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区禁行路段(这几条交通信息一定要看)
增加监控、限行……@上饶司机,这几条交通信息一定要看!
6月1起,广丰区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实行时段性限行
为进一步规范广丰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净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广丰区中心城区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在城区道路采取时段性限制通行的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车辆限行种类
三轮载货车(人力、电动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车身总长度在5米以内且高度在2.8米以下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限行措施
自2020年6月1日起,在城区“永丰大道-裕丰大道-东街东路-环城路-河滨北路”环线(含道路,除裕丰大道)区域内,实行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时段性限行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每周一至周五7:30--9:00,17:00--19:30禁止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通行;
每周一至周五7:30--9:00,17:00--18:00禁止邮件快递三轮车通行;
周六、周日均不限行!
▲红线道路及框选区域限行时间段内三轮载货车、轻型货车禁止驶入
处罚措施
限行车辆如违反限行时间及区域的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加强三轮车、轻型货车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
1. 2020年6月1日前,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启动三轮载货车的牌证管理工作。2020年6月1日起所有上路行驶的三轮载货车须更换为符合上牌条件的车辆并按要求办理登记上牌,三轮载货车驾驶人员应取得正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同时继续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限行措施通行。对三轮载货车无牌、无证、不按限制通行规定通行、违法停放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2. 对邮件快递三轮车以“总量控制、存量管理、逐步减量”为原则,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2020年9月1日起,参照其它三轮载货车的管理措施同步实施。
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适时对上述车辆的管理措施做出调整和优化。
广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玉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
依法变更测速设备限速值的公告
公告
根据《江西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资料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工作要求的通知》、《全省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等公路主管部门公路设计时速规定,县内3处路段的交警执法限速值由70KM/H变更为6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大队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6月15日开始,启用以下固定点测速设备,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S201省道(紫湖-岭底)限速60KM/H 地点:S201省道57KM 400M玉山县横街大桥路段。
S203省道(郑坊-五府山)限速60KM/H 地点:S203省道2KM 30M玉山县临湖镇杨宅村路段。
S306省道(仙岩-莲湖)限速60KM/H 地点:S306省道13KM玉山县六都乡太堡殿路段。
玉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29日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施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助推养成安全文明出行习惯。我大队在万盛大道与建德大街、六0路与正大街交叉路口增设电子警察设施,自2020年6月1日起启用,将对汽车驾乘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敬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我县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万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27日
来源:大美上饶、广丰公安交警、玉山交警、万年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