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大案宣判现场直播(石狮首例被枪毙女犯人落网记)
有道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三名女性为了除掉身边的一个男人绞尽脑汁,最终找到了她们自认为完美无缺的办法,在她们阴谋得逞的时候,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38大案宣判现场直播?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38大案宣判现场直播
有道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三名女性为了除掉身边的一个男人绞尽脑汁,最终找到了她们自认为完美无缺的办法,在她们阴谋得逞的时候,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1996年12月21日,当其中两名女“杀手”被押上石狮市郊刑场的时候,打破了石狮自建市以来从没处决过女犯的纪录。消息早就传遍全市。刑场外数万名群众争相围观,随着两声枪响,这起曾经惊动全市的谋杀案终于划上了句号。人们在惋惜之余,不禁要探究:是什么促使她俩走上自毁之途?
1、马路横尸
1995年11月11日清晨,石狮市城郊结合部曾坑村永宁公寓的居民们到户外活动时着实吓了一大跳:公寓门口马路上正横卧着一具男尸,脖子上还缠着一条白色带子。
紧邻永宁公寓的北侧是石狮市公安局宿舍区,被惊动的干警们迅速保护了现场,随后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技人员赶到了现场,局长柯玉桑、政委王爱恳亲临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工作在闻讯赶来的泉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人员协助下展开。
现场位于曾坑村永安路(因“永宁公寓”与“公安宿舍”得名)永宁公寓前,尸体男性,呈俯卧状,上穿白衬衣,下穿深色裤子,脚上穿的袜子沾满泥巴,没穿鞋子,尸体脖颈上被白色鞋带缠绕并打结。在尸体背部及尸体旁边沙堆边发现有同一种女式高跟鞋印,长度21厘米。通过警犬搜索,在尸体以南30米远东侧,渔监大厦后的一个浇注水泥地基的、堆满搭脚手架用毛竹的宅基地里,发现死者的西装上衣,口袋里空无一物;西装上面还有一条一米多长的全新白色塑胶绳子;在毛竹上发现点状血迹;在尸体南侧50米远处的西侧,是一幢刚完成水泥框架的楼房,在楼房底层的泥洼处发现了死者沾满泥污的皮鞋,在皮鞋边上还有几个与死者背部鞋印一致的高跟鞋印。
现场访问情况很快反馈上来:昨夜一点钟,周围群众在睡梦中听见宅基地里有毛竹敲击声,还听见一个男人用本地话骂娘的声音。有位居民开窗探头出来看,见一个长发披肩、身材清瘦的女人从毛竹堆里站起来,沿着永安路往北朝村口的环城路跑去,然后一个穿白衬衣的男性也从毛竹堆里爬起来、跌跌撞撞地朝村内走去。
尸检表明,死者身高一米七,身材粗壮,系凌晨两点左右被人勒颈,导致窒息性死亡。现场分析以为:凶手有两人,其中有一个女性,穿35码鞋,身高一米六以下,身材清瘦。死者腰间系着一只中文寻呼机,后裤袋里装着一个皮夹子,内有现金700元以及身份证、驾驶证等,表明死者身份:侯中隆,1960年出生,石狮市大仑街人。
2、风霜雪雨两丽人
消息很快惊动全城。都说公安局门口出了杀人案,群众怀着极大兴趣关注着公安机关如何来侦破这起发生在自家门口的特大凶杀案件。人命案件,都必须先搞清受害人的基本情况。认识侯中隆的群众反映说,侯有原发性精神病史,成天不务正业,好色,靠其妻经营一家服装辅料批发商店维持家庭,侦察人员的第一个疑问就是会不会因死者家属嫌弃他是精神病人而杀死他呢?
