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中山区人才公寓开始受理入住申请)
好消息来了!8月19日起,中山区人才公寓开始受理入住申请!//中山区人才公寓条件如何?//
中山区人才公寓位于中山区不朽巷桃源里3号、4号,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房间560套。
快来看看公寓里面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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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的智能系统
01
户型共设两种户型,重点解决企业、科研单位创新创业型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大户型:58m2/套
▼▼▼小户型:38m2/套
02
租金
入住费用为大户型公寓1800元/月,小户型公寓1200元/月,由物业代收。
水、电、燃气、暖气、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按中山区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03
租住条件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中山区人才公寓期限不超过3年。拟超期租房的,入住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审核机构递交申请,报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持《中山区人才公寓延期入住通知单》到人才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那么,中山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在中山区注册并纳税企业、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1.被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一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技师二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初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三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证明;
3. 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上级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地点
中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杏林街62号)四楼人才服务中心
信源:大连发布(dl-fabu)
资料:大连市中山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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