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保护法(八部门发文要求消除就业歧视)
7月22日,人社部等八部门公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落实公平就业制度,消除就业歧视。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违法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李金磊)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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