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默默无闻却嫁给自己的老公(那个嫁入豪门的前女友后来怎么样了)

曾经默默无闻却嫁给自己的老公(那个嫁入豪门的前女友后来怎么样了)(1)

PS:嫁豪门或者选体贴的穷小子,各有各的道理,并无什么对错之分,当事人付得起代价就好。

1

媚想了三天三夜,终于决定嫁给何鸿锦。

我听到这个消息,呆在那里。

我找了她出来,问她:“消息是真的吗?”

她点点头,“是真的,这是我最后一次见你。”

我心如刀割,问她,“媚媚,为什么?为什么要嫁他为填房?他的孩子还比你大,他除了钱还能给你什么?你想清楚了?”

她侧着头,“我想清楚了。”清丽的面孔上没有什么表情。

“媚媚,我是有前途的,你跟着我不会吃苦,我已经升职了——”

“是,”她缓缓的代我说下去,“你升职了,从四千块月薪升到六千多,那笔薪水你要用来供养母亲与成家立室,还有一个嫁不出去但于你有恩的姐姐要同住,家栋,我不是对你没信心,只是人生那么短,一个女孩子的青春如此有限,我不想将时间用在等待方面。”

“你是嫌我穷。”

“是的,”她微笑带着无限的苦涩,“我穷怕了,自小住在狭窄的地方,密密麻麻地排着床,兄弟姐妹人轧人,要洗头也得排队,母亲给你一匙洗衣粉,洗下来的水是黑的,夏天到了,铺条席子就睡地上,地板是灰色的水泥,家栋,我穷够了。”

我说;“可是那些日子已经过去,现在我们两个人的薪水,合起来足够组织一个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买菜,带着倦容回家起油锅煮两菜一汤,生生世世等着老板的青睐驾临到我身上,我真的害怕清早按掉闹钟赶公交车的那种生活,家栋,我也不会快乐,我已经决定了。”

我失望极了,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来。

“家栋——”她动容了。

四年,我们走了四年,却敌不过金钱六个月来的攻势。

我将我的脸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钱,许多的钱,谁能抵抗这样的引诱?何况何某尊重她,要正式与她结婚。

像她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微打扮一下,穿上华服,坐在劳斯莱斯里,跟千金小姐有什么分别?还不是同样的矜贵?

回到家中,我彻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点起床找水喝,姐姐也没睡,她坐在客厅里。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着冷开水杯子,坐在她对面。杯子握久了,变得暖和。

姐姐问:“媚媚要嫁何鸿锦了?”

“你怎么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闻,谁不知道?”

我不说什么。秋老虎的季节,夜间还热得很,我的额角直冒汗。

“你也不要怨了。家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换了是我,我也不会放弃。”

我仍然不出声。

“你知道何家的财富,不只是一只钻戒,一间楼宇那么简单……而你,你拖着母亲与姐姐这两个包袱,你还能起飞不成——”

“别说了。”

姐姐苦笑,“我不会说话,本来是要开导你,现在变成讥笑你了。”

“我明白。”

“家栋,家里需要你。”

“我知道,家里一直需要我,”我疲倦地说:“供我念大学,等我毕业,待我升职,要我争气,家里实在需要我,生活的担子逼着我,这条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姐姐咳嗽一声,“做银行也算是金饭碗。”

我仰起头长叹一声,还叫我说什么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挤公路车到中环,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买了饭盒子回来,不禁将头搁在书桌的玻璃上,落下泪来。

是的,媚媚说得对,熬一辈子又如何?也还是小职员,升到做经理也是工薪阶级,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还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万又如何?出入有辆小车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会做何夫人,她当然要作出明智之举。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弃,姐姐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里已对我做出了最佳的栽培,当然希望我有所回报,现在就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母亲也暗示过,不希望我这么早娶媳妇,她怕与外人合不来,又怕我会听了妻子的话,搬出外住,剩下她与姐姐。但是母亲喜欢媚媚,因媚媚没有小家子气。我们当时却不知道,媚媚根本没有抱着与我长久之心,一切都不过是朋友关系,她自然乐得大方。

