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题库(标点符号用法)

一、《标点符号用法》介绍《标点符号用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该标准对汉语书写规范有重要的辅助作用,适用于汉语书面语外语界和科技界也可参考使用,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题库?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题库(标点符号用法)

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标准题库

一、《标点符号用法》介绍

《标点符号用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标点符号的名称、形式和用法。该标准对汉语书写规范有重要的辅助作用,适用于汉语书面语。外语界和科技界也可参考使用。

标点符号分为点号和标号两大类。

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说话时的停顿和语气。点号又分为句末点号和句内点号。句末点号用在句末,表示句末停顿和句子的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句内点号用在句内,表示句内各种不同性质的停顿,有逗号、顿号、分号、冒号。

标号的作用是标明,主要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连接号、间隔号、书名号、专名号、分隔号。

二、部分容易被误用的标点符号使用说明

(一)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示例 1:“日”“月”构成“明”字。

示例 2: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示例 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示例 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二)冒号用在提示性话语之后引起下文。表面上类似但实际不是提示性话语的,其后用逗号。

示例 1:郦道元《水经注》记载:“沼西际山枕水,有唐叔虞祠。”(提示性话语)

示例 2:据《苏州府志》载,苏州城内大小园林有150多座,可算是名副其实的园林之城。(非提示性话语)

(三)标示作者国籍或所属朝代时,可用方括号或六角括号。

示例 1:[英]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

示例 2:〔唐〕杜甫著

(四)不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或罗马数字做序次语时,后面用下脚点(该符号属于外文的标点符号)。

示例 1:总之,语言的社会功能有三点:1. 传递信息,交流思想;2. 确定关系,调节关系;3. 组织生活,组织生产。

示例 2:本课一共讲解三个要点:A. 生理停顿;B. 逻辑停顿;C. 语法停顿。

(五)标示相关项目(如时间、地域等)或数值范围(由阿拉伯数字或汉字数字构成)的起止,一般用一字线,有时也可用浪纹线。门牌号码、电话号码以及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等,均用短横线“-”。

示例 1:沈括(1031—1095),宋朝人。

示例 2:2020年5月1日—5日

示例 3:北京—上海特别旅客快车

示例 4:25~30g

示例 5:第五~八课

示例 6:兴宁路68号3-2-11室

示例 7:020-38776386

示例 8:2020-05-05

三、标点符号的位置和书写形式

(一)横排文稿

1. 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占一个字位置,居左下,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2. 问号、叹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后,占一个字位置,居左,不出现在一行之首。两个问号(或叹号)叠用时,占一个字位置;三个问号(或叹号)叠用时,占两个字位置;问号和叹号连用时,占一个字位置。

3. 引号、括号、书名号中的两部分标在相应项目的两端,各占一个字的位置。其中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4. 破折号标在相应项目之间,占两个字位置,上下居中,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

5. 省略号占两个字位置,两个省略号连用时占四个字位置并须单独占一行。省略号不能中间断开分处上行之末和下行之首。

6. 连接号中的短横线比汉字“一”略短,占半个字位置;一字线比汉字“一”略长,占一个字位置;浪纹线占一个字位置。连接号上下居中,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7. 间隔号标在需要隔开的项目之间,占半个字位置,上下居中,不出现在一行之首。

8. 着重号和专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下边。

9. 分隔号占半个字位置,不出现在一行之首或一行之末。

10. 标点符号排在一行末尾时,若为全角字符则应占半角字符的宽度(即半个字位置),以使视觉效果更美观。

11. 在实际编辑出版工作中,为排版美观、方便阅读等需要,或为避免某一小节最后一个汉字转行或出现在另外一页开头等情况(浪费版面及视觉效果差),可适当压缩标点符号所占用的空间。

(二)竖排文稿

1. 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和冒号均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偏右。

2. 破折号、省略号、连接号、间隔号和分隔号置于相应文字之下居中,上下方向排列。

3. 引号改用双引号“﹃”“﹄”和单引号“﹁”“﹂”,括号改用“︵”“︶”,标在相应项目的上下。

4. 竖排文稿中使用浪线式书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左侧。

5. 着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右侧,专名号标在相应文字的左侧。

6. 横排文稿中关于某些标点不能居行首或行末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竖排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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