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销售欺诈案例(郑州之星汽车贸易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
2015年04月10日我出资1212000元,在郑州之星汽车贸易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万通广场店)处购买一辆梅赛德斯-奔驰2996CC小轿车1辆,型号S400L,产地:德国。车号豫AHF006,在郑州之星销售人员的所谓优惠和诱惑下,对车辆的前后保险杆、前脸及四周包围等部分又作改装,支出106800元,但是,始终没有见到更换的旧件。更换车辆4个轮胎和轮毂,支出61200元,共支出168000元,被投诉人保证配件全是德国进口配件,但未出示进口报关单据、原产地证明等手续。
【使用现状及问题】该车辆由开始使用后不到一个月,问题不断,车辆改装包围系统出现裂缝,掉漆,我多次修补。最大的问题是是更换的4套轮毂轮胎不断的漏气,影响正常的使用和存在安全隐患,经多次修理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我去外地办事的高速上又出现漏气,情况十分危险,危机生命安全,在河北邢台由被拉回来,经打开检修,轮毂有裂缝,有凹凸的不平整点,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特别是经懂行修理人员查看,更换的4套轮胎和轮毂不是进口的原厂配件,是质量低劣的无说明书、无合格证、无进口报关证和奔驰出厂的质量保证书,是典型的三无产品,被投诉人以次充好,以高额的价格出卖给投诉人,是欺诈消费者的欺诈行为。在多次修理无果的情况下,郑州之星公司又将原车配置的4套轮胎和轮毂换下,但对于给投诉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购买配件的货款一直未退,打奔驰公司北京总部电话,推到郑州公司,郑州公司一直推诿。
就在前几天,重新换上的轮胎,其中一个又出现了轮胎裂口,且逐渐变大,现在彻底不敢再使用车辆。我又找到郑州之星要求解决问题,可是态度依旧消极推诿。上百万的车辆出现如此问题,商家是如此态度,怎么不让人心寒!!截止到目前,仍然没有解决方案。
我前后一共经过了长达150天几十次之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反映、交涉、投诉等等,还是未能得到解决。其顽固性体现了没有法律意识,并无诚信,完全不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直在以拖延、推脱等的方式仍然进行着多方面的违法欺诈和侵权。已给消费者一种极不平等的霸王行为和受到贼船式欺骗的感受,且造成车辆损失和贬值极大。
编辑提醒:新车、二手车消费市场乱象多,消费者要依法维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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