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地电梯特大事故(瞬间吞没湖北荆州7)

湖北工地电梯特大事故(瞬间吞没湖北荆州7)(1)

7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的6楼至7楼上行手扶电梯上,30岁的向柳娟,将身旁的儿子递上高处,自己却被电梯“吞没”。消防员现场破拆5小时将她救出时,已无生命迹象。图/IC

瞬间吞没——湖北荆州7·26电梯事故调查

(原标题)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陈涛(发自湖北荆州)

那天上午,柳婷还在安良百货的一楼上班,她的姐姐就在该商场七楼的电梯口出事了。四个小时以后,通过切割电梯,营救人员才从六楼的电梯口将人抬了出来,此时,姐姐已无生命体征。

混乱中,现场的抢救人员问,“死者是不是向柳娟?”刚刚得知失去姐姐的柳婷,迷蒙中随便回答了一句,“是……”后来,“向柳娟”的名字就迅速出现在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中。

死者31岁,她的真实姓名叫柳娟,亲友们平时称她为“柳柳”。事发十余天之后,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群英村,已从安良百货辞职回老家的柳婷无力地坐在客厅里,对来访的《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在姐姐刚出生时,母亲去登记户口,让她随了母姓“向”。而后来办身份证时,又将“向”字去掉,可是熟悉的人一直称她为向柳娟。直到注销户口的时候,这起事故的受害者才恢复了她正式的姓名——柳娟。

7月27日,长春的一座百货商场内,工作人员在维护易出事故的电梯口踏板部位。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电梯事故后,各地商场纷纷开展电梯检修维护工作。图/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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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荆州全市共有4000多台电梯,品牌主要是申龙、三菱、西子奥的斯,而当地维护保养电梯的公司共有25家。

事故发生后,荆州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对电梯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排查项目是商场扶手电梯的上下盖板。截至7月30日,全市62台申龙自动扶梯已全部停用。

公开报道显示,申龙电梯近几年已经出现过多起事故,其中2011年8月30日湖南浏阳一名4岁男童被手扶电梯卡住并在送医过程中身亡,该超市的电梯正是申龙。而此次荆州“7·26”电梯事故之后,湖北省质监局也下达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申龙的自动扶梯,全省均对公众场所的扶梯开始排查。荆州事发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也开始紧急排查电梯安全隐患,并暂停申龙公司出产的绝大部分电梯。

7月28日晚,《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形成,官方召开发布会,定性了这是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主体为安良百货。荆州市安监局局长、事故调查组组长陈观鑫表示,电梯前沿板与第一块盖板之间的连接出现松动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为安良百货的工作人员未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和关停电梯。

《调查报告》还指出,事故主要原因系江苏申龙电梯公司该类型产品涉及的盖板结构不合理、盖板与图纸不符;次要原因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公司的维保记录不全。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安良百货使用的申龙电梯,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湖北德富机电设备公司为其安装的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后者也是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但维保记录填写不全。检验机构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为其检验合格的日期为2015年3月16日。

有调查显示,在整个电梯安全隐患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即通常电梯行业所谓的“三分靠生产,七分靠保养”。事实上,今年5月至6月,国家质检总局对11省(区、市)展开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的监察调研,其中湖北省包含在其中,荆州当时部署了“电梯大会战”。国家质检总局还通报了上半年全国自查的电梯数及隐患的电梯数,其中后者所占比例达4.7%。

《荆州日报》报道说,近期在荆州市检查电梯的情况中,仍然有超期未检、超龄服役、两证缺失、日常维保工作质量差、管理混乱、维保记录不全、电梯应急训练流于形式等问题存在。

“电梯的安装速度快,维护保养人员的素质也不高,全国都是这样的,只是最终在荆州显现出来了。”长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唐立新对《中国新闻周刊》说,“食品安全出问题了,补一下;雾霾来了,补一下;电梯安全出来了,又补一下。这些都是经济飞速发展时,遇到问题后再进行治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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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良百货“7·26”电梯事故发生仅两天以后,调查报告就出炉了。对此,荆州市委宣传部副科长刘翔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事故的整个调查还在进行当中,之前的这个报告算得上是技术调查,还有整个事情的调查和善后。”

