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车道不能走:这条车道莫乱用
应急车道
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右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主要用于发生事故或紧急状况无法继续行驶时停车以及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
但是,高速交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
个别驾驶人将高速公路上的“生命通道”
视作“超车道““停车区”“休息区”
非紧急情况下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停靠
一旦后方来车观察不到或采取措施不及时
小则险象环生,大则造成事故、车毁人亡
根据法律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将被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而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
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罚款200元,一次记9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而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一、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二、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天津交警提醒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行驶不畅时,需耐心排队等待,杜绝从应急车道等周边车道超车前行。
所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难以移动时,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来源:天津交警
编辑:宋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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