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多少度才算高度近视(近视600度就是高度近视)
成人近视按照度数可分为轻度近视(近视300度以内)、中度近视(近视300-600度)和高度近视(近视度数600度以上)。那么,600度以上的近视就是高度近视吗?其实这却决于你怎么认识高度近视。
高度近视是指的是儿童近视度数大于400度,成人近视度数大于600度、伴有眼轴延长、眼底视网膜和脉络膜萎缩性等退行性病变为主要特点的屈光不正。注意,高度近视不能只以近视度数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在度数达到标准后,是否伴有相应的眼底改变才是判断是否属于高度近视的标准。
临床上将轻度、中度近视合称为一般性近视,或者单纯性近视,而高度近视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类近视。一般认为,单纯性近视在成年后近视趋于稳定,不再继续发展,而高度近视则是一种进行性近视,成年后也可继续发展,甚至发展至一两千度以上。
根据现有的研究认识,高度近视是属于单基因遗传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而单纯性近视则符合多基因遗传的特性。如果因为近视度数的变化需要遗传方式与之生硬的相适应,这显然不科学,因为遗传属性在生命胚胎形成之时就已经确定了的。
单纯性近视的度数也可能会发展到600度以上,尤其是近些年来近视人群的骤增(全国约4-5亿人),近视度数超过600度的人也水涨船高(全国预计超过3000万人)。如果仍然以近视度数来划分,600度的标准似乎低了一些,因此有些专家建议将高度近视的定义标准提高至800度以上。
这个建议似乎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随着环境的改变人们眼睛的透支程度更加严重,单纯性近视度数突破600度甚至700度也许是有可能的,但是,其度数发展绝不会像高度近视那样的进行性发展至上千度或者几千度。
高度近视也可以分为单纯性高度近视和病理性高度近视。前者只是近视度数达到标准,但没有眼底改变,也不会继续发展,或者是近视度数的发展非常的缓慢。而后者则具有病理性近视的特症,度数不断发展,伴有严重的视网膜及脉络膜等眼底损害,对眼睛的危害极大,可以导致失明。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地方将高度近视也称为病理性近视,但实质上,这种所指只局限于病理性高度近视,简单的一概而论就是以偏概全,不够严谨,更会产生误导。高度近视者不应该只关注近视的度数,应该去医院检查一下眼底情况,知晓自己属于高度近视的哪一种类型,对于今后的预防工作也将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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