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为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2020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之九
这起案件
为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2019年9月9日凌晨2点2分,酒吧外盘龙江江面溅起水花,醉酒的李心草坠江,19岁的人生画上了句号。
2019年10月12日,在李心草母亲陈某的曝光下,“李心草案”掀起舆论热潮。在之后近一年的时间里,这个案件在舆论风波中不断发酵。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李心草究竟经历了什么?2020年9月21日,法律给了公众答案。
醉酒少女坠江身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酒吧内的监控视频,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定格分析过无数次。
监控视频显示,李心草被黑衣男子按倒在椅子上。随后另外一男一女出现在画面中,控制住李心草的双手,在交谈。监控画面中,李心草被黑衣男子扇耳光2次,可听到哭声。
自从这个视频被曝光在网上,“李心草案”便一直处于风口浪尖,在舆论风暴中起起落落。
2019年9月8日,就读于昆明某高校的大二女生李心草,跟室友任某某和男子罗某乾、李某某一同吃晚餐后,辗转3个酒吧消费。9日凌晨2时许,醉酒状态的李心草坠入盘龙江溺亡。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对李心草的死亡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
一场朋友聚会为何演变成悲剧?
和广大网友一样,办案检察官心中也有着同样的疑惑:视频中的朋友为何要扇李心草耳光?是否存在强制猥亵?这个19岁少女的坠江真相究竟是什么?
案发后,案件定性从“相约自杀”到“醉酒死亡”再到“意外事件”,几次反转。不少网友都在等司法机关给出答案:李心草死亡真相究竟是什么?
被告人为何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不少网友看到监控视频之后发出质疑:“女孩是否被猥亵?”“为什么坠江前被扇耳光?”“是自杀还是他杀?”案件似乎疑雾重重。
但司法机关并未放弃追寻事实真相。
2020年8月12日,盘龙区检察院以罗某乾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为何最终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主要依据是什么?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答了网友的疑惑。
“强制猥亵、侮辱罪主要是对隐私部位的保护,我们通过对视频监控的逐帧审查之后发现,虽然罗某乾有俯身压在李心草身上的举动,但是没有隐私部位的接触。根据罗某乾的供述以及李某某和任某某的陈述,打耳光是为了帮助她醒酒。所以综合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方面,我们认为罗某乾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王爽解释道。
检察机关又为何认定罗某乾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罗某乾作为一个邀约者,在整个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李心草当天出现严重醉酒的异常行为时,罗某乾此时就产生了刑法上的一个注意义务。”王爽回答说,但他没有尽到有效看护和照顾义务,反而采取了一些刺激了李心草情绪更加失控的行为。
2020年9月19日,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对此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罗某乾当庭认罪认罚,对于自己当晚的行为表示后悔,并向李心草的母亲致歉。
李心草案庭审现场
2020年9月21日,盘龙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罗某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李心草母亲陈某经济损失63257元。
“在李心草出现一系列危及自身安全的行为后,罗某乾用打耳光这种不当的行为,又进一步刺激了李心草,最终导致其死亡,他是负有过失责任的。”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秦冬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随着真相还原,这场舆论风波逐渐平息。
一场不被“舆论审判”左右的法律裁判
舆论风暴之中的“李心草案”,在网络留言中,早已被网友“审判”了无数次。
但正义不应该在舆论中溺亡,真相总会水落石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曲新久对本案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读时表示,“李心草案”主要涉及过失致人死亡之罪与非罪的定性,在诉与不诉以及是否判处刑罚方面司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此法律领域范围内,人们应当尊重司法官根据具体案情所作出的法律裁判。
“在本案中,如果罗某乾等人采取停止喝酒、报警、送医、以及送李心草回宿舍看护等措施,便不至于发生死亡结果。于这一点而言,罗某乾主观是有比较严重过失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曲新久表示,主张本案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意见认为,李心草系成年人,其与他人共同饮酒,酒后跳入盘龙江身亡,主因是其自我担责的饮酒行为。这是基于自然因果的视角看待本案,也是许多普通人的朴素看法,但不是以法律规范为标准评价本案,是不妥当的。
在“舆论围观”中,揭开“李心草案”谜团,不被舆论左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也是司法机关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给每一个期待真相与公平的群众,最真挚回应。
专家声音
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李心草案的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的介入监督、案件办理,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答了老百姓心里的疑惑,更保证了办案的公平公正,回应了百姓关切。这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检察机关介入督办后,案件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可以通过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给公安侦查部门提供一些侦查的建议,请公安机关注意搜集证据。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可以更好地去监督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李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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