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文字出发再回到语言文字(讓說文不再難讀)

讓《說文》不再難讀——重構、解析、訂補

文:默公

《說文》被譽爲中國第一書,但其不易讀。究其原因,除近世文化斷層外,經歲月久磨、名家竄亂、淺人妄改、版本訛誤等,也使今人難讀。不過這些僅是表淺之原因。欲改變《說文》難讀之境況,不是僅靠註解、翻譯所能解決的。《說文敎本》針對種種難解之由,給予相應的重構、解析和訂補。以下即舉要說明。此版雖未能盡善,但或可便利於讀者。

从语言文字出发再回到语言文字(讓說文不再難讀)(1)

《說文敎本》封面

一、《說文》是許氏整理文字的系統工程,其編撰受這個目標的影響,導致諸多難讀之點。

1、字數。因許氏要整理文字,故凡所見之字皆儘量收納。世本《說文》收納了許多無用例之字,既不見於傳世典籍,也不見於近世出土文獻,包括甲文、金文、簡文(不排除某些字會在未來見之於地下)。這些文字約佔《說文》的三分之一。收字龐雜,是《說文》難讀的原因之一。本書謹慎篩查並保留了傳世與出土典籍可見之文字,亦保留了先秦典籍雖無用例但後世仍使用之文字,約六千餘。刪去了古今無用例的死文字,約三千餘。如此爲《說文》減負,使讀者易讀。

2、字條。由於上述原因,《說文》也收納了很多異體字。這些異體字一般都是音義皆同而字形稍異,如叫、噭、嘂、訆、譥、㰾六字,分在口、言、㗊、攴、欠五個部首下,但實際同爲一字。讀者在《說文》三卷裡分別見到這六字,而許氏未確言其異同,令讀者不易理解。故本書將其合併爲一個字條,放在最常用的口部叫字字條下。如此合併異體字者凡數百例,致使字條從九千餘減爲五千餘,進一步爲《說文》減負,使讀者易讀。

3、造字。許氏爲整理文字之需要,創造了一批新字,而這些新字絕無用例,致使讀者困惑難解。文字發展到漢末,大部分文字都已爲積字而成,但仍有少部分字爲積劃而成。許慎看到,積劃而成,容易凌亂,不易規範;且筆劃因有形而無音義,而不便說解。故許氏將構件建字,將一批本不爲字、只作構字部件者,別爲一字,立爲部首,使從其構義之字有所歸依,可得說解。如、疋、夂、白、、㐆、儿、大、夰、旡、等三十餘個部首。又將筆劃建字,把僅剩的八個凌亂筆劃,即丨丶丿乀亅乚,也都別爲一字,立爲部首 。如此一來,《說文》中的全部漢字,就都變爲積字而成,都能以文解字、以字解字,達到準確、簡明的標準。這類創建新字的學術方法,許氏並未明言,古今學者亦無指點,故常使讀者困惑。本書將此類方法一一解析,分別闡釋,逐字說解,使讀者易於理解,便於學習閱讀。

4、體系。文字是體系化、類屬化的,所以自周秦字書之文字集合,即是按分類編序的。至《爾雅》首次實現標目分類(以目錄方式反映分類),其將文字分爲十九類,個別類下又分屬,如畜類分馬屬、牛屬、羊屬等。《釋名》承其緒,標目分二十七類。《說文》未用《爾雅》、《釋名》之標目分類法,首創以部首分別文字方式,此爲一大進步。惜其部首編排,因整理文字之需要,採用“以形系聯”方式,無清晰分類。這種情況,使讀者對文字在《說文》中前後錯出、多部重出、義不連貫等現象,感到困惑、難解。如气象文字雲、气、風、雨四字分見於三卷中,紀數文字一至十分見於四卷中;又如踔、趠、逴、,皆從卓孳乳分化,渾言無別,但分見於彳、辵、走、足四部,讀者難得其義。爲貫徹許氏“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之思想,本書參攷《周易-繫辭傳》造字分類之說,將五百四十部首分爲人體、器用、天地、草木、鳥獸、符號六類,作一級分類;又參攷《爾雅》、《釋名》標目,將一級各類細分爲二、三級類別。對統領文字較多的部首,又將其部下字細分爲四、五級類屬。由此使整個漢字體系、結構、義類在許氏基礎上進一步清晰化。《說文》原著文字體系是隱性的,本書體系是顯性的,望而可知的。體系清晰有序,可收舉一反三、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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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二、由於時代性原因,《說文》創作中利用的古文資料有限,在傳承中有諸多錯亂。這致使其書夾帶了許多譌誤、錯判,造成讀者在閱讀學習中的困難。實事求是地把這些明顯問題加以指明或解決,將會有利於讀者的閱讀學習。

