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

1905年5月10日上午,北京菜市口人头攒动,一个横行京津地区的恶棍,将要在这一天接受凌迟。当时剐刑(凌迟处死)已经久不使用,而且《大清律》上也无凌迟行刑的具体条款,所以执行者草草地了结了这条恶棍。

据说行刑时,北京久旱无雨,但这个恶棍死后,北京城突然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围观百姓都纷纷高呼:老天爷开眼收了这个恶魔。

而这个恶棍,也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罪犯。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1)

凌迟是中国封建史上最惨无人道的一种酷刑,它起源于春秋早期。当时各诸侯国为提高公信力,发明创造了多种酷刑,凌迟就是其中一种。

春秋时期吴国名将伍子胥得罪夫差,被处以残酷的“磔”刑。这种刑罚是先将犯人头颅砍下,后将其四肢砍断,公之于众,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有史书记载,伍子胥是自杀而亡)

后来到了商鞅变法时期。出现了把犯人剁为肉酱的“菹醢”。

又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南北朝后期的东魏,残酷嗜血的高氏家族动辄就把与自己作对的人“轻刀脔割”处死。

因为这种刑罚太过残忍,有违天理,所以得不到国家法典的支持。

凌迟作为法定死刑的最早文字记录是出现在五代十国时期的辽国。《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凌迟来自于汉语对契丹语“腐割”的音译,它的意思取自《荀子·宥坐》中的“陵迟”。就是让行刑过程如同逐渐升高的山坡,让犯人缓慢地、极其痛苦地死去。

宋仁宗赵祯执政时,西南巴蜀一带经常有当地乡民打劫过路客商,并残忍地将其杀害,抛尸荒野。

《宋史·刑法志》:“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咽喉),当时之权法也。”

宋仁宗怒不可遏,捉住凶手后将他们全部凌迟处死。(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2)

宋神宗时期,各地政府开始滥用凌迟。大诗人陆游就曾经在《渭南文集》中明确记述:“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感伤至和,亏损仁政。”

到了明代,朱家皇帝认为凌迟太过残忍,不近乎人情,规定只有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才能使用凌迟。

明朝末年,一代名将袁崇焕于公元1630年被崇祯皇帝下令凌迟处死。行刑者用渔网罩住袁崇焕的身体,在其身上剐了3543刀。

公元1639年,郑鄤得罪内阁首辅温体仁,以贪污罪名被凌迟处死,他同样被割了3500多刀。

值得一提的是,宋朝与明朝的凌迟执行标准不一样。宋时的“寸磔”八刀(脸部、四肢、生殖器、胸腹、砍头)到120刀;明朝时,演化成了后世被称为“千刀万剐”的数千刀之刑。

清代皇帝大兴“文字狱”,再加上太平天国、白莲教等民间叛乱不绝,使得凌迟刑罚屡见不鲜。

据说,翼王石达开被捕后就遭凌迟处死。他的部下忍受不了凌迟的残酷,惨叫声络绎不绝。石达开尽管血流全身,却对部下们说:“就不能忍一忍吗?你们要想想如果我们能抓到他们(清廷官员),不也是这样吗?”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3)

同治二年4月27日(公元1863年6月13日),英国人创办的《华北先驱周报》详细刊登了清军是如何临时处死太平军俘虏的。

由于这段文字记载太过血腥,就不全文摘抄,大致意思是:这些太平军俘虏有老有少,身体遭受活剐后,脑子居然还很清醒。

若是有些良心的刽子手,则会减少他们的痛苦,尽量提前结束俘虏的性命。可大部分刽子手却是铁石心肠,百般欺辱这些太平军俘虏。有的罪犯甚至能活三天,遭受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后才离开人世。

公元1866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Thomas Francis Wade向大清国总理衙门递交了一封《促请清廷废除凌迟酷刑》的帖子。

清廷不敢得罪洋人,就与Thomas Francis Wade达成协议:今后只对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处以凌迟。

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晚清政府批准了沈家本拟定的《删除律例内重法折》,决定永久废除凌迟、枭首等酷刑。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4)

那中国封建历史上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罪犯,又是谁呢?他到底犯下了什么滔天罪行?

此人名叫康小八,原姓吴,名天心,因为头发稀少,有人称呼他为“吴秃子”。死的时候大约40岁左右,出生于天津,因为早年过继给北京东皇庄的康家,后改姓康。

据民间野史记载,康小八武艺高强,脚底板长有黑毛,能飞檐走壁,行动极其敏捷,且善使双枪,枪法精准。

但和尚云祥一同擒获康小八的马玉堂大师曾经说过,康小八并没有戏剧里说的武功高强,其最大的倚仗就是一把日本造的左轮手枪。

康小八天不怕地不怕,在清朝末年犯下了不少大案。他抢劫过外国商人,绑架过北京、天津当地的土财宝主,甚至还经常奸污良家妇女。

总之,康小八在北京、天津两地到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光绪皇帝下旨让五城练勇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捉拿归案。(五城就是五城察院,负责东西南北中五城的治安、诉讼、抓贼等事情,类似于现在的公安和法院)

康小八预感到情况不对,他琢磨着准备干一票大的,然后再逃出北京城。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5)

但上天有好生之德,好色的康小八与老相好缠绵时放松了警惕,被五城练勇捉拿。

当时康小八被抓的消息登上了各大报社头条,慈禧也从下人的嘴里听说了康小八的故事,于是想亲自见一见。洋人一直说清政府是野蛮政府,居然还有凌迟这种酷刑。所以慈禧本来想在康小八身上做文章,彰显文明之邦。

慈禧和颜悦色地问道:“康小八,你可知罪?”

康小八如果认罪,可能慈禧就不会对他凌迟了。但岂料康小八也是个狠人,直接大骂慈禧是老妖婆。旁边站着那么多的大臣,康小八这样骂自己,慈禧岂能忍?于是下旨,将其凌迟。

后来在北京菜市口被处以凌迟,在行刑过程中,他一声没吭,旁边一个监刑官觉得他硬气,让人用钢针捅了他心脏,迅速结果了他,而他也成为了清朝最后一位受到凌迟处死的刑犯。

关于康小八还有一桩趣事,真实性不高,大家姑妄听之。

康小八被处决后,头颅被提到行刑官面前。这时,已经死去的康小八眼睛突然翻转过来,颈部的鲜血喷涌而出,吓坏了监斩官。不久,这位监斩官突然发了癫痫病,官也不做了,就回老家休养。

监斩官回到老家后,常常看到康小八头颅狰狞的样子,最后吞鸦片自杀。

清朝最后一个凌迟刽子手(清朝最后一个被凌迟的罪犯)(6)

凌迟、砍头、绞刑,不一而足,都是为了彰显法纪,国威对犯罪之人的惩戒手段,进一步显示法纪纲常的严肃性,以巩固统治。

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用以剥皮实草,做以人形,佈以县衙大堂,闹市街巷,用以警示世人,比凌迟还要残酷血腥百倍。

现时,死刑仍见于各国的刑法中,但只是对极恶的杀人、放火、投毒分子才处以死刑,“苛政严刑”早已离我们远去。毕竟,从刑法的严峻也可见一个民族对待人性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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