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名需要什么资料(生活与法名字太普通)

都说人如其名,一个好名字有时候能给人留下一个比较好的印象。但是自己的初始名字是不由自己决定的,有时候觉得自己名字太普通,成年后还是可以自己给自己改名的。或者说父母离婚孩子需要改名,如何才能成功地改名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1如何申请更改姓名?

《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如何申请变更登记

需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户口簿更改姓名所需资料:

1、本人年满16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2、本人未满16岁时,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3、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改名应注意什么?

1、姓氏不能乱改。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应该: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2、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适用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3、改名要谨慎。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4、公民行使姓名权作为一项民事活动,不管是姓氏还是名字的选取,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 |法律快车

改姓名需要什么资料(生活与法名字太普通)(1)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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