于是,在现场勘查的同时,刑警大队派人把死者侯中隆的妻子谢雨萍请到了公安局刑警大队办公室,询问其丈夫昨夜的活动情况。已是四个孩子的母亲的谢雨萍今年38岁,虽已步入中年,但丰韵犹存。她在大仑街自家店里经营服装辅料批发生意,家境富裕。
“是不是我丈夫嫖娼了?”她显得很迫切地问,侦察员并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请她讲述她丈夫昨夜的去向,她说,昨晚六点多钟,她与丈夫侯中隆、好友黎雪芳一道去绿岛酒家宴请泉州客户李先生,至九点多钟出了绿岛酒家,她丈夫就去皇朝夜总会玩,而她与李先生同到振狮大酒店咖啡厅喝咖啡,黎雪芳独自回家。到了晚上十点多钟,黎雪芳到振狮大酒店对她说,接到她丈夫在皇朝夜总会打来的传呼,可能是喝醉了。她就送走李先生回泉州,径自到皇朝夜总会拉她丈夫出来。但她丈夫不肯回家,坚持要去友谊大酒店唱歌。她又陪丈夫去了友谊大酒店,直到凌晨一点半左右他们才出酒店。但丈夫执意还要去找女人,她拗不过他,就独自回家睡觉。
她说丈夫身上带有现金6000元,还有一台8900型大哥大。她家里雇的店员证实了当晚十一点多钟谢雨萍是独自回家睡觉的。当谢雨萍听说丈夫已死亡时,止不住痛哭起来。看到她一副悲恸柔弱的神态,与她那身材粗壮的丈夫相对比,无论如何都不像是个会嫌弃丈夫而下此毒手的人,熟悉侯家的群众反映说,谢雨萍是个守业的作风正派的女人。侦察员又找来了重要关系人黎雪芳,她是一个时髦女性,1.58米的个头,瘦挑的身材,理着男式平头发型,29岁还单身一人。她在侯中隆家店门口摆首饰摊,卖小百货,与侯中隆、谢雨萍夫妇是好朋友,时常在一起玩。黎雪芳提供的情况与谢雨萍所说基本一致,她妹妹黎雪花证实黎雪芳当晚十一点多钟回到家里。
3、财杀情杀或仇杀
发案当天专案组宣告成立。晚上,政委王爱恳亲自主持专案研究会。围绕案件的定性问题,侦察员们展开了一番争论。到底是财杀、情杀?或是其它原因引起杀人呢?
有侦察员认为是抢劫杀人。理由是死者身上的6000元现金及大哥大电话不知去向,应是被洗劫。犯罪分子利用女色把受害人诱骗至现场实施抢劫杀人。这个推理符合侯中隆嗜好女色的个性。也有侦察员认为是情杀。因死者嗜色成性,难免沾花惹草,有可能因此导致情场纠纷,所以才会出现女性参与杀人的情景。再者,要抢劫也不一定非杀人不可,案犯有备而来,且非要致受害人于死地不可,说明案犯与受害人存在互相认识的关系,因有切骨之痛恨才会连同女性一道上场杀人灭口。
也有侦察员认为是报复杀人。受害人身上的6000元和大哥大电话只是犯罪分子作案后顺手牵羊带走了。
综合各位侦察员的分析推理,渐渐理出一个头绪来:如果抢劫杀人,那么在堆放毛竹的宅基地里就已经完成了抢劫过程。也有目击者看到一男一女从毛竹堆里起来各自分头离开现场,为什么那个女人还要回来杀死受害人呢?而且在杀人横尸的地方,受害人钱物丝毫无损,没有任何谋财迹象。据此,排除抢劫的可能性,现场西装上那条塑胶绳子显然是凶手带到现场的,说明凶手作案前是有预谋有准备的。因而,本案应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由女性实施勾引的杀人案。受害人生前并没到过曾坑村,因而实施勾引的女性与受害人必定有相当的熟悉程度。
统一了认识后,专案组确定了侦察方案一是围绕现场周围继续深入调查;二是围绕受害人接触过的女人开展工作;三是重点调查发案当晚十一点三十分受害人离开友谊大酒店后至发案前这段时间的去向。专案组把受害人侯中隆生前的一张彩色半身照相片加以翻拍冲印,发到每一名侦察员手头。侦察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
4、长发披肩的女人