但在柳娟的亲属们看来,解决了赔付,“事情就算已经过去了”。

在荆州市安监局,这次事故的调查组组长陈观鑫拒绝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安监局信息宣传科的毛姓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时间,你应该去找质监局采访,电梯属于他们管,专家也是他们请的,我们只是牵头。我们安监局才设置10年,他们那边比较完善。”

而荆州市质监局一位办公室主任也拒绝谈这起事故的调查细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的工作人员说,“有专门的调查组,我们没参与。你应该找我们的办公室,不归我们管,真的。”

8月2日,heather再次发帖:“1日下午,荆州7·26电梯吞人惨剧,赔偿事宜已经尘埃落定,在荆州市政府的协调下,安良百货共计赔付95万。其中孩子抚养费47.5万,父母赡养费47.5万。荆州市政府和安良百货说按照法律规定,这已经是赔偿的最高额度。”柳娟的另外一名从事护士工作的亲属也在微博上确认了赔付事宜。

对于此事,安良百货及荆州市委宣传部认为这是“保密”的。不过,在当地的北京路一带,记者就这起电梯事故的处理结果随机询问商户和出租车司机,很多人都表示知道安良赔付了受害者家属90多万元。

“按照人身赔偿,最高院在2003年年底通过的《民法》《民事诉讼法》,90多万差不多是最高额了。对于抚养和赡养费,一般20年,按照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荆州当地一年在两三万左右,20年就是40多万,公婆各一方就是这个数了。”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现亮给《中国新闻周刊》如此计算。

在很多律师看来,既然责任主体已确定是安良百货,这种民事赔偿并不复杂,双方自己协商即可,而后期还可以追究其他责任方。

“电梯的安装和平时维护也比较重要,即使设计存在问题,如果是使用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电梯的使用单位肯定是赔偿责任主体。”曹现亮说。

“安良百货先进行了赔偿,应该叫代赔或者垫付,至于具体的事故责任方都要承担。”荆州市委宣传部的刘翔说,“8月1号他们达成了协议,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我们政府只是搭建平台,保证数额不低于法律标准。”

电梯事故涉及的责任方较多,一般为使用方、生产方、维保和管理方。事实上,关于电梯责任事故的责任主体也存在过争议,电梯事故在商场和小区的情况也略有区别。

广东等地尝试过规定使用权者为电梯安全首负责任人,这意味住宅小区的物管是责任主体,“电梯发生事故后,由使用管理人先行赔付垫付”。但今年5月通过的《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由使用管理人先行赔付垫付”的条款被删除。而公共场所如商场的设备出现事故,责任主体都为使用权者。

令很多人吃惊的是,此次荆州“7·26”电梯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地又连续发生多起电梯事故。“以前看这样的新闻都没有啥感觉,但是现在看到,心里都特别紧。”待在家里的柳婷在手机上不断看到有关电梯事故的新闻。

从沙市城里接回大女儿的骨灰后,父亲柳中桂比以前更加瘦弱,58岁的他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他用了一个很官方的说法——“化悲痛为力量。”但是说这话时,他显得毫无力气。

面对《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要求,之前活跃在贴吧里的heather说,“采访就不用了吧,我们已经接受赔偿,家里人也一致商定不再提这件事。而且我们也有压力,但是没办法,在中国都是大事化小的作风,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谈判。”

一切都来得太快。

作为鄂中地区的一座四线城市,荆州十几年来建起了无数高楼大厦、拥有了数千台电梯。而柳娟的生命瞬间就被吞没在其中一台普普通通的扶手电梯里。不仅如此,从事故发生到当地政府部门做出调查报告仅用两天、安良百货和死者家属谈妥赔付问题,总共花了六天,这起电梯事故就画上了句号。★

本文首发刊载于《中国新闻周刊》总第7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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