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者王天风与明台(才明白王天风为什么选于曼丽做明台的生死搭档)
古城墙上,忽然,一束探照灯的灯光准确地射在于曼丽身上,于曼丽大惊失色,大叫一声:“明台,是陷阱!快跑!”
明台心弦扯紧,立马站上城墙想拉于曼丽上去,特务们纷纷对着他们开枪,眼看子弹在明台周围扫射,于曼丽毅然拿出军刀割断了绳索,她仰着头,来不及跟明台说最后一句话,便跌落下去。
她张着嘴,睁着一双凄厉的眼睛,像风一样扑向碎石沙滩,不论她撑着最后一口气,怎样的拼杀,都抵不住特务们疯狂地射杀,等待她的只有悲剧。
乱坟岗上,磷光闪烁,荒草萋萋,尸骨横陈。阴冷的月光下,一片幽静,明台在七零八落的尸体堆里,找到了于曼丽。
于曼丽一丝不挂地躺在泥土上,头发、身体里残留的气味让明台感觉到她曾经有过的笑靥和温柔的女人气息。
于曼丽的气管被锋利的刀切开,身体的私密处也遭遇到同样的厄运。
她就这样凄凉地死去了,匆匆结束了她的一生,每次看到这一幕,我总是泪如雨下,她是 这样地年轻、美丽,人生不过刚走过20来个年头。
惋惜的同时,不禁想,如果她没有杀人,是不是就不会成为死刑犯,不是死刑犯,就不会去军统当特务,不当军统特务,就不会这么成为明台的生死搭档,也就不会这么凄惨的死去。
她杀人是为了给恩人报仇,做军统特务是为了活下去,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王天风选她给明台做生死搭档呢?还是死间计划的生死搭档?
直到于曼丽死了、王天风死了,我终于知道了,这与于曼丽自己和王天风有着密切的关系。
奇女子就于曼丽本身而言,她那充满悲剧的前半生经历,让我们看到了她身上的优秀品格,也让王天风看到了她的不一般,她隐忍、坚强、知恩图报、聪明、勇敢、有情有义、有勇有谋、杀伐果断。
于曼丽14岁就被养父卖到了妓院,为了生存,她学了些歌舞弹唱,甚至去接客,15岁的花样年纪,就挂牌接客,花名锦瑟,阅人无数,备受摧残,这样的屈辱,换了一般女子,或许早就寻了短剑了,哪里还能经受住这样的摧残,这是多么隐忍,多么坚强的人才能做到。
16岁,她染上了很重的花柳病,奄奄一息,被老鸨半夜扔到了乱葬岗,一个善良的湘绣商人用两幅湘绣把她救出了火海,为她特地请名医,花了半年之久,才恢复健康。
湘绣商人姓于,于曼丽为了报答恩人,不仅改姓于,还学了刺绣,学了生意经,甚至立志要嫁给恩人。知恩图报,是个极有情义的姑娘,即便没有父母,幼年的经历又这么让她愤恨,都没能抹掉她的优良品质,难能可贵。
恩人被杀之后,为了给救命恩人报仇不惜重新跳入火坑,这是她的义。花时间一个一个除掉杀兄仇人,说明她聪明、有勇有谋,同时又杀伐果断!
