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北京介绍(首都北京历史概况)
北京是一座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古都,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大致算起来有二十多个别称。
燕都,据史书记载,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灭商以后,在燕封召公。燕都因古时为燕国都城而得名。战国七雄中有燕国,据说是因临近燕山而得国名,其国都称为“燕都”。
幽州,远古时代的九州之一。幽州之名,最早见于《尚书·舜典》:“燕曰幽州。”两汉、魏、晋、唐代都曾设置过幽州,所治均在今天的北京一带。
京城,京城泛指国都,北京成为国都后,也多将其称为京城。
南京,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将原来的幽州升为幽都府,建号南京,又称燕京,作为辽的陪都。当时辽的首都在上京。
大都,元代以金的离宫今北海公园为中心重建新城,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年)改称大都,俗称元大都。
北平,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掉元朝后,为了记载平定北方的功绩,将元大都改称北平。
北京,明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朱棣永乐皇帝取得皇位后,将他做燕王时的封地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建北京城,并准备迁都城于此,这是正式命名为北京的开始,至今已有600余年的历史。
万里长城
两汉
汉高祖五年,被划入燕国辖地。元凤元年复为广阳郡蓟县,属幽州。本始元年因有帝亲分封于此,故更为广阳国首府。
东汉光武改制时,置幽州刺史部于蓟县。永元八年复为广阳郡驻所。[6]
晋朝
西晋时,朝廷改广阳郡为燕国,而幽州迁至范阳。十六国后赵时,幽州驻所迁回蓟县,燕国改设为燕郡。历经前燕、前秦、后燕和北魏而不变。
隋唐
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除燕郡。大业三年(607年),隋朝改幽州为涿郡。
唐初武德年间,涿郡复称为幽州。贞观元年(627年),幽州划归河北道。后成为范阳节度使的驻地。安史之乱期间,安禄山在北京称帝,建国号为“大燕”。唐朝平乱后,复置幽州,归卢龙节度使节制。
五代
五代初期,军阀刘仁恭在此建立地方政权,称燕王,后被后唐消灭。
宋朝
北宋初年宋太宗在高梁河(今北京海淀区)与辽战斗,北宋大败,对燕云十六州从此望眼欲穿;辽于会同元年(938年)起在北京地区建立了陪都,号南京幽都府,开泰元年改号析津府。[6]
金元
金朝贞元元年(1153年),金朝皇帝海陵王完颜亮正式建都于北京,称为中都,在今北京市西南。
大蒙古国成吉思汗麾下大将木华黎于嘉定八年(1215年)攻下北京,遂设置燕京路大兴府。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改称中都路大兴府。至元九年(1272年),中都大兴府正式改名为大都路(突厥语:Khanbalik,意为“汗城”,音译为汗八里、甘巴力克),也就是元大都。元大都成为全中国的交通中心,北到岭北行省,东到奴儿干都司(治所黑龙江下游),西到西藏地方,南到海南,都在此交流。从这一时期起,北京成为中国的首都。
明清
由皇家普鲁士军火协会制图部门绘制的详细北京地图
明朝初年,以应天府(今南京)为京师,大都路于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改称为北平府,同年十月应军事需要划归山东行省。洪武九年(1376年),改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驻地。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1403年)改北平为北京,是为“行在”(天子行銮驻跸的所在,就称“行在”)且常驻于此,如今的北京也从此得名。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明朝中央政府正式迁都北京,以顺天府北京为京师,应天府则作为留都称南京。明仁宗、英宗的部分时期,北京还曾一度降为行在,京师复为南京应天府。
明清时设置顺天府管辖首都地区,地位与今日的北京市类似,但管辖面积不同。
清兵入关后即进驻北京,也称北京为京师顺天府,属直隶省。[6]
清咸丰十年(1860年),英法联军打进北京并签订《北京条约》。
北京(8)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再次打进北京,大量文物被侵略军和坏民劫掠。[6]1901年在京与十一个国家签署了《辛丑条约》。
中华民国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定都南京,同年3月迁都北京,直至民国十七年(1928年)中国国民党北伐军攻占北京,张作霖败回东北,北洋政府下台。
民国伊始,北京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范围规格与顺天府大致相同,直辖于中央政府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京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现代的文化教育机构,如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
民国十七年(1928年)六月,北伐战争后,首都迁回南京,撤销原京兆地方,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后改为北平市,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
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北平降格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12月复升为院辖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被日本占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此成立,且将北平改名为北京。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21日,入侵北京的日本军队宣布投降,第十一战区孙连仲部接收北京,并重新更名为北平。北平市所辖范围较之前顺天府、京兆地方及今日北京市为小,大致包括今西城区、东城区全境,朝阳区大部、海淀区南半部、石景山区南部和丰台区北半部。
1949年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
1949年1月31日,傅作义与中国共产党达成和平协议,率领25万国民党军队投向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北平市,北京和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北平更名为北京。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6]
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
1956年~1958年间,将河北省昌平、良乡、房山、大兴、通县、顺义、平谷、密云、怀柔、延庆等县划归北京市,形成今北京市行政区域。[6]
1956年3月9日,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1958年3月,河北省通县专区所属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等5县及通州市划入北京市。其后撤销西单、西四两区,合并设立西城区;撤销东单、东四二区,合并设立东城区;撤销前门区,并入崇文、宣武二区;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撤销石景山区,分别划归丰台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撤销良乡、房山二区,合并设立周口店区;撤销大兴县,改为大兴区;撤销南苑区,划归朝阳区、丰台区和大兴区;撤销顺义县,改为顺义区。
1958年10月,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入北京市。
1960年1月7日,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至1960年底,北京市下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
北京“撤县设区”历程图
1967年8月7日,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
1980年10月20日,设立燕山区。
1986年11月11日,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7]
1997年4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准,同意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
1998年3月3日,经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准撤销顺义县,设立北京市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
1999年9月16日,北京市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
2001年3月2日,北京市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
2002年2月7日,北京市撤销怀柔、平谷两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平谷区。
2010年7月1日,北京市撤销原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原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8]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撤销密云、延庆两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延庆区。至此,北京告别县治时代。
北京故宫
建都朝代
朝代 位置
蓟 北京广安门外
燕 房山区琉璃河镇
北京广安门外
燕(安禄山) 北京广安门外
燕(刘仁恭) 北京广安门外
辽 北京广安门外
金 北京广安门外
元 北京
明 北京
清 北京
中华帝国 北京
中华民国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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