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买不到地下车位产权(中恒信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普)
现在,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选择买一个车位停放自己的爱车。但是,随着需求量的增加,一部分开发商在车位上也动起了小心思,业主在买完车位后才发现被坑了。今天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就告诉大家,购买车位,要先搞清楚车位属性。
在车位权属中,一种有三个分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就是可以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车位产权年限为30年。这类车位最大特征,就是在规划设计之初即为产权车库(位),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业主购买这类车库是可以取得相应产权的,某种意义上说,只有这种车位是自己的而不是租来的。
公摊车位
业主购买商品房一般都会有公摊面积。公摊车位,就是在小区每一套房子分摊的公共区域来建的车位。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这部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类车位开发商是无权销售的。但如果按照规定经过相关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是可以出租,只是出租业主共有车位所得的收益要归全体业主共有,可冲抵专项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可收取部分比例的车位管理费。总之这类车位的特点就是没有产权,可以租,但绝不能买。
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也叫民防车位,是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建造的,给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车位。人防车位的产权是政府的。战争或自然灾害时,要被征用的。所以,对开发商来说,这种车位只能使用,不能销售。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人防车位拥有20年的使用权,可出租给业主使用获取收益,如国家需要时则无条件征用。
所以说,买车位一定要注意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车位租赁协议》还是《使用权转让协议》。买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签订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人防车位购买的是20年使用权,实际上也是一种长租的性质,没有产权,签订的是《使用权转让协议》;公摊车位可以进行出租,但出租收益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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