本来在公司里,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职员好,她有一股气质,懂得穿衣服,说话伶俐,专上学院的文凭,平时不大与人来往,却又很和蔼可亲。我努力追求她,也就为了这一点:她与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会中,何鸿锦看见她,据说完全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谣言立刻满天飞,连总经理都要看她的脸色。

媚媚却可以不动声色地做下去,做到上个月底,何某向她正式求婚为止。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强,上进,实在不像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

当然,她也曾向我表达过她的倦意,她说:“工作的压力不要紧,但是老板的脸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像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一生骡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们可以有机会一步登天。

记得我与媚媚说过,“都说何某追求你……”

我们同事都见过何某派来接送的那辆白色的劳斯莱斯。

但以我与她这样熟络的男女朋友,都没能在她脸上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我还以为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心思,但事情后来就急转直下。那天我买了一盆万年青去她家,她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却像开了花店似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原来何鸿锦已经来过了,她手指上戴着一颗桂圆核大的钻戒。

媚媚轻轻的告诉我:“我答应他了。以后我与我一家的后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涩的问:“然而你会爱他吗?”

“我很敬爱他,”媚媚肯定的说:“他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我将永远感激他。”

“你愿意接受不劳而获的金钱?”我失望。

“事情的关键就在‘不劳而获’这四个字,谁辛苦地劳作都可以获得温饱,但这又有什么快乐而言呢。我觉得能够嫁给何鸿锦,是我的荣幸。”

我只觉得她中毒已深,不可救药。

2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板发脾气,莫名其妙的把我臭骂一顿,临下班时又落大雨,我忘了带伞,在公路上像落汤鸡。

碰巧一辆豪华房车自我身边驶过,将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脚,我感慨媚媚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钱的确好。

这之后同事们不停地开我玩笑,话说得很粗俗。

——“何鸿锦再有钱,不过是穿咱们小郭的旧鞋。”

——“钱真好,小郭,赶快赚啊,再把美人儿赢回来。”

我很天真,受不了这样的讥讽,一怒之下辞了职。

姐姐大大的震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辩说:“你与母亲两人,就会逼我往上爬,处处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个人,我不是一副机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们失望,你叫雷公来劈死我吧。”

母亲说;“逆子,为了一个女人,和家里反目成仇。”

我只觉无限厌倦,“够了够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纲伦常来压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坟前去哭祖宗去吧。”

当夜我收拾细软搬到青年会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存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做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风度不是我们这些毛头小伙可以比拟。

媚媚嫁给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风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气也平和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仍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像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寡母的固执、横蛮、老套,使我无法忍受,她因为自觉吃了点苦,就得在子女身上找报偿,做她的媳妇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说不定什么时候她会开始以身作则,叫人家跟她的“美德”学习。

然后我得了她的遗传,还不是跟她一样的小器,偏偏有意无意之间与她作对,并不去找女朋友。

3

我以为我总已经忘记媚媚了。

一日朋友带我到舞厅,叫了小姐坐台子,一个女郎走近,吓我一跳,心当时剧跳起来,原来她就是长得像媚媚。

我非常为自己心酸,忘了她?不不不,还早着呢。

我马上推说头痛,要离开舞厅。

朋友诧异:“还不习惯这种场合?别勉强,你先走吧。”

我逃似的离开。

没想到第二天,我就见到了媚媚。

是她约我的。

我接到她电话,意外,但是很客气,自己也诧异于这种镇静,也许是因为她的声音不陌生,梦中已听过多次。

她没说为什么要见我,我准时赴约。她的长发挽了个髻,身上穿件米色的凯斯咪的毛衣,一条半裙。

越是这种不起眼,但料子缝工都一流的衣裳,价值越是惊人。她没有戴什么首饰,更显出高贵。

见了我,她立刻展开笑容,跟以前一样的亲热,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之间像是隔了一条河。至少我是尴尬的。

