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车间生产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物料(原料鱼、辅料、包材等)采购管理

1.品控部要制定物料质量标准。品控部严格对原料鱼、辅料、包材等进行验收,如果采购的物料质量不合格,品控部必须要求拒收(但总经理同意的除外)。生产部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物料不合格,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处理,如果生产部不报告只管生产,造成损失由生产部负责。

2.计划员必须提前做好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通知采购部,因通知推迟造成生产部完不成任务,计划员考核100元/次;采购员不及时采购,影响生产部完成任务,采购员考核50元/次。

二、工艺管理

1. 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不按国家要求造成国家检测不合格或质量问题,公司研究新对策。

2.生产工艺必须符合科学的要求。各品牌的工艺指导书要求详细(时间、温度、数量、搅拌次数等要详细说明);加强操作工工艺培训,操作工必须熟悉工艺流程后方可上岗。

三、生产管理

1.生产部负责按工艺要求生产,如果导致半成品、产品不合格,生产主管、车间主任、组长、该段操作工、品控员分别赔偿总损失的10%、15%、10%、25%、10%。

2.生产部对定制产品,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如果导致产品不合格(含经济损失、客户索赔),总经理、生产主管、车间主任、品控员分别赔偿总损失的20%、40%、20%、20%。

3.品控员检验出半成品、产品不合格后,应要求生产部暂停生产,进行员工培训,如员工拒绝停产,车间主任考核50元/次。出厂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报告和留样,否则考核品控员各20元/次。

4.车间主任必须了解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书,了解设备的操作指导书。生产开始前车间主任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报告生产经理或维修部。操作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统计员记录工人工作时间、生产过程、半成品或产品数据,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考核车间主任100元/次。

5.品控员要求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对部门主管、部门副主管、品控员员工考核5-20元/人.次,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对车间主任考核20元/次,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造成质量损失,对车间主任考核100元/次。

6.人事部每天按质量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查,品控员按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考核品控员50元/次;巡查巡检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

四、产品管理

1.生产部需要叉车司机配送的物料,仓储部必须配合。

2.产品包装好后,必须在2小时内进入冷库。

3.电商产品必须提前做好包装。

4.产品、物料到公司必须及时卸货,该进冷库的产品立即进库。如果影响质量,仓储经理将承担全部责任;客户提货,仓储部立即安排叉车司机、装卸员工发货,如果引起投诉或数量问题,仓储管理员考核100元至1000元/次。

食品车间生产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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