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范冰冰合作空天猎(李晨范冰冰再次)
最近,李晨范冰冰再一次“同框”登上新闻热搜榜了。本来两人和平分手之后应该是各自安好,怎么频频合体登上热搜榜呢?一起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12月24日,中视传媒发布公告称,因电影《空天猎》的投资纠纷,与出品方春秋时代、创始人吕建民产生法律诉讼,虽然法院已判定电影出品方春秋时代、吕建民败诉,需要偿还投资款即收益共计1725万元,但是联合出品方中视传媒迟迟没有收到赔偿资金,案件已处执行阶段。
《空天猎》是由李晨执导,李晨、范冰冰、王千源、李佳航联合主演,这是李晨导演的第一部作品,当时他和范冰冰还正在热恋中,为了支持李晨,范冰冰更是“零片酬”出演这部电影。该片于2017年9月29日在影院上映。
出品方包括中视传媒、春秋时代(霍尔果斯)影业有限公司和范冰冰旗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虽然范冰冰是“零片酬”出演,但是公司还是参与了投资,如果影片的票房收入高的话,范冰冰也是受益者。
《空天猎》这部电影可以说是李晨和范冰冰尚在热恋期时拍摄的一部作品,以反恐为背景,讲述了一群空军精英维护国家利益、捍卫地区和平,紧急出境联合反恐救援作战的故事。然而电影上映之后并没有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豆瓣评分甚至连及格分6分都没有达到,最后的票房也落在了3.18亿元。
《空天猎》由于其题材比较特殊,所以它的投入也是非常大手笔,曾在电影发布会的活动中,主办方就曾透露过电影投资预算额度比预期整整超出了一倍,高达2亿元。
所以按照2亿元的投资金额计算的话,《空天猎》的票房至少需要达到6亿元或许才能回本,最后的3.18亿元票房肯定是让各大投资方损失不少。但是为什么到如今才被公开“追债”呢?这事要追溯到2017年。
根据中视传媒发布的公告显示,2017年1月22日,中视传媒与春秋时代签订了《空天猎》的联合投资合同,中视传媒为该片投资1500万元,投资款交付18个月期限届满时,无论本片是否完成制作及发行,春秋时代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及15%的投资收益共计1725万元。如此看来,这白纸黑字签地非常明白,不过为何这件事继续发酵闹上法庭了呢?
可能是考虑到这部电影是出于亏损的状态,所以在2018年9月4日,中视传媒与春秋时代签署《补充协议》,将还款期限延长一个月至2018年9月21日。
补充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内,春秋时代未返还投资款及收益,应支付违约金。春秋时代法定代表人吕建民签署个人担保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协议签署后,春秋时代及吕建民并未履行返还义务。
中视传媒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19年10月底左右判决春秋时代支付投资款项及投资收益,吕建民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判决书下发后,春秋时代、吕建民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中视传媒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330万。因成功出品了电影《战狼》,以3000万投资赚得近5.5亿元的票房总收入而“一战成名”。此后陆续出品过《战狼2》、《大话西游3》和悬疑爱情电影《双生》等多部影片。别的不说,《战狼》系列电影应该是非常高的票房,怎么如今却被人公开“追债”呢?
其背后最大的股东——吕建明也是影视圈的“老手”了,他在2002年的时候,成立了北京春秋时代文化传媒公司,投资制作了《梦墙》、《午夜出租车》、《我们这拨人》、《身边的幸福》等20余部影视作品;2007 年起,先后发行了李杨的《盲井》、章明的《巫山云雨》和徐小明的《五月之恋》等20余部影片。
对于此案的具体细节及后续走向,有相关媒体通过中视传媒官网找到对方联系电话,拨通后对方称打错;同时媒体还联系了春秋时代方面,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对方的回应。
我们发现范冰冰公司无锡爱美神影视同样也是出品方之一,但是在这次并没有相关牵连。不知道是因为签署的合同不一样还是其他的原因,总之虽然是打着李晨范冰冰的名号宣传的《空天猎》,如今遇到这样的纠纷,李晨和范冰冰都没有被牵连进来。
李晨和范冰冰分手已经快半年了,两人还总是时不时的在各种地方以各种形式“同框”,不免让人多想,不过还是希望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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