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关注乡村振兴政府工作报告,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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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
◎扎实稳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开展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深化供销社、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等改革。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加强水电路气信邮等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建设。
◎强化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一定要让广大农民有更多务工增收的渠道。
2022全国两会期间,民进中央聚焦乡村振兴、农民收入等问题,拟提交“关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关于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等提案。
民进中央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建议尽快解决长期在城镇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的市民化待遇。民进中央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可使农户户均土地逐步达到规模经营的水平。
尽快解决务工人员市民化待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前者为后者2.5倍。
提案分析,有三大矛盾制约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农村户均土地经营规模存在矛盾、推进农业产业增效与投资短期化存在矛盾、农村封闭经济生态与乡村振兴存在矛盾。
提案分析,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于狭小是导致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重要因素。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全国农村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约2.1亿农户,农户户均经营规模仅7.46亩。
民进中央为此建议,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鼓励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落实农民土地承包权,稳定农业投资预期;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一方面尽快解决长期在城镇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的市民化待遇,在保障性住房、子女义务教育、公共医疗服务、失业救济和养老等方面与城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权利,做到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另一方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改善民营企业在融资、投资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营商环境,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加充分的就业岗位。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加快,使农户户均土地逐步达到规模经营的水平。
同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所强调的“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应当进一步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户可以通过合约期长短、风险大小设定不同金额流转费,如“长约高租、短约低租”等方式,既保障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又保障土地经营者在其产业发展所需年限内拥有确定的土地经营权,让土地经营者免受对土地经营权到期收回的担忧,稳定投资预期,提升农业投资回报率。
针对推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提案建议,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土地同权化,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
将农村供水保障纳入政府考核
民进中央称,我国已建成了较完备的农村供水体系,但在部分偏远地区,农村供水仍存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水压不稳定、水源供应与发展不匹配等问题。
民进中央建议,提升供水设施质量、提升供水管护水平、拓宽渠道筹措资金、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
提案建议,对乡镇农村现有供水设施和供水管网进行整合,将乡镇与城区供水管网联网,进一步将农村分散的、独立的供水模式转变为集中、联网、现代化的供水模式。将农村供水项目列入各地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当中,以县域为单元,实施水源统筹,优化供水布局,构建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为辅、分散式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
同时,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各级财政将供水设施建设管护投入纳入年度预算,财政资金向乡镇农村倾斜。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有实力的企业集团投资兴建农饮工程,实施企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管护。
此外,通过财政投入,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的资金支持,优化资金使用,分阶段重点推进。鼓励市场融资,放宽农村供水市场准入范围,完善相关税收优惠,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农村供水事业。鼓励村集体投资投劳建设供水工程,成立股份制供水公司。完善水费征收机制,统一水价、统一抄表、统一核算,水量公开、水价公开、水费公开,严格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以水养水的新机制,使供水工程运营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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