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蒿说说(草木杂说--说)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全宋诗》卷275第3514页有文彦博写给富弼的《诗寄西都致政司空相公》:
燕居堂北之隙地,有红梨十数本,坚直可爱,复以其托根善地,遂成美材。因躬自削治以为杖,輙敢分寄一枝,侑公之灵寿。物甚微陋,而亮其意可也。
燕居堂北虚闲地,蔾藿森森欲柱天。
中有红梨最翘秀,削成鸠杖佐衰年。
初同野叟甘芹味,终学狂翁挂酒钱。
分寄一枝公必讶,提携不称葛陂仙。
小序和诗里都叙述了文彦博亲自将“红梨”削成手杖赠予富弼。梨花以花色雪白著称,偶尔也有开红花的变异现象,诗文里亦见题咏。然而在“蔾藿森森欲柱天”,极言蔾、藿长势之高后,紧接“中有红梨最翘秀”,拿乔木的梨树和野草蔾、藿之属类比,即使野草长得再好,在此也无法突出红梨的秀逸挺拔,这是因为两者差别甚远,高下立判,硬要拿来作比,反而有不伦不类之感。
核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五年本《文潞公集》,此诗《全宋诗》本中的两处“红梨”,嘉靖五年本皆作“红蔾”。《四库全书》本《潞公文集》与《山右丛书初编·文潞公文集》同嘉靖五年本,亦作“红蔾”。据《汉语大词典》,蔾同“藜”。此外,并无通假“梨”的义项。在《汉语大词典》中,藜的释义为“称灰藋、灰菜。一年生草本植物。嫩叶可食,老茎可为杖。”“老茎可为杖”的解释正与文彦博诗序中的“躬自削治以为杖”相合,因此《全宋诗》本中的“红梨”,当据嘉靖五年本《文潞公集》等版本改为“红蔾”。
然而,《汉语大词典》对“藜”的定义也有误,即混淆了可以制成手杖的杖藜(亦即上引文彦博诗序中的“红蔾”,“蔾”、“藜”同)与灰藋这两种不同的植物。
灰藋又名灰菜,拉丁文名为Chenopodium album,Chenopodium指藜属,album表示白色,所以直译拉丁文名,就是白藜的意思。古诗文里常常藜、藿并提,用来指代粗劣的饭菜。《救荒本草》里在“灰菜”条下附了食谱,讲苗叶可以焯食,结的子也可以磨成粉来制饼。而李东阳的《咏藜》诗里,则比《救荒本草》还要俭朴,说“藜新尚可蒸,藜老亦堪煮。明年幸强健,拄杖看秋雨。”李东阳官至首辅,却仍不忍丢弃藜粗粝的老叶。整首诗虽能读出标榜清廉的意思在里头,然而像是“拄杖看秋雨”这样的句子,说来说去只是老人普通的心愿,出语真诚,因此自有一种朴素的好。
灰藋
比起灰藋,同属的杖藜是藜属最为高大的植物,据《中国植物志》,其植株高可达三米,茎杆基部直径五厘米,这样的高度和粗细无疑最适合削作手杖,因此《中国植物志》有着杖藜“嫩苗可作蔬菜,种子可代粮食用,茎杆用作手杖(称藜杖)”的记载。杖藜的拉丁文名是Chenopodium giganteum,giganteum用在植物名中,表巨大之意。和灰藋嫩叶有时略带紫红色粉相比,杖藜的嫩叶颜色更为紫红,且其茎杆和花序呈红色,因此在英语里,灰藋被称作goose foot,而杖藜则为purple goose foot,道出其色红的特点,和灰藋加以区别。
杖藜
