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环保严查(滕州7家单位因环保问题被罚61万余元)

滕州环保严查(滕州7家单位因环保问题被罚61万余元)(1)

大众网·海报新闻枣庄12月5日讯(记者 武甜莹)12月4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连续下发7分行政处罚书,滕州市贝婴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滕州市恒通加油站、滕州市一正机床等7家单位因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共计处罚61万余元。

经查,位于滕州市洪绪镇的滕州市贝婴美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位于滕州市善南街道的滕州市恒通加油站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

大众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被处罚的7家单位中,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的山东宇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被罚最多。经查,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滕州市众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滕州市荆河金誉模具厂、滕州市一正机床有限公司、滕州市潜力建筑工程4家单位都存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4000元、4000元和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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