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五险一金最新标准(一次看懂五险一金到底怎么用)
五险一金我们每个月都交,
到了要用到的时候,到底应该怎么用呢?
小编吐血整理,拿走不谢!
| 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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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门诊。
2、门诊大病。“居民”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仅指放化疗,一般为6个月)、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种门诊大病。“学生儿童”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共六种门诊大病。
患有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需携带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医保办盖章、主任医师签字同意的《门诊大病审批表》,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3、住院。
| 年限可以累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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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必须要缴满15年。这个15年是指“累计”不是“连续”。累计缴费满15年,只是能够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才越多。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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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采用三档差别化补贴标准。
缴费标准为900元、1100元和1300元补贴130元;
缴费标准为1500元和2000元补贴140元;
缴费标准为2500元的补贴150元。
而以前则是统一使用一个补贴标准,为130元/人。
| 个人账户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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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最低为56,最高为233)。
参保人员年满40周岁及以下年龄退休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233个月确定;
参保人员年龄70周岁及以上年龄退休的,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统一按56个月确定。
| 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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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 女性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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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计发天数
顺产,98天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增加30天。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生育住院分娩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其他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住院分娩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由85%、80%、65%调整为90%、85%、75%。
| 男士也可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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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生育津贴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计发基数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 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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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满1年
2.在法定劳动年轻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三条都要满足)
| 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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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年限 | 结算比例 |
缴费不满10年 | 40% |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 | 45% |
缴费20年以上 | 50% |
领取期限
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的人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与前次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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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至四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死亡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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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首套房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起,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两成起,利率基准。
注:只有纯公积金贷款,才能真正做到首付2成。而多数人都是公积金 商贷的组合贷款,所以这时,公积金首付也要跟商贷首付一样。
购买二套房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名下有一套住房,一家三口住房总面积小于100㎡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首付两成起,利率上浮11%。
购买三套房
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不管加起来面积大小,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贷过,限贷。
贷款额度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25)×12(月)×实际可贷年限(男士:60周岁-现龄,女士:55周岁-现龄,最多可乘30年)
在南京买房,个人最高能贷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能贷60万元。
| 公积金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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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
2、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提取凭证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 南京各公积金中心热线&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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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查询
南京公积金查询电话:025-12329
服务网点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
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
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
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
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
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
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
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电话:57336345
赶紧告诉你的小伙伴下次遇到这些问题别再一脸懵 B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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