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

很早的时候,可能还很少网民知道“水军”的意思。然而这几年有许多典型案例,使得“网络水军”这一群体浮出水面,网警蜀黍们不断加强打击,以共创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口号,“网络水军”们有所收敛,但仍然有层出不穷的现象。

有意思的是今天发生的一个插曲,深网君打开公号后台,发现了这条留言。

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1)

(深网君想说:水军们打广告也要精准啊,你这不是白费功夫嘛)

水军一般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正常的广告行为,还有一种就是恶意引导舆论风向,歪曲事实的做法。

水军们的幕后有一群人,会买“热搜”,买“粉丝”,买发帖煽动舆论,为自己牟利。可能有人会认为水军们没有影响到自己的生活,但是细数一些“网络水军”在过往一些案例中呼风唤雨的舆论操纵能力相信会令人记忆犹新。

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2)

典型案例:霸王事件

2010年7月14日,香港某娱乐八卦媒体刊登了一篇题为《霸王致癌》的文章。

文章爆料超级明星成龙、王菲代言的霸王品牌旗下洗发水产品含有致癌物质二噁烷。当天,国内各大网站纷纷转载此篇报道,引起轩然大波。

后来,虽然经权威部门证实报道不实,霸王的商誉却已受到严重损伤。

典型案例:艾滋女”事件

2009年10月12日,一名自称“闫德利”的写手在博客上发文,自述15岁时被继父强奸,后到北京上班,经人介绍去歌厅“坐台”。

13日,此人在博客中发布一份共有279个电话号码的“性接触者通讯录”,并称自己于2009年9月初被检查出感染艾滋病。

该文称,被曝光的电话号码大都分布在北京、保定、石家庄,还有广东等南方省份的“接触者”与艾滋女事件当事人闫德利的照片。随之一起公布的还有400余张照片,其中不乏“艳照”。

此事经网络舆论的传播、放大,尤其是少数人和网站的故意发帖炒作,一时间引发舆论关注热潮。后经证实完全是子虚乌有。

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3)

可能还是有很多网民会问深网君,网络水军到底是啥?

网络水军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指:水军是一群在网络中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的、被雇佣的网络写手。他们通常活跃在电子商务网站、论坛、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中。

网络水军并非正式的学术概念,通常认为网络水军是指由公关公司、网站等机构操控,以获取利益为目的,通过发帖、删帖等方式为他人造势、来获取报酬的网络人员 。

他们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或消费者,通过发布、回复和传播博文等对正常用户产生影响。

如果上面两个案例你的印象不深,那么还有一起事件——早在数年前的“3q”大战中网络水军便已经显现出威力。水军们发帖,带动网民的情绪,控制舆论,给社会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用一句话来形容他们——只要给钱,什么都能发,什么都能删。

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4)

近年来他们的身影越发明显。“网络水军”现象愈演愈烈。以至于有的人专门成立公司——从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当公信力失去信任时,“官方说法”或者“官方消息”的传播效果也就丧失了。这就给各种肆意歪曲事实的说法甚至各种恶意猜想以大行其道的可乘之机。

运作模式及特点

网络水军披着网络营销推广的外衣开展恶意造谣、炒作、删帖等违法违规业务,对网络社会正常秩序的造成不良影响,它们的经营模式具有跨地域合作、运作成本低、发帖效率高、隐蔽性强的特点,并已形成完整灰黑产业链。

一、跨地域合作性

除了常见的 “写手”、“大V”等网络水军,不少网络营销推广公司也涉及网络造谣、炒作、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它们彼此之间基于经济利益广泛开展业务合作,通过加入大量网络通讯群进行派单、接单,同一宗炒作事件可能由多地水军、多个炒作环节分包协作完成,行动迅速,协作高效。

二、运作成本低

网络水军有写手、推手、中介、转包、键盘手等角色,就最底层发帖的键盘手报酬而言,发帖费用价格低至0.2元一条,支付2000元即可雇佣其发帖上万条,被炒作起来的贴文还会被搜索引擎自动收录,影响网络秩序。

三、发帖效率高

网络水军从发帖到删帖,不只通过网站论坛,还在新闻客户端注册多个自媒体账号进行运作,从人工操作到运用插件批量操作,乃至专门提供批量发布信息工具营利以加大信息传播率。

四、隐蔽性强

为规避打击,“网络水军”团伙将不少违规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手机上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经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

水军分工明确

调查发现,自媒体“网络水军”人员组织化倾向明显。

一是核心人员,主要由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构成。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

二是上游人员,主要由“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构成。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他们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自身诉求。

三是下游人员,主要由“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构成。其中包括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接受“任务”,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形式一般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

专职:私人工作室,做专职的水军,有团队管理。

兼职:一般以学生、社会底层人员兼职比较多。属于多劳多得式。

盈利模式

据了解,自媒体“网络水军”的盈利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有偿删帖

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按照上游人员的需求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

二、有偿发帖

借助开办的信息发布平台,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

三、非法广告宣传

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

四、恶意植入木马病毒,招揽业务。

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从而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面对日趋复杂的网络舆论环境,今年以来,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成功侦破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关闭涉案网站31家,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

截至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批重点案件已被移送起诉,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网的疯子(幽暗的网络深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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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网络水军”常常充当“捧人推手”和“网络打手”,将时下的新闻热点和网民情绪结合起来通过“借势”和“造势”达到营销目的。

他们带有强烈的“网络黑社会”性质,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非法删帖等违法活动。

深网君想说:危害互联网生态,侵蚀网络正能量,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法律明确是违法的行为,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提出需求的客户,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利用互联网造谣、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对此将依法查处,发现类似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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