据谢雨萍反映,侯中隆生前嫖过的女人不下百人,其中只有少数与侯还保持着联系,但因关系隐秘,谢所能知道的很少。且谢因失夫之痛悲伤过度以至于卧床不起,无法提供更多的情况。
侯平日的活动情况了解最多的,除他妻子以外,要数黎雪芳了。
黎雪芳反映说,侯中隆生前有一个坏习惯,只要看到有漂亮的女人经过,他就会开玩笑似地对雪芳说:“阿芳,刚才经过的这女人长得很漂亮,你认识她吗?帮我介绍认识一下。”前不久,雪芳有个女伴叫张薇的路过侯家店门口,在黎雪芳的摊位上停下来与雪芳攀谈了几句,被侯中隆撞见了,侯就缠着雪芳要她介绍与张薇认识,雪芳被纠缠得没办法。就带侯到张薇家坐了一回。此后,侯又多次缠着雪芳要她帮忙约张薇出来玩,均遭雪芳的拒绝。
张薇年纪31岁,一米六的个头,瘦挑的身材,留着披肩长发。她是个有夫之妇,她丈夫王先生在曾坑村经营一家制衣厂。
会不会侯中隆纠缠张薇不放,导致张薇的丈夫报复杀人呢?张薇的丈夫王先生经营的制衣厂距离现场不足100米,对现场情况最熟悉,有可能让张薇把侯引至现场进行作案;张薇的特征与发案时目击者反映的看见一个长发女人的特征相吻合;因为张薇反感侯的纠缠,这种事又不好声张,所以非杀人灭口不能达目的,这个推理最为接近现场的情况了。
侦查员们在调查访问中来到了王先生的制衣厂,发现11月10日夜里该厂加班至凌晨3点,而王先生和张薇夫妻两人始终没有离开工厂,那么,这个长发披肩的女杀手会是谁呢?
5、戴假发女郎
侦察员拿着侯中隆的照片在皇朝夜总会调查时,有个服务员小姐想起来,她记得10日晚上将近十二点钟的时候,照片上这个人喝得醉醺的,在大厅里用大哥大给什么人打电话,讲话的内容没有听清楚,只听见他在电话上叫“阿锋”的名字。
那么,侯中隆发案当晚近十二点钟还出现在皇朝夜总会,是什么人带来的?又是如何来的呢?侦察员们做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访问。有个夜间在皇朝夜总会外边摆水果摊的小贩对着侯中隆的照片左看右看觉得眼熟,他想起来,10日夜间侯中隆是搭三轮车来的。他说,10日晚上十一点多钟,他看到照片上这个人(侯中隆)和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女人在皇朝夜总会门口下了三轮车,当时这个人手里还拿着一部“大哥大”。
“和他一起的那个女人长得什么样呢?”
“那是个女青年,身高有一米五多,身材清瘦,理着男式平头发型。下三轮车时,那女人从怀中掏出一副假头发戴到头上,变成披肩发型。当时我就觉得纳闷:竟然还有这种人,平白的把自已的头发理成平头,却要戴上假的长发。”
小商贩反映的戴假发女人的特征与黎雪芳相一致,且皇朝夜总会距发案现场只有几百米的距离,推断受害人正是在皇朝夜总会门口被骗至现场的,如果侯中隆正是黎雪芳带到皇朝夜总会的,那么把他骗到现场的长发女人应该是伪装后的黎雪芳。联想到10日晚上近十二点钟时,侯中隆在皇朝夜总会大厅打电话找的“阿锋”,应当是“阿芳”。
侦察员还发现,黎雪芳在描述发案当晚的活动时,有一个不显眼的漏洞:谢雨萍和黎雪芳都说到10日晚上她们与侯中隆一伙人九点多钟离开绿岛酒家后,黎雪芳就独自回家去了,而黎雪芳的妹妹黎雪花所证实的是那天晚上黎雪芳是十一点多钟才回家的,这中间两个小时的时间黎雪芳无法合理说明去向。难道会是黎雪芳这位侯家的知心朋友作的案?她的动机是什么呢?
专案组决定对黎雪芳进行正面审查。
经过连续七个小时的较量,在事实面前,黎雪芳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13日凌晨四点钟,黎雪芳供认了伙同侯妻谢雨萍、厦门人林梦蝶(女,40岁)合谋杀死侯中隆的犯罪事实。
侦察员在审读完毕后,问黎雪芳:“对侯中隆这个人,你恨他吗?”黎雪芳回答说:“岂止是恨,简直是咬牙切齿!”