“没想到我会找你出来吧?”她说。

我礼貌地说:“老朋友见见面,也是应该的。”

“你就是这一点忠厚。”媚媚说。

我讪讪的笑,忠厚有什么用呢。

她说:“家栋,我约你出来,是希望你把我们以前的合照还给我。”她很开门见山。

我听了很受打击,“什么?你不相信我?你怕我会拿去给小报刊登?”还强笑着。

“我当然相信你,”她无奈的说:“但是我丈夫不相信。”

我呆视她精致美丽的面孔,轻轻吁一口气。

我低着头:“自然,我连底片一起还给你。”

“对不起,家栋,我亦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听到她这样说,我反而笑了,“人在江湖?不,不,你是人在豪门,身不由己。”

“家栋,你对人真好,一点都不计较。”她称赞我,“以前在一起工作,就发觉这是你最佳优点。”

“你过奖了。”我说。

过了一会儿,我们两人都静了下来。

我只得问:“生活还习惯吗?”

她笑,“大家庭里的内部斗争是很厉害的,反正还可以应付就是了。”

我点点头,以她的聪明伶俐,当然可以应付,我不用替她担心。

“何先生待你很好吧。”

“谢谢你,他对我很好。”媚媚愉快的说。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问到我最怕听到的问题。

“你有没有新的女朋友?”她问。

她如此用词, 我倒觉得悦耳,“新”女朋友,由此可知,她还承认她是我的“旧”女朋友。

我摇摇头。

她叹口气,我俩似乎再也找不到话题。

我问:“我如何将照片交还给你?”

“我明天差人来拿如何?”

说得也是,我俩还有什么必要见面?

我们很快结束了谈话,多情应笑我,还请了一个下午的假呢,剩余的时间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去。

何家的司机开着奔驰房车在门口等,天开始下毛毛雨,我缩缩肩膀。

媚媚抬起头来看到,我有点尴尬,实在不想在她面前露出寒酸相。

她却温和的问:“你母亲织的那件芝麻绒似的毛衣,还在吗?”

我点点头,又一阵喜悦,她一直不否认曾经与我交好过,单是这一点,很多女人便做不到,她并没有努力忘记自己的出身,我佩服她。

司机替她拉开了车门,她说声再见,踏上车子。

临走前还向我摆摆手。

回家我把媚媚的照片全找了出来,一张也不剩,连底片在内,一起放进一只纸袋。

母亲很兴奋,“是个好女孩子,嫁入豪门,一点架子也没有,伯母前伯母后地称呼我,跟以前一模一样……”小市民很容易满足,因为何鸿锦夫人叫她“伯母”,所以母亲高兴了。

姐姐说:“如果你福气好,她还叫你妈呢。”

我说:“过去的事,提它干嘛。”

姐姐说:“我倒有个好消息,不妨提一提。”

“好消息?快说,咱们家八百多年没有新闻,不用说是好消息了。”

母亲抢着说:“你姐姐要结婚了。”

我惊喜说:“真的,太好了。”

“好什么?”姐姐笑骂:“看你乐成那样,平日我也不用你供给柴米呀。”

“未来的姐夫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说来听听。”

“年纪相当大,而且没有钱。”母亲先说了。

我笑,“算了,这个女儿只要能够嫁得出去,也就不能挑女婿了。”

“婚后会请妈妈跟我们住,家栋,你一下了去掉两个包袱,可乐了?”

我说:“我几时把你们当过包袱?刚想买层房子供养你们两位老太太。”

“家栋,你心情好得很呵,” 姐姐说:“很会说笑啊。”

是的,知道姐姐有归宿,真是个好消息。

4

他们的婚礼很简单实际,姐夫是个殷实的小商人,婚后如言接了母亲过去,大家有个照顾,母亲又可以帮着他们看孩子,大家不愁寂寞。

结果我买的房子,成了王老五之居。

因心中了无牵挂,做起事来特别卖力,回了家就淋浴看报上床,生活除了寂寞一点,别无遗憾。

就在这个时候,报上刊载消息:富商何鸿锦在外国心脏病发身亡。

我马上想到媚媚,她不是成了寡妇吗?