1、反哺《說文》。許氏研究所依據字料有限,基本爲秦漢篆隸,個別能見到戰國金文、簡文。因此其說解文字、裁斷六書,自難免有錯。近世學者得見大量地下出土資料,甲文、金文、陶文、簡文、印璽文甚至三代以前之刻符,均經發掘整理,可資利用。此外存儲、傳播、檢索等技術條件亦大爲提升,因此對古文字研究取得了豐碩成果。這些研究無一不借力於《說文》,就連古文字之整理編序,也必須沿用《說文》字序。但千餘年之攷辨成果、百餘年之發掘成果,至今未能反哺《說文》,全本訂補。仍使《說文》至今夾帶眾多裁斷之誤,這也導致讀者不能很好地利用許氏之書。本書則儘量攝取近幾代學者的研究成果,對《說文》加以訂補。如關於字之初文、本義、六書等,儘量追溯前代,有甲文則依甲文,無之則依金文,再無則依簡文、小篆。凡與許說不一者,學界有共識、有飽滿證據鏈者,則據實訂正。如關於字形取象:力字,許說六書“象人筋之形”,本義“筋也”。實則甲文取象農具耒,本義爲耒,字形、字義演變之證據清晰,故據以更正。凡學界另有所見但證據不充分者,則仍依許氏之說。又如:于(亏)字,許說“象气之舒亏”,實則初文或取象於斧柄(似丂、可)、或取象於管樂竽等,學者各有所是,但證據未足、難成共識。因此于(亏)之說解,仍從許氏。總之,學貴闕疑,疑則疑之、闕則闕之、不明則言不明。凡此訂補內容,均系於該字攷辨項下,以使讀者了解相關討論意見和文獻出處,自行剖辨。訂補內容的要點,也吸收在本書字說部分,使讀者簡明了解該字音、形、義的形成演變。

2、六書之訂正。

許氏攷訂文字之六書,多以小篆爲初文。近百年學者據甲文金文及戰國簡文攷釋文字,已多有成就,可以補訂小篆之誤。指事字如言,原許氏謂“从口䇂聲”,爲形聲字。甲文出而見其初文,于省吾、姚孝遂謂“言之初形从舌,加一於上示言出於舌,爲指事字”。故今據甲文訂正。象形字如,原許氏謂“手之疌巧也,从又持巾”,作會意字。戴侗《六書故》、饒炯《部首訂》已說“篆不从巾”,但苦無古證。自甲文出,證初文象以手持筆之形,爲整體象形字,爲、聿、筆三字之初形。故今據甲文訂正。會意字如后,許氏謂“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厂之。从一、口。發號者,君后也”。王國維據甲文證其从女从子,會意分娩之義,引申作帝后之后,成學界共識。故本書據以改訂。形聲字如句,原許氏謂“曲也。从口丩聲”,而許訓口部叫字亦作“从口丩聲”,朱駿聲即疑其有錯。自甲文出,證句之初文从丩口聲,六書與叫相反。故今據甲文訂正。如此六書之訂正之處,凡數百例。

3、孳乳字之梳理。

許氏在文字研究中,提出一個重要的思想,即“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某字由其本義引申或假借出多義,即有可能孳乳分化爲眾多義項相關聯之字。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許氏未能見到所有孳乳分化字之軌跡,故訓釋六書、講解字義時難免有誤。如清、請、情、菁、精等字,《說文》皆訓爲形聲字,如“从水青聲”、“从言青聲”、“从心青聲”、“从艸青聲”、“从米青聲”等,實則青爲重要字源,清、請、情、菁、精等字,從其孳乳分化,戰國時期的金文、簡文字形仍不穩定,而多以青代以上諸字。青有美好義,與後世累增之形旁共同表義,同時兼作聲旁。如與水會意清,仍有水、气、景、物、人等美好義;與言會意請,仍有善美之言義;與心會意情,仍有心地良好之義;與艸會意菁,仍有景、物、人等美好、亮麗之義;與米會意精,仍有物、器、人、藝良好之義等等。故上述諸字之六書,皆應作會意兼形聲。由於近百年來出土了大量文字、文獻資料,使我們有可能見許氏之未見,並加以訂正補充。如上述孳乳分化之訂補,亦有數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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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许慎文化公园

