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集团公司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治理方案)

目录

一.xxx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一)股东会体制

1.股东

2.股东会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通知和登记

2.股东会的提案

3.董事、监事候选人的选任

4.临时股东会

5.股东会的召开

6.股东会的表决

7.股东会的决议

8.股东会的记录

(三)附则

二.xxx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董事会体制

1.董事会

2.董事长

3.董事

(二)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三)董事会决议实施、监督办法

(四)xxx集团公司董事会选任办法

1.董事会选任时间

2.董事会选任程序

(五)董事会、董事考评办法

(六)附则

三.xxx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一)监事会体制

1.监事会

2.监事长

3.监事

(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三)监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xxx集团公司监事会选任办法

(五)监事会费用和监事报酬

(六)附则

1、集团公司治理制度样本

2、集团公司治理机构设置方案样本

一. xxx集团公司股东会(一) 股东会体制1. 股东(1) 股东的权利

一.XX集团公司股东会

(一)股东会体制

1.股东

(1)股东的权利与其出资份额相应的股东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董事、监事权;按政府有关法规、《公司章程》和《XX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转让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帐目报告,监督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集团按股份分得股息、红利或接受无偿配股;优先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取得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2)股东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集团内部制度;按规定交纳出资;在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有限责任;按照法律和章程规定行使权利。按其认股份额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不得退股,但因离职等原因应退股。

2.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规和章程行使职权。

(1)股东会的职权决定集团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审议批准集团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集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审议需要股东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对集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对集团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其中股东年会一次;

股东年会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董事人数少于六人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模式(集团公司治理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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