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职称将分类评审)
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从诞生以来就一直争议不断,许许多多的条框人为地拔高了职称晋升的难度,特别是对于常年从事实践性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来说,有些要求脱离实际,以注重理论研究为主要方向的职称评审要求确实有浮夸之风与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工作相比,职称评审的目标真的有些相距甚远。
尽管有关部门几次三番一直在调整政策,不断进行修订,提出了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
而且对于有些在农村学校工作多年的各职称系列申报人的学历等方面只作基本要求,不作硬性规定,而且有些基本条件欠缺,但工作业绩显著、成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只要有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就可以破格申报。
如今有关教师职称的晋升有专家提出可根据个人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分工不同,性质不同分为实践性职称晋升与研究性职称晋升两种类型。
其中实践性职称晋升应该专门针对于基础教育阶段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育工作者,这种系列的职称晋升不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大家都知道,中小学教师的工作就是对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一种演示与实践操作,古今中外的教育专家总结出的许许多多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一直在宏观方面指导着一线教师的具体工作。
他们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总结,在渗入自己的教育教学观点和经验,提炼出最适合自己的教学路径,有些教师在这方面做得卓有成效,成为行业里面的佼佼者,有些善于兼容各方优点,博采众长,形成了一套颇具特色的个人风格。这样的教师就属于研究型教师,对于这类教师来说,撰写教科研论文轻车熟路,他们往往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处于主动地位,引领着当地的教学风向。
而对于大多数中小学校教师来说,他们只是对前人或者别人总结出来的教育教学经验进行复制粘贴,或者执行操作,不能推陈出新,更不善于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高度,而且这一群体的教师占据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绝大部分。
如果要求他们写出一些具有研究推广价值的论文那可是赶鸭子上架,勉为其难,这类群体的教师就是属于实践性教师。
对于实践性教师就不能简单地以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评价他们,而要看他们的教育教学成果,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而对于研究型教师在评价标准中提出的论文要求不仅难度不大,而且还能让他们发挥特长,为自己职称评审加分提质。
而且研究型系列人才,更应该聚焦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注重评价原创性贡献、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如果再进一步明晰一下,研究型教师晋升职称更多的应该针对高校教师而言,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主要就是从事研究性工作,并且要求有研究成果,有效的指导教育实践工作。
而对于中小学教师则更多的要求他们从事实践性教育教学工作,并且要做出成绩,以教学实绩来说明一切。
虽然都是晋升副高级职称,但性质不同,要求不同,评价标准不同,针对的目标人群不同。
对于一些教育专家提出的职称分两步走的晋升路径大家如何看待?是否有可行性?欢迎大家发表看法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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