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等红灯醉驾男子车内酣睡(醉驾男子酣然入睡)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乔等一 记者 郭剑烽)心怀侥幸,醉酒后仍驾车出行,明明拐个弯就是公司,却在红绿灯路口酣然入睡。日前,经静安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陆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处陆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9月30日上午7时许,在静安区某路口往西约50米处,有一辆小轿车停在机动车道上排队等红灯。然而,信号灯两次转绿,这辆小轿车却纹丝不动。后车的车主无奈从旁绕过,发现司机“低着头一动不动”,担心他突发疾病,就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驾驶人陆某正在车内酣睡。被唤醒后,陆某一脸茫然,但还是听从民警的要求下了车,而车内扑面而来的酒味暴露了他反常行径背后的原因。经检测,陆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远超国家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属醉酒状态。
据陆某交代,前一天晚上,自己与朋友在KTV唱歌喝酒一直到凌晨三点半左右,回车内休息了一阵子又到饭店继续吃早点。早上7点左右,便跟着手机导航开车去单位上班,之后就没有记忆了。“我当时快迟到了,加上酒精作用,没有多想,所以才会去开车”,面对讯问,陆某显得很是懊悔。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陆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IC
检察官点评:
承办检察官表示,类似醉驾后在机动车道内睡着的危险驾驶案,近一年仅自己就已经手过三起。
2021年11月13日7时左右,被告人张某通宵喝了不少黄酒、啤酒后,仅休息3小时便自己驾车出去,没开多远便在路口等红绿灯时睡着,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最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1年12月30日9时左右,被告人白某与朋友通宵喝酒至凌晨6时,7时后驾车上了南北高架,经匝道下地面后在机动车道内睡着,辅警敲车窗也无法将其唤醒。经审查发现,白某曾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最终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上海作为汽车保有量位居全国前列的超大城市,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助力城市平安出行始终是重中之重。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11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然而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甚至屡教不改,全然漠视法律法规和生命安全。此外,由于个人身体情况不同,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也是因人而异,睡醒不代表酒醒,如果摄入量较大,睡一觉醒来驾车仍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本案中的陆某,休息数小时后仍为宿醉,还有疲劳驾驶的危险。
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期间,不少球迷司机热衷于一边喝酒一边看球,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务必不要喝酒,酒后更要好好休息,切莫把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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