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第四个运营商(第四大运营商正在申请新LOGO)
在今年3月的时候,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地方省网公司召开会议的时候,桌席上就出现了这个标志,它代表了什么?
其实,这个的具体含义尚未可知,但已知的是,这个新的标志是广电的新LOGO。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的信息来看,广电在4月1日申请了共13项的商标信息,涉及一项图形及一项文字LOGO图形,新商标信息的国际分类涉及:金融物管(两项)、科学仪器(两项)、教育娱乐(两项)、通讯服务(两项)、网站服务(两项)、广告销售(两项)。
申请的文字版商标信息中,依然为“中国广电”(中文)、“CBN”(英文缩写),而申请人是“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至于未来的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使用商标暂且未明确。
但是我们可以从下图看到,广电在4月1日前申请的商标,目前是处于“已失效”的状态。
三网融合专家表示,目前,全国有线网的对外品牌和形象多是各自为主,包括公司名称、LOGO、业务范围等都各不相同。在目前的产业发展格局背景下,这与其第四大运营商的身份完全不符。
今年以来,工商注册层面更名的广电网络企业高达9家,地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更名的进度明显加快了且全国有线一网整合工作正在向深度推进。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个新的商标还有助于中国广电开展5G业务,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晓涛公开表示,中国广电正在积极落实国家共建共享5G网络坚决部署,预计在今年年底,将和中国移动携手完成40万座700MHz频段5G基站建设工作。
新商标可以推进业务的发展,这个大家现在都懂了,现在小金问大家一个问题,当别人的商标失效后,还能不能接着使用这个商标呢?
答案是可以的,过期商标的问题其实很常见,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十年时间足够发生很多事情。有些商标权利人由于对商标管理不善,商标过期了没顾得上进行商标续展。理论上,商标在过期之后六个月内,属于宽展期,在此期间可以进行商标续展,但有些商标持有人在商标到期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对该商标进行续展,这个时候,该商标就可能会被人抢注。
当然,这里也隐藏了一个小小的问题,既然可以抢注,那么他人商标在过期失效后,需要多久才能注册成功呢?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话是这么说,但并不意味着商标在过期无效一年后申请就万事大吉了,还是会遭遇别人抢注你的商标这类情况。
在这里小金要给大伙提个建议,建议商标持有人对商标进行良好的管理,并且在商标即将到期的时候,尽快办理商标续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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