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区别(超标摩托车)
本报讯(通讯员 崔彦伟 黄一燕 容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武汉洪山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无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月12日上午,在书城路文荟街整治点,男子钱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行至路口被执勤交警拦下。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钱某一脸错愕表示:“我骑的是电动车,要什么驾驶证?!”交警当场指出,其驾驶的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需要上牌、驾驶人需持证。看到钱某疑惑不解的样子,交警指引其查看车辆合格证,上面车辆类型栏赫然标注为“轻便二轮摩托车”。
“骑了这么久,竟不知道自己驾驶的是摩托车。”随后,交警依法暂扣钱某驾驶车辆,并对其持C1驾驶证与驾驶车辆车型不符,且驾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码牌的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目前市面上的电动二轮车大致分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三种,除了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外,其余两款电动二轮车在管理上等同于“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消费者在购买时应仔细辨别,一般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是无脚踏骑行功能的,也可以要求商家出具车辆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会明确注明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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