一个小女子,居然能杀掉三个惯匪,三个大男人,而她,没有身手,有的只是头脑和一颗报仇心切的心。这在一般人看来都是不可能成功的事,但于曼丽成功了,人送外号“黑寡妇”,她能利用自己的优势—美貌,用美人计分别引诱三个劫匪娶她,用尽手段让他们一个一个的休妻,却都在大婚之夜,杀了他们,大卸八块。
虽毒辣至极却不免看出她的谋略,一步一步地按计划行事,没有着急同时杀三个人,而是各个击破,因为她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不会以卵击石,但必须杀了他们,目标明确且不动摇。她确实有做特务的潜质。
有计划让仇人抛妻弃子,展现了她冷静理智的一面,而在追杀仇人的过程中,并没有连带报复仇人妻子,也可以看出曼丽是一个恩怨分明有底线的人,不会牵连无辜。而在她大仇得报后,选择投案自首,则是她有原则的体现。
可以说,在她那些年,不幸沦落风尘和追凶报仇的行动中,于曼丽聪明、美丽、隐忍、坚强、勇敢、知恩图报、有情有义,有勇有谋,有所为,有所不为。
于曼丽性格上果断决断,行动上颇有章法,综合素质水准超常,王天风也正是看准了于曼丽是个好苗子才出手相救,以他猎犬般灵敏的感官,他看出了于曼丽身上所有的优点,这些都正是优秀的特工人员所需要的。而且她漂亮、看上去很纯洁,外在条件也是一名优秀的特工人员所具备的有效武器之一。
另一方面,在于曼丽身上他多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外冷内热、疯狂执拗……王天风一直很自负,换句话说很欣赏自己,这样一个自负的人,怎么会不喜欢有自己影子的于曼丽呢?容貌美丽、性格坚毅的于曼丽,他深感这样的女人加以培养,定能成为制敌利器,她是块好料子,用在抗日上,定能给日本人以痛击。
王天风作为军统的高级特工,心狠手辣,执拗而精于手段,他心中有大义,有我死国生的信仰!“你们说我是疯子,我就疯给你们看”、 “你不要指望能力强的人态度好。”几乎没有一点虚与委蛇。
而这样的于曼丽刚好和他的胃口,与他不谋而合,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他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这不就是死间计划需要的人才吗?还是个女的,就更难能可贵了,所以他果断救了她,把她从死刑犯变成戴罪立功。
进入军校后,于曼丽也不负所望,成为了其中的佼佼者。她能力超群,在以后和明台的行动中从未失手。
而她和明台的交谈中也说过:“我也想爱国,就看国家给不给这个机会了,”于曼丽从来不只局限于情情爱爱,她也知晓大义也想为国效力。
她和汪曼春不同,她有政治立场,她是爱国的,有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血性和底线。在放走明台、军法制裁要被枪毙的时候,她挣扎喊出了,我要站着死,这个女孩子的傲气超乎我们想象。即便有着不堪回首的过往,也难以泯灭她一身傲骨。
而对明台而言,只有像于曼丽这样聪明、勇敢、果断的女子才配和他成为生死搭档,如果是一般的平庸的人,明台也不可能会看得上,更不用说成为生死搭档了。
彼此有情
正因为于曼丽有着这样悲惨的身世,而明台又是个有爱心、同情心的人,王天风刚好一步步利用明台对于曼丽的感情来降服这匹烈马,让他心甘情愿的做特工。
要是在现代,王天风绝对是个优秀的老师,他懂得因材施教,懂得怎样才能把学生教成他希望的样子。
什么是生死搭档?生死搭档首先意味着你对对方有绝对的信赖和忠诚,但信赖和忠诚其实就是感情啊!信赖和忠诚不可能凭空建立,所以两人要遭遇离别和重逢,牺牲和成全,约束和磨合,就像谈恋爱一样。
于曼丽和明台刚认识时,两人去重庆执行第一个任务,经历了重庆大爆炸,于曼丽为了自己能有一条活路而选择逃走。
而明台,明知于曼丽一旦逃走,自己将再没有活路,但他仍然选择让她离开,成全她,甚至帮她制服了所有跟踪她的眼线,一句“你这一走,别再回头了,千万别让王天风抓到你。”不禁让于曼丽感动得落泪了,拿着枪的手不住地颤抖,当她反手想去抓住明台时,明台已经走了。
这一刻,她彻底感动了,感动于他的重情义,他的善良,真心为自己考虑,她这一生除了于老板,没有对她这么好过,明明自己背叛了他这个搭档,他却还原谅了她。
这是她看到的又一点温暖,而知恩图报的于曼丽,又怎么忍心让他独自回去面对王天风呢,这个可怜的女孩,做不出这样的事,她选择回去和他一起面对,这次的离别和重逢,无形中增进了两人的感情。
原著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于曼丽穿着一身青布衣服,梳着短截头发,不施脂粉,身上却隐约透着一股很自然的清香。短衣襟的胸口上绣着一朵花,不似玫瑰,也不似蔷薇,而是二者兼具得很抽象的一朵花。
明台看得出来,那针脚齐整、线条洒脱的手工,出自正统“湘绣”工艺。女子穿着布鞋,鞋面上也绣有花,可惜,一双鞋被稀疏的青草覆盖着,花样若隐若现,看不真切。
