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病历单有保存意义吗(国际档案日您关心的病历档案知识在这里)
本报记者 常娟 通讯员 董一超,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几年前的病历单有保存意义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几年前的病历单有保存意义吗
本报记者 常娟 通讯员 董一超
“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6月9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东院区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以进一步增强公众档案意识、传播档案文化。
档案是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医院档案尤其是病历档案,是帮助医务人员认识疾病、诊治疾病和预防疾病的珍贵的医学文化遗产,在医学科研及医院决策中发挥“参谋”作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管理科前身为始建于1928年的医院病案室,2008年独立建科为病案管理科,目前是河南省病案质量控制中心挂靠科室,河南省医院协会病案管理分会主任委员科室,已逐渐进入全国病案第一方阵。
国际档案日活动现场,郑大一附院布置有档案知识宣传展台、宣传展板等,还为现场的群众组织了档案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参加活动的群众可在展台处领取试题,回答完毕即可领取精心准备的奖品。竞答题目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病历档案相关知识,内容涉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知识、档案安全、以及病案复印业务办理等方面内容。在活动现场,群众们踊跃参加,积极竞答。在竞答活动开展的同时,郑大一附院病案管理科工作人员现场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向群众发放病案复印宣传册,解答群众提出的病历档案相关问题。
比如,当患者治愈出院后,患者的病历档案包括那些内容呢?保存在哪里呢?患者可以查看自己的病历吗?如果需要复印住院病历,需要哪些手续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管理科主任刘新奎进行了现场解答。
一、病历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刘新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中规定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二、什么时间可以进行病历复印?
刘新奎:1、住院患者出院后,完整的病历将统一在病案管理科保管;
2、住院病历将在3-7个工作日内进行归档,病历归档后,患者方可复印病案。
三、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人员或机构有哪些?
刘新奎:1、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家属及代理人;
3、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三、复印病历档案申请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刘新奎: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
①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②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③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复印病历需要收费吗?
刘新奎: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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