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狼2为什么被起诉(战狼2被诉侵权赔千万)
2015年的《战狼》获得了票房、口碑双丰收,节奏紧张有序、动作干净利落不装范儿,打破了国产战争片多是烂片的魔咒。因而许多人开始期待7月28日的《战狼2》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结果等来的却是电影落入侵权风波,可能延期!小七就纳闷了,怎么好电影都会摊上这些破事儿,电影一火就各种纠纷不断,是不是有人嫉妒了?
近日,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起诉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包括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及停止播放《战狼2 》的请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之前火爆的《战狼》是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在内的多家单位联合出品的,因此传奇人影视认为《战狼》的著作权应该由全体出品方按比例分享。而登峰国际在未取得传奇人影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战狼》著作权进行改编,这种行为涉嫌侵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权还涉嫌不正当竞争。
对此控诉,吴京方面的回应是,我们都在为电影拼命,没空搭理你……的确,作为观众的我们看到了《战狼》的精彩,看到了一个踏踏实实演戏、本本分分做导演的吴京,看到了让人为之一振的“中国力量”。
据小七猜测,按照正常的审理流程,官司应该在7月28日前出结果,如果登峰国际败诉了,《战狼2》有可能缺席暑期档,影迷们不要太伤心呀~
另外,《战狼2》的出品方似乎立下“军令状”,去年与北京文化签署8亿元的保底发行协议,“双方约定《战狼2》必须在2017年7月1日-8月18日之间上映,否则北京文化方面有权修改协议;如果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仍未能上映,则需要返还之前的费用并支付10%的年利息。”所以,如果影片不能如期上映,将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出现一系列无法预知的影响~金钱纠纷真是恐怖,分分钟钟让你损失数以万计!
对于此案的两项控诉,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要看《战狼》中几个出品方对于著作权权属是怎么规定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看双方合同中对“战狼”名称权及著作权的使用规定。小七不得不惋惜,曾经有看点有燃点的硬汉佳作还是逃不掉“电影火了是非多”的怪圈。是不是不带丫玩了,看见《战狼2》形式一片大好,急眼红了想方设法分一杯羹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投机太可耻,吴京的《战狼2》热血等待吧!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