她以后的日子……我发觉自己仍然那么关心她。

但我没有多事,只是写了一张慰问卡寄去。

不久报上登出了讣文,共有两段,一段是以她的名义发的,另一段由何某的长子署名,大家族内的纷争,我们小市民也不会清楚。

后来都说,何某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财产落在她手中,余者由子女共分,有人不服,但遗嘱立得清清楚楚,反对并不生效。分了家产之后,她与何家的人就没来往了,听说独自住在一间大屋子里,生活日趋神秘。

媚媚就是这样,成为了一个年轻的寡妇。

她要的是钱与权势,让她摆脱少女时期的穷困,她得到了。凡事都要付出代价,如果何某到八十岁才寿终正寝,那么媚媚付出的代价更大。

她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她的城府很深,从小事可以见大事,从头到尾她没有得罪过我,我始终还是她的朋友——一般女人做得到吗?

她在社交场所中仍然活跃,追求她的人很多,男人们并不介意她的身份,并且有着太多的传言与绯闻。

他们见到的只是她的财产和她华美的形象。这便是一个如此伧俗肤浅的社会。

在这个当儿,我的心情死灰复燃,开始与一位漂亮的小姐约会,她是我同学的妹妹,师范毕业,在一间中学教书,吸引我的,是她一双慧黠的眼睛。

每当我发谬论的时候,她都温和地微笑,耐心地聆听。我喜欢她的眼神,它们在告诉我:“老小子,你尽情的说吧,我有一双好耳朵。”

她幽默而容忍,像一个年轻动人的母亲。

工作有点基础,心情也大好,我忽然轻松起来,从一个小老头变得富幽默感,也很懂得表达自己,与女友的关系如鱼得水。

我最爱谈的是幸福。

我会说:“……原来幸福是没有标准的。以前小时候,我们老以为,一家数口够温饱有亲情无疾病便是幸福,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有些人觉得居有大屋,出有奔驰才是幸福,有没有亲人倒是其次,说真的也怪不得人人变得那么势利,有钱不必吃苦啊。”

女友抿着嘴笑。

我自嘲地耸耸肩,知道自己说话像酸葡萄——总算承认钱的好处了,但还采取敌对的态度。

过没多久,我俩就订婚了。

我觉得我自己找到了幸福,要什么有什么谓之幸福,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要的是一个平凡的女人,一个平凡的家,两个平凡的孩子(一个叫平,另一个叫凡),如此而已,既然如愿以偿,当然幸福。

带着未婚妻子去参观珠宝展览,我笑问她:“我们也要买一枚钻石戒指吧?”

她得体地说:“不必了,我情愿换台洗衣机,多装台冷气。”

我庆幸娶得贤妻。

她说:“依我看,这里陈设的珠宝,都不如那位年轻贵妇所佩戴的。”

我的眼光按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在剪彩的贵妇:一袭设计精致的黑衣,衬着一套珍珠首饰,珠子都有眼珠子那么大,发出圆滑的光辉,映在她的脸颊边,显得光彩怡人。

美人如玉,相得益彰,我看得呆了——这不是媚媚是谁?

她风度更好了,人更漂亮了。我相信她是快乐的,她终于可以高高在上,接受人们眼光的膜拜。

她并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希望她看见我,赶紧往人群里缩。

未婚妻问我:“她就是何媚媚?”

我点点头。

“人比照片还漂亮。”

“是的。”我说。

“听说她以前只是个银行小职员。”未婚妻说:“大概是谣言,照我看,这样的风度,没十年八年也培养不出来。”

我仍然微笑。

未婚妻低声说下去,“据说追求她的人很多,都是富商爵爷之类,不知她花落谁家。”

我挽起未婚妻的手臂说:“走吧。”

如果我说,三年前她差点儿花落郭家,不会有人相信吧,何必再提呢,过去已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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