《本草纲目》中,灰藋和藜是两种不同的植物。李时珍在“藜”条的释名部分提到了藜别名“红心灰藋”, 并在集解中指出了两者的不同之处:“藜处处有之,即灰藋之红心者,茎叶稍大……老则茎可为杖。”在“灰藋”条的集解中,又重申了灰藋和藜的区别:“灰藋生于熟地,叶心有白粉似藜,但藜心赤茎,大堪为杖。”
在古代,杖藜是动词,表示拄着藜杖之意,比如南宋诗僧志南的名句“杖藜扶我过桥东”,而并不作为植物名来使用。后世的植物学家参照林奈分类系统给植物定名时,把藜作为该属的属名,并把古代名为藜的红心灰藋,根据其“大堪为杖”的特点定名为杖藜。因此古诗文中藜藿、藜菽、藜蕨并称,用来泛指粗劣的菜蔬,这时藜的含义相当于藜属植物的总称;而藜在行文中表示拄杖时,则专指老茎可作杖的杖藜,义同“红心灰藋”,而非灰藋。所以《汉语大词典》中的“藜,称灰藋、灰菜。一年生草本植物。嫩叶可食,老茎可为杖”定义有误,将灰藋和杖藜(红心灰藋)这两种不同的植物混淆了。
回到本文的开头所引《全宋诗》本的文彦博诗“燕居堂北虚闲地,蔾藿森森欲柱天。中有红梨最翘秀,削成鸠杖佐衰年”,可知“红梨”确为“红藜”之误,这两句的意思表示在灰藋、豆叶之类的藜藿丛中,红色的杖藜最为高大挺秀。这样理解,不仅符合植物学上的特点,且古籍中亦能找到用红藜来指称杖藜的佐证,如唐代王绩的《北山赋》就有“红藜促节之杖,绿箨斑文之冠”,以及吴筠的“入门披彩服,出谷杖红藜”。
古人绝少用木杖,晚清王廷鼎在《杖扇新录》中,认为“杖材惟木质最少……近世木质者,止有橄榄核与柏枝而已”。而所以取藜作杖,是因为“取其轻坚,非梨木也”,从中见得蔾(藜)、梨形近,文本中讹误的情况时有发生。
东晋王嘉的《拾遗记》里,有青藜杖的记载。用“青”来形容藜杖,这与道教思想有关,而非有“青藜”这种植物,与上文提到的“红藜”不可混为一说。
“青藜杖”来自《拾遗记》中刘向天禄燃藜的典故:刘向校书天禄阁时,夜有老人拄青藜杖扣阁而入,见刘向暗中独坐诵书,于是吹燃手中藜杖的杖端,授以刘向五行洪范之文。刘向请问姓名,云我是太一之精。后世遂以燃藜作为夜读苦学的典范。
《拾遗记》成书于东晋,当时道教已经相当流行,“太一之精”的说法也与道教信仰有关,所以“青藜杖”的“青”,跟老子出关骑的青牛,以及西王母座前的青鸾一样,所以特别点出青色,原是道家尚青之故。比如《魏书·释老志》中就有崇奉道教的北魏太武帝拓跋焘“亲至道坛受符录。备法驾,旗帜尽青,以从道家之色也”的描述,这是正史中对道家尚青的记载。《拾遗记》中的青藜杖,只是反映道教思想的一种意象而已。而《全芳备祖集》《本草纲目》《广群芳谱》等古代植物学典籍中之所以完全没有提到“青藜”,原因就在于并没有“青藜”这种植物。
虽然王应麟在《困学纪闻》中将这则故事贬为“谲诞之说”,然而天禄燃藜的典故,毕竟有着赤忱向学之心感应上天的意味。《清稗类钞》里提到藜,有“古人读书燃藜,以其光最明,可传火彻夜”的记载,从中见出干燥的杖藜有着比较耐烧的特点。汉代点灯燃烛所费不赀,这从匡衡凿壁借光的典故中就能体现。即使出身宗室的刘向,校书于天禄阁,晚上也只是“暗中独坐诵书”。于是拄着藜杖授道的神仙便应运而生了,为长夜的苦读燃起这一点光亮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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