的冲绳社会大众党候选人屋良朝苗当选琉球政府行政主席。屋良朝苗上台后就积极推动使冲绳“复归”日本,这正好与日本佐藤政府的步调形成了有力配合。
不过所谓“冲绳复归”首当其冲的就面临着美军基地问题。琉球群岛的基地对美军至少有两大意义:一则是监控日本,二则是封锁亚洲大陆。尽管二战后美国成功控制了日本,但对这个曾经的对手并不能完全放心,所以在琉球群岛保持军事存在就能有效监管控制日本。同时琉球群岛的地理位正适合用来封锁亚洲大陆,从而孤立遏制美国在亚太地区的战略对手。当琉球群岛处于美军占领下时美国可以随意使用岛上的基地,然而一旦“复归”日本就意味着美军再要使用基地需要先和日本政府磋商。
尽管二战后的日本受到美国的高度控制,然而这样毕竟没自己直接占领琉球时那样方便,还是会使美军或多或少受到一些掣肘。美国尤其最担心的是部署在岛上的核武器。日本作为世上唯一曾遭受核武器打击的国家对核武器问题是极为敏感的,所以一旦将冲绳交给日本后岛上的核武器如何处置就成为了一个问题。最终经过日、美两国的磋商达成协议:美军撤出部署在琉球群岛的核武器,但仍保留在当地的驻军和基地。1972年5月15日美国正式把冲绳的施政权移交给日本。
如今琉球群岛被日本管辖是美日之间私相授受的结果。美国之所以把琉球群岛的施政权交给日本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诉求,但美国只是移交了琉球群岛的施政权,却从未提及过主权问题。这实际上正是美国人狡猾的地方:尽管如今琉球群岛的局面是美日私相授受的结果,但美国却声称自己只是移交了施政权,所以也就不用介入到关于琉球群岛可能出现的主权争议问题中。事实上美国也无权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岛的主权,因为琉球群岛本就不属于美国,所以琉球目前在法理上仍处于主权待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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