唯一看得清晰的是,女子下颌处有一条很细很窄的疤痕。她看明台的眼神缥缥缈缈、凄凄惶惶,让明台陡然生出一丝怜悯之心,好像自己曾经欠过她什么。明台颇有些惘然惆怅起来。”
未施粉黛的女子,凄惶缥缈的眼神。一个无所依赖,无所需求的人,眼神才会如此空洞;一个濒死之人,眼神才会如此凄惶。还有一道浅浅的疤痕。
有疤的女人必然是有故事的女人,明台第一眼看见于曼丽的时候,就感觉这个女孩很特别。
王天风为了彻底降服明台这匹烈马,一方面故意方明台离开军校,另一方面又让于曼丽用自己悲惨的身世留下他,让林参谋把明台带到一个关押女死囚的房间,告诉他于曼丽的悲惨过去,同时又在当夜处决于曼丽。
而于曼丽即便知道明台的离开,等待自己的就是死刑,她都不想拖累明台,留给明台的遗言仍是“一旦妥协,别无退路”,生死关头,没有一句替自己乞命,反而让明台不要回头。
面对这样的于曼丽,王天风料定明台一定会回来救于曼丽,因为他心里是有于曼丽的,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地来救她,哪怕把自己搭进去,也在所不惜。
马飞一般地跑着,像一艘快艇从惊涛骇浪中断桅破帆,马踏泥浆,过度的冲锋,让人和马都失控了,明台连人带马翻滚在地,人仰马翻。
不论如何,他都要救下于曼丽,她就是这样一个可以让明台甘心去付出的人,而于曼丽早在重庆大爆炸时就已经爱上了明台,他们经历了很多,当她看到明台保护她为了她冒死回来的时候,她已经义无反顾的把明台当成了她的一切。
就像两个谈恋爱的有情人一般,经历离别与重逢,彼此牺牲和成全,于曼丽能帮助他降服这匹烈马,他知道明台吃这套,王天风知道对人下菜单,只有于曼丽的过去能让这两支利剑合二为一,成为真正的生死搭档。
明台永远不会选择她王天风在全剧上下,心里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抗日。
为了抗日,他“劫持”了资质上佳的明台,想方设法把他留下,把他培养成为一名优秀的特工。
为了抗日,他不惜准备死间计划,亲自安排自己的死亡,只为换来第三战区的抗日胜利。
为了抗日,他像明楼一样,多年未成家,也不敢爱人,他不敢谈情。
因为感情对一个特工来说是奢侈的,也是危险的。就像他在军校里对学生说过“感情对一名特工来说是致命的,要让自己成为一件武器就不能让自己有感情。”所以他绝对不会给明台找一个能让他在一起的人来成为生死搭档,但怎么才能绝对保证不会在一起呢?
明台刚到军校,签署一纸协议时夸赞王天风的笔,说这笔真不错。王天风听了顺口说“喜欢,我就送你。”哪只明台竟然毫不领情,张口回绝,说“我这个人有一个毛病,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明台这句话,让王天风敏锐察觉后,明台虽然看似随和,洁癖也好,出于他自身的高傲也罢,都注定他不会接受于曼丽。他有自己的原则,接受不了事物的不美好。
原著有一段,是在明台看到程锦云之后,对于曼丽的描述:“在于曼丽优美线条的诱惑下,自己的心也曾有过赤裸裸的激荡。可是,这一次,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生理上的需求被精神上的享受给取代了。”
这男人对于曼丽产生了下意识的反应——不管面前的女子精神上有多敢爱敢恨,对自己有多好,但依旧摆脱不了她风尘女子的味道。
如果换成其他身家清白,相貌娇俏的女特工,怕是就不好说了,说不好就真好上了,卿卿我我的怎么去执行死间计划?
因为他算准了明台会因为喜欢上曼丽,而和她约束并磨合成为生死搭档,又算准了明台会因为曼丽的过去,而不会在感情上越轨。
王天风说了,特工要无情,有了情就会送命,他不能让明台过早送命。
真正消灭或者说是压抑着明台对于曼丽的欲望的,就是于曼丽的过去。而男人,对风尘女子可以有任何的感情,包括怜惜、同情、喜欢等,却唯独没有爱。作为搭档可以不用介意过去,但作为恋人是一定会介意的,甚至越喜欢就越介意。这很残酷,很刻薄,但却是事实。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不能停止思念,却装作对方从未走进自己心间。
于曼丽的一生是悲剧的特工的一生,幼时的被遗弃,被摧残,好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又这么卑微,“我不配”是她对这段感情的唯一总结。
或许唯一幸运的是被王天风看中,和明台成为生死搭档,虽然不能以爱人身份在一起,却能以搭档身份在一起,生死相随,也能为国家贡献自己的一点力量,这样的人生,虽死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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