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霸唱鬼吹灯不是本人写的:天下霸唱被禁止用
所谓大IP的年代啊,写盗墓小说的都被迫在娱乐圈出道了。
╮(╯▽╰)╭
然而你们有没有发现……
南派三叔已经是明星一样的待遇了
这张脸特别有名
然而你们谁记得天下霸唱长这样?
南派三叔天天被明星的粉丝盯着,就为了《盗墓笔记》的角色给谁
《寻龙诀》票房16个亿,身为原著 编剧的天下霸唱的存在感实在是低了点。
而现在关于天下霸唱的主要新闻是:
-
阅文集团说不许他用「鬼吹灯」再创作了。
-
《九层妖塔》被拍得太瞎了,他要告片方;但据说《九层妖塔》还要继续拍
-
与此同时《寻龙诀》第二部还在各种未知数中。
呃所以天下霸唱这个画风清奇的男子身上发生了什么?
先一件一件捋吧。
大家知道的,鬼吹灯有上下部共八本(我敢打赌很多人当年看了不止八部……因为真的hin容易买到李鬼
)。
众所周知《鬼吹灯》是在起点创作发布的。
起点现在属于「阅文集团」;而起点老早就把《鬼吹灯》的版权买断了。
所以就经常看见阅文跳出来说自己有《鬼吹灯》版权,要维权云云
当时天下霸唱和起点的合同是怎么写的呢?
看这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不得使用其本名、笔名或其中任何一个以与本作品名相同或相似的创作作品或作为作品中主要章节的标题。”
总而言之,看上去,起点就是把「鬼吹灯」三个字买断了,连自己本名和笔名都不让用了。
所以群众们的疑惑就是——天下霸唱当时到底是多缺钱签了这么丧心病狂的版权售出条约。
然鹅并不是……只是天下霸唱他……太过云淡风轻了。
《寻龙诀》制片人陶昆吐槽他说:
“他最早是没有经纪人的,谁来帮他卖这个东西,他就给谁百分之十的抽成,但其实那个人根本不考虑他的利益。当时给他谈合约的这个人卖给了一家游戏公司,合约模糊不清,对方的权利大的吓死人,中间人就不认账,但霸唱就跟我说了很多觉得不好意思的话。他是一个很不愿意跟人撕破脸的人,即便是他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侵占。”
(上文来自孟大明白老师的微信号mengdamingbai)
虽然任性呢,但是有时候他又太实诚脑子不会转弯。据说起点和他签约之后,让他每天更3000字,他就特别当回事一定要每天都更。。。
(然鹅在写作界,从小记者到大作家,人人都在拖搞啊TAT)
又有个细节是,别人拿了一本比书还厚的合同让他签,他说一看就头疼,最后还是签了。
作家一般都是不懂法律不懂人情世故的我们也理解,加上当时没有IP的概念,谁都不会觉得这点网文能有多重要。
就是这样稀里糊涂的过程中,《鬼吹灯》的各种权益被卖得一团乱麻支离破碎,号称「一女五嫁」。
《VISTA看天下》杂志的天下霸唱专访是我看到市面上最能简单明晰说清楚这五嫁情况的的文章,所以摘在这里供大家参考(看不懂就不要勉强了,反正就是一个乱字)
起点中文网一纸合同买断了《鬼吹灯》的IP改编权,而《鬼吹灯》系列由于写作上的中断,IP权益被分成了两部分,前四部和后四部的电影版权被分别出售,这样就出现了两部“鬼吹灯”电影,分别由陆川团队和乌尔善团队拍摄。
“起点”曾经举办过一个“鬼吹灯”同人小说大赛,由此出现了八本相对优秀的同人小说,后来也被卖了电影版权,有着同人版权的天意公司也可以名正言顺地拍摄“鬼吹灯”电影。
天下霸唱曾经在《南方都市报》开设了一个名为《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的杂文专栏,介绍“鬼吹灯”系列周边信息,前后的连载共二十万字,这部分杂文被出版社所收购,尽管并没有具体故事,最终也卖出了电影版权。
博纳影业曾经向天下霸唱购入他小说《傩神》的改编权,最后改动了书名,也将拍摄“鬼吹灯”作品,还是一个重点项目。
IP抢得这么疯……天下霸唱当年是根本不知道自己写的这些故事这么值钱吧?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鬼吹灯》影视剧这些混乱的局面
《九层妖塔》被改瞎了要打官司
上文说了,《鬼吹灯》的上下部版权被起点分开卖给了中影(拍出来的是陆川《九层妖塔》)和万达(也就是乌尔善的《寻龙诀》)。
所以天下霸唱告《九层妖塔》不是版权归属的问题,而是改编得太瞎,“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必要的改动范围”,“侵犯了原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起诉时候的新闻,天下霸唱转发了
最新进展是法院正式立案啦
根据营销号爆料(所以自己判断吧),《九层妖塔》之后中影也不会轻易狗带,剩下三本要拍三部魔幻巨制。
但是《寻龙诀》的第二部反而没有这么爽快惹,阵容主创什么的都还不知道。
但是让书粉心安的是,万达可没说不拍哦,版权没过期,不拍白不拍
网剧《鬼吹灯》的胡八一从刘烨变成了靳东
去年一月是定了网剧《鬼吹灯》刘烨演胡八一的。微博至今还没删↓
但新闻很奇怪的就到1月为止了,米有任何后续
11月的时候就变成了靳东演胡八一
中间发生了一件事是版权易主。腾讯把分开卖给中影和万达的上下部的网剧改编权买过来了。
刚才说过《鬼吹灯》全部的著作财产权是在起点中文网,也就是盛大,腾讯把盛大收购了……购了……蓝后腾讯又握着八本书的网剧改编权……腾讯那边现在挑的人选是这样。
与此同时天下霸唱还在写《摸金符》、《鬼吹灯之牧野诡事》两个网剧的剧本。。。
好的现在对天下霸唱来讲最大的问题是阅文集团说不准他用「鬼吹灯」三个字再创作。
现在版权局的领导给天下霸唱回了封信【不知道怎么做到的,real厉害
作者赵红仕是北京市版权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文章链接在此
给你们划重点:
1.天下霸唱可以继续用《鬼吹灯》做书名剧名。
或者说,甭管谁来创作,都可以写“鬼吹灯”仨字儿,因为这算是俗语俚语,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
2.胡八一也可以用。
从著作权法上讲,无论这一主人公是历史人物还是作者虚构的,单纯的姓名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作者署名依然可以叫“天下霸唱”
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
最重要的是北京市版权局官员盖章:著作权当中,任何关于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无效。
【著作权】
好吧天下霸唱总算是可以继续写《鬼吹灯》了……
各位作者一定要摆脱文人脾气,合同和钱的事儿没有一件事小事儿啊,签错一个字悔终生。。。。。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