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之道修身为根本(大学之物有本末)

【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①无情者不得尽其辞。②大畏民志③,此谓知本。

【注释】

①"听讼"句∶该句引自《论语·颜渊》。听讼∶听诉讼,也就是审案子的意思。犹人∶和别人一样。

②"无情"句∶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能够花言巧语地骗人。

③民志∶民心,人心。

大学之道修身为根本(大学之物有本末)(1)

【译文】

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件,我和别人是一样的方法,目的就在于使诉讼的案件不再发生。"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再胡言乱语,使人心畏服,这才叫抓住了事情的根本。

【读解】

这段话阐述的是"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的道理,强调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审案的根本目的就是让类似的案子不再发生,这正如"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的道理一样。

其实,说到底,这个道理只不过是一个教化与治理的问题,教化是本,治理是末。基于这样的思想,我们便可理解《大学》中所强调的修身为本的道理,而那些所谓的齐家、治国、平天下,也不过是在修身的基础上延伸的"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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