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名度商标保护(商标知识地方方言)

商标知识:地方“ 方言 ”商标申请涉及不良影响的情况,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高知名度商标保护?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高知名度商标保护(商标知识地方方言)

高知名度商标保护

商标知识:地方“ 方言 ”商标申请涉及不良影响的情况

网络整理 商标案例 今天

导读要说什么语言最具有地域特色、最突出文化差异、最贴近人们生活,那么当之无愧的就是“方言”。所以,不少申请人在申请商标中也加入了“方言”这一元素,希望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更容易被公众识记,激发文化上的共鸣。但审查员在审查商标时也发现,有些方言若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应予以驳回。

在审查过程中,方言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并不鲜见。申请人认为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企业,将方言注册商标是最合适不过的,这样会更有特色,并且更有亲和力!于是乎社会公众就看到了各具“特色”的方言商标,其中有褒义也有贬义的。

譬如曾经被驳回的“屁颠儿”商标。“屁颠儿”是北京方言,比起熊行行子那样明显带贬义的词语,则是属于褒贬含义不定的词汇,需要在具体语境中判断——在「北京方言词典」及「现代北京口语词典」对其的解释均是:“形容人非常高兴的样子。”

但这个词在实际使用中又可用于嘲笑他人高兴到一蹦一跳失态的样子,且带了“屁”这个字,申请时是被指定使用在咖啡饮料等商品上,因此商标局认为容易引起社会公众的反感,故以格调不高,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作出不宜作为与注册的裁决。

商评委和法院在之后的复审中也对此裁决予以支持。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有不良影响的或者是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是不能够注册。如果申请的方言属于有含义且是褒义的这种情况,那么就是可以进行注册的。如“粤盏鬼”,其中的“盏鬼”是指事物十分有趣、过瘾、可爱,具有褒义色彩,所以在没有其他人在先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核准注册!反之如果申请的方言有不良影响的,如“烧甫”指的是做(**)爱的意思,就属于有不良影响的商标,不予核准注册。还有的方言由于被广泛使用,已经不具备显著性,也不能够作为商标申请。

所以,想要用方言注册商标的客户一定要注意,具有不良影响、缺乏显著性的方言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所以在申请前一定要考量好方言的含义,这样才能保证商标的成功率。

下面,(转载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与大家分享的3个被驳回的方言商标申请案例:

1.某申请人申请“山炮小郡肝串串香”商标,其中“山炮”是东北方言,形容一个人头脑简单,见识平庸,且“山炮”在生活中多为贬义,使人有不适感,作为商标使用易产生不良影响,故予以驳回。

2.某成都申请人申请“仙人板板”商标,如果审查员审查时没有查询资料,可能不会知道“仙人板板”是四川方言,该词原应写作“先人板板”,由于受电脑输入词条顺序影响,后常常被写为“仙人板板”,是四川及周边地区民众所熟知,含有对他人祖先侮辱的一种表达。尊敬祖先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若将“仙人板板”作为商标使用,势必给社会公众带来文化心理上的伤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故予以驳回。

3.某申请人申请“MMP”商标,粗略一看这似乎只是简单的英文缩写,但熟悉网络词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这实际上是四川方言“妈卖批”的拼音缩写,经常作为不文明用语出现在网络上。若将“MMP”作为商标使用,是对广大社会公众的不尊重,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故予以驳回。

上述“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民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申请人用方言申请商标时,应重视对其方言含义的把握,考虑其是否符合社会基本礼仪和主流价值观,不应只关注其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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