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送货上门违反哪条法律(快递不送货上门怎么办)
近几年,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来越多,让人不会再因家里没人收件而苦恼,但却引发新的问题--明明家里有人,快递员在派件时却根本不愿送货上门,直接放在快递柜或者代收点,小件还好,要是遇到大件或者贵重物品真让人恼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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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这种情况,
而部分快递公司也明确表示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已成行业“潜规则”。
那么快递是否一定要送货上门呢?
在未与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这种做法符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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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18年5月1日我国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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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快递员如何没有取得收件人同意,就擅自将快递寄放在快递柜或其他代收点的话,是不符合条例规定的。
而从法律角度看,快递拒绝送货上门显然是违反合同约定的,消费者签字的快递单也是一纸服务协议,上面写明收寄地址意味着购买的是“门到门”的服务,不是“门到柜”的服务。
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如果在您有送货上门的需求,明确要求派件员按收件地址送货上门,仍遭拒绝的话,可以打12305【邮政管理局】,对快递员进行实名投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为快递事业,合规经营,合法经营,出一份力。
关注看看法律,学用法律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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