4、版本譌誤之訂正。

《說文》成書以來,歷時近兩千年。經歲月久磨,其間名家竄亂、淺人妄改、版本訛傳、刊刻之誤,更使讀者疑竇叢生。自唐代時人已疑唐本,謂“今之《說文》,皆許慎手跡乎?”何況我們今天尚無緣見唐本,所見最早版本是徐鍇《說文繫傳》,距許氏成書已過千年,其間流傳情況不明,至少曾被唐代李陽冰大幅篡改。另按中國書史一般規律,無論官私刊刻,必有學者對版本進行勘正,其間難免學者據己意增刪修改。即便是翻刻,亦難免手民之誤。因此從南唐二徐至清註四家,已對其間篡誤多有攷辨。民國以來,學界更多從出土古文字研究取證,指出傳世本之訛誤。但這些錯誤至今仍夾帶在《說文》中,一般讀者無暇亦無力查尋研究資料,致使閱讀、學習不便。本書爲便利學習,凡可改訂者,則在攷辨中註出後,改正原書文字。如:牙字,世本說解作“牡齒也”,段玉裁改爲壯齒,謂“壯,各本譌作牡,惟石刻《九經字㨾》不誤”。桂馥謂“牡齒也者,《九經字樣》、鄭樵《通志》並作壯,輔廣《詩童子問》壯齒謂齒之大者。 ”朱駿聲等亦從段氏說。故《敎本》改說解作“壯齒”,在攷辨中註出。

5、說解古今字之替換。

《說文》說解的文字中,是有正字標準的。這些正字有很多與後世所謂繁體字不同,甚至與傳世典籍用字不同,致使熟悉繁體字的讀者常感困難,對一般讀者更是極大的困擾。比如教字作敎,為字作爲,後者皆爲正字。所謂正字,是漢字楷化應當仍然保留其初文的形義,符合構字之理。如敎字甲文从爻、子、攴三字,楷作教完全失去爻之形義,而敎尚可見其形義,故《說文》全書用敎而不用教。又如爲字甲文上从爪,會意以手使象,有所作爲。楷作為失去爪之形義,不合字理,故《說文》全書用爲而不用為。還有些古今字不涉及形義字理,本書則儘量使用後世較通用的字形,方便讀者學習。如旁字,《說文》說解用㫄,其實甲文旁从冂(峪)从方,楷化作旁、㫄,二者無別。故本書將說解中所有㫄均改爲旁。又如詞字,說解或用作䛐,實則上下與左右無別,不害其形義字理,故本書通用爲詞。

6、說解正俗字之區分。

除古今字外,困擾讀者的還有正俗字的區分。如鼓、鼔二形,《說文》兩種字形並見,甚至以鼓爲部首、鼔爲部下字。實則鼔字甲文从壴、攴二字,壴本義爲鼔,从攴會意擊鼔。楷作鼓則攴譌爲支,失其形義,故爲俗字。《說文》鼓、鼔二字重出,疑爲篡誤(詳見本書上編鼔部攷辨)。所以本書要求學生識俗寫正。又如囟、二形,甲文取象於小兒頭骨未合之形,楷化應作,如作囟則上方閉合,失其形義。故爲正、囟爲俗。段註本皆用,傳世本皆用囟,本書從段氏。

以上略舉《說文敎本》訂補工作之大者,凡此種種訂補之例數千,孜孜所求,不過欲使讀者易於明白,易於閱讀。這其中涉及對許氏之尊抑問題,本書秉持高度之尊崇態度。近世學術界頗有尊許不足、貶許有餘之傾向,實因未能完全了解許氏之工作。其書雖受採用文獻、時代背景等條件限制,確有未足之處,但不能減損其深厚之文字功力及卓見,更不能磨滅其偉大之歷史成就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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