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

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1)

“试好,车开走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山东潍坊,男子花24万余元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刚开没几天便发现车辆不仅是事故车,还被改过里程。男子随后与卖家协商退款,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卖家退一赔三。近日,该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卖家退还男子购车款24万余元,并支付男子3倍赔偿约73万余元。事情大致是这样的,2020年年底,男子姜某准备买辆车回家过年,碰巧见朋友圈有人发售卖宝马二手车的信息,于是便问了问,卖家告诉其这辆宝马车无事故、无火烧、无水泡、行驶里程才10万公里,且保证实表,价格才20多万元,绝对物超所值。姜某瞬间心动,最终与卖家协商确定以246,000元进行交易。不久后双方按照约定签合同、交钱、交车。姜某买了车的消息很快也在其朋友圈传开,可是令姜某没有想到的是,他听到最多的并不是祝福,而是“二手车里面道道很深,很容易买到事故车”这样的提醒。不太懂车的姜某瞬间心虚,于是找了一家检测公司进行鉴定,哪知鉴定结果显示,车辆不仅是事故车,还被改了里程。这不是骗人么?怒不可遏的姜某随后找卖家理论,卖家拿出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指着协议说,你看,这里约定了“因此车是二手车、旧车,乙方必须将车看好。试好,车开走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一切经济损失自负。此车公里数仅作参考,如与实际不符,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姜某见卖家如此姿态,一怒之下将卖家告上法庭。为了能够打赢这场官司,姜某又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涉案车辆是否调过表进行鉴定,法院委托鉴定单位鉴定的结果也显示涉案车辆车仪表保修标贴有破损,仪表盖卡扣、组装螺丝均有拆卸痕迹;拆卸防盗电脑主板,其表面有三处明显二次焊,后又经过合理里程分析,综合认定涉案车辆调过表。实际公里数应不小于12万公里。对于这样的鉴定结果,卖家自然不会认可,其提出:第一、涉案车辆是为宝马525豪华版,原车不带液晶仪表,如升级液晶仪表需要匹配数据,需要拆卸仪表。匹配数据就要动焊点,还有匹配钥匙也需要动焊点。二、在鉴定报告中提到制动器正常更换周期为四至六万公里,但是卖家认为原车主可能爱惜此车,也有可能不注重这一点,所以有可能是在一到两万公里更换,也有可能是六到八万公里更换等等,并不是每个人都按照常理来保养车辆,所有不能按照常理来推算。三、对于合理行驶里程分析第一条,该车保养记录为17次,最后一次在2019年2月20日是95698公里,可能后期车主不开,甚至抵押不开,所以公里数在10万公里,不是一手车不同车主不同用法,不能都按照常理来推算。卖家随后还提出要对车辆重新鉴定,可新的鉴定意见书仍显示涉案车辆改过里程,卖家仍不认可鉴定意见。而法院为了查明事实,要求卖家提供涉案车辆其与前手的买卖合同,来证明调表行为是否发生在其控制车辆期间,但是卖家却拒绝提供。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车辆鉴定为调过表(里程表),卖家未按审法院要求提供涉案车辆其与前手的买卖合同来证明其购买时的里程数予以抗辩,因此法院认定调表行为发生在卖家控制车辆期间,而卖家作为专营二手车的经销商,应对其出售的车辆表显里程数与车辆实际状况的真实性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卖成交后,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的标的物应是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同时,卖家系专业从事二手车业务,具有专业优势的汽车经营商,其对于车辆行驶里程负有较之普通消费者更高要求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对其自身的主观意思存在举证优势,故卖家应对其不存在欺诈的故意承担举证责任,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最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支持了姜某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诉求。一审判决后,卖家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依法有效,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此车公里数仅作参考,如与实际不符,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认为自己没有经营二手车的经营资格,不属于经营者!但是法院查明卖家以长期在朋友圈发二手车售卖信息,虽然没有二手车经营资质,但是却以出售二手车为业,同时其与姜某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协议也显示为经营者,依法认定其为经营者,同时认为双方之间的合同因卖家欺诈行为而无效,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山东# #头号周刊# ------关注@安律说法

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男子买到事故二手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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