6、机关算尽
原来,侯中隆、谢雨萍夫妇的婚姻是一段不幸的婚姻。谢青年时因家境贫寒,被卖到侯家,屡遭侯中隆的粗暴虐待,动辄打骂、砸家具。侯平日无所事事,唯嗜好酒色,经常到外头鬼混,甚至于带暗娼回家过夜。有一回,侯带一名女人回家过夜,半夜里侯起床叫醒谢雨萍去为那女人煮夜点。谢对此敢怒而不敢言,若有微言,侯则拳脚相向,闹得家庭鸡犬不宁,连孩子都惶惶不安,谢不堪其辱,常自嗟叹。
1995年5月,黎雪芳开始到侯家店门外摆摊卖小百货,与谢雨萍成为好友,谢每遭欺凌,就向黎诉苦,常常怒叹要是能雇到个杀手除掉其丈夫就好了,黎雪芳也是感情历程受过挫折的人,以致近30岁还单身一人,她曾扬言痛恨天下所有男人,她对谢的境遇深表同情,表示愿意代为物色杀手,但是始终无合适人选,谢又打电话到厦门给一道上山下乡的女友林梦蝶,请她雇佣杀手,仍未成。
谢雨萍就与黎雪芳反复琢磨如何除掉侯中隆的方法,她们几乎研究尽了古今中外所能想到的各种杀人办法,但终无良策:杀手找不到,下毒又恐难脱干系;想趁侯下楼梯时,在楼梯上方弄个活扣吊绳勒死他,可是侯长得够粗壮,移尸是个问题;趁其睡觉之时纵火把他烧了吧,又怕累及家人,店去财空;侯中隆有一部小轿车,破坏其刹车系统,让他出车时造成交通事故,这恐怕是最理想的方案了,既达到目的又不留痕迹,两个女人到车子上找了半天,就是找不出哪一条是刹车线。
11月初,侯中隆提出到国外旅游,谢雨萍与黎雪芳一商议,决定加快行动,自己动手杀掉侯中隆。5日,谢、黎二人趁到厦门之机买了一副假发套。谢又打电话通知厦门林梦蝶上石狮帮忙,答应事成之后给她装一部电话,并给一万元。林于10日上午来到石狮,住进振狮大酒店。谢雨萍又自己动手用塑胶带编织了一条绳子,准备杀人时用。10日晚六点多钟,侯中隆、谢雨萍、黎雪芳到绿岛酒家宴请泉州客户李先生,谢、黎二人带上了假发套、绳子及安眠药等作案工具。席间,谢、黎二人有意向侯中隆劝酒。席散后,黎雪芳与侯中隆上皇朝夜总会,本想找一个无人的KTV包厢下手,却发现皇朝夜总会包厢全都有客,无从下手。黎到振狮大酒店告知了正在喝咖啡的谢雨萍,由谢到皇朝夜总会把侯中隆带到友谊大酒店唱歌。而黎雪芳与林梦蝶到市郊物色可作案地点,均感到不理想,最后决定还是在皇朝夜总会附近的曾坑村下手。
当晚十一点半,谢雨萍与侯中隆出了友谊大酒店后,黎雪芳就与侯中隆雇车到了皇朝夜总会前,黎去买了一瓶矿泉水,趁机下了三片安定药,拿给侯喝。已经醉得神志不清的侯中隆跌跌撞撞地带着黎雪芳进了曾坑村里,而后边跟来的谢雨萍、林梦蝶却没有跟上。
侯、黎二人来到现场堆满毛竹的宅基地,侯绊了一跤,就把西装脱掉了,黎雪芳趁机用带来的塑胶绳缠住侯的脖子,却被侯一把抓掉了,他并翻过身来掐住黎的脖子,黎挣脱开来,拣起地上的一杆毛竹朝侯的头上砸去,侯倒在地上。黎趁机跑回家,并打电话到谢雨萍家里告知正在等消息的谢雨萍。谢雨萍听说人没打死感到事态严重,就与黎雪芳再次雇港田牌三轮摩托车到永安路来,却见侯中隆已醉睡在永宁公寓前。二人于是一不作二不休,解下谢雨萍脚穿的高腰时装鞋的鞋带,套到侯的脖子上,活活把侯勒死。
13日清晨,侦察员在谢雨萍家抓获了谢雨萍。13日晚,逃回厦门的林梦蝶也被抓获归案。谢、林二犯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古语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黎雪芳、谢雨萍、林梦蝶三人以惨酷的实践,成为这句古